隐私监管是否会损害公共利益?

数据使用监管必须在数据驱动工具的好处与人类的隐私权之间取得平衡。文章《隐私监管是否损害了公共利益?》首先出现在美国企业研究所 - AEI 上。

来源:美国进取研究所信息

在互联网的早期,通常听到的口头禅是“信息希望自由”。对许多人来说,这意味着对于使用胚胎互联网服务提供商网络的数据和信息的使用或其传输不应收取任何费用。后者导致了现在无处不在的数据计划,在该计划中,向另一个传输数据的兆字节支付的边际价格实际上为零。

信息希望免费 无限数据计划
通过Twenty20

零边际成本定价的信息商品反映了其经济特征:非竞争(一个人的使用不会贬值该物品的后续用户),不可区分性(阻止其他人无法访问和使用它是昂贵的),以及无限的扩展性(可以使多个副本无需成本))。当所有可能的信息都可以用来好处时,就会发生最大的社会利益。但是,除非以正价出售的信息的复制和多种用途有一些限制,否则不可能收回创建或收集成本。结果,不会创建足够的信息商品。诸如专利,版权和许可等机构工具在复制,分发和使用方面限制了恢复这些合法成本,从而恢复了创造激励措施。

经济特征 结果

经过适当校准,这些工具可以使成本恢复和(某些)增强福利,零成本复制和共享。在最佳情况下,这些工具促进了创新用途,以进一步增加福利。例如,版权允许衍生作品(从照片上的佩塞尔胡子到真正令人印象深刻的艺术扩展)和合理使用,这意味着可以将有限数量的副本供个人使用,并且允许在一定数量的人中共享一本书的副本。

创新 一般数据保护法规 ex ante ex po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