缩写和首字母缩略词表,355–368 加入议定书 北约扩大和,183–187 对于新成员,17,21 主动分层战区弹道导弹防御(ALTBMD)防空组成部分,275–277 建立,180 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特设指导小组,327 特设工作组(AHWG) 生物和毒素武器公约,292 全球人道主义排雷行动,295–296 北约-俄罗斯理事会,68–69 东南欧区域合作,237–239 小武器和轻武器及排雷行动,206,294,296 高级研究机构/研究讲习班,北约通过科学计划实现安全方案,340–343 阿富汗危机管理行动,44 国际安全援助部队(ISAF)参与,23,155–158,167,169–172,203–204,214,223–224,255–258 军事委员会的作用,86,97 多国后勤支持,321–322 北约倡议,143 北约维和行动,155–158 伙伴国的参与,199,203–204,206 政策和规划磋商,41 俄罗斯合作倡议,210–214 苏联入侵,184 联合国与北约的合作,255–258 阿富汗国民军,155–158 阿富汗国家警察,155–158 阿富汗过渡当局,155–158 非洲联盟达尔富尔危机和, 163 苏丹危机,北约援助,24,44 联合国与北约的合作,255–258 非洲联盟空中调动小组,163 机载预警和控制系统 (AWACS)。另见北约空降
02. 艾哈迈达巴德法庭 古吉拉特邦 03. 阿拉哈巴德法庭 (i) 北方邦,但不包括勒克瑙法庭管辖下的序列号 4 中提到的地区 (ii) 北阿坎德邦 04. 班加罗尔法庭 卡纳塔克邦。05. 昌迪加尔法庭 (i) 哈里亚纳邦 (ii) 喜马偕尔邦 (iii) 旁遮普邦 (iv) 昌迪加尔联邦属地。06. 金奈法庭 (i) 泰米尔纳德邦 (ii) 本地治里联邦属地。07. 克塔克法庭 奥里萨邦。08. 埃尔讷古勒姆法庭 (i) 喀拉拉邦 (ii) 拉克沙群岛联邦属地。 09. 古瓦哈蒂法官 (i) 阿萨姆邦 (ii) 曼尼普尔邦 (iii) 梅加拉亚邦 (iv) 那加兰邦 (v) 特里普拉邦 (vi) 阿鲁纳恰尔邦 (vii) 米佐拉姆邦。 10. 海得拉巴长凳 (i) 安得拉邦。 (ii) 特伦加纳州 11. 贾巴尔普尔长凳 (i) 中央邦。 (ii) 恰蒂斯加尔邦。 12. 拉贾斯坦邦的斋浦尔长凳区:阿杰梅尔、阿尔瓦尔、巴兰、巴拉特普尔、本迪、达乌萨、多尔普尔、斋浦尔、贾拉瓦尔、Jhunjhunu、科塔、萨瓦尔马多普尔、锡卡尔、通克和卡劳利。 13. 查谟长凳 (i) 查谟和克什米尔联邦直辖区的 Doda、Jammu、Kathua、Kishtwar、Poonch、Rajouri、Ramban、Resai、Samba、Udampur 等地区。
完成日期/首字母参加所有必需的医疗机构安全和员工导向课程,通过人力资源接收到部门和组织的定位。审查组织图,了解设施内的不同部门以及各个部门中发现的患者类型。了解生物医学设备技术人员(BMET)职位描述以及工作的角色和责任。熟悉并遵守所有部门,组织政策和程序。参加预定的部门会议。了解健康保险可移植性和问责制法(HIPAA)法规。为每项工作学习正确的个人防护设备(PPE)。熟悉安全数据表(SD),并知道如何以及何时使用它们。了解对可能危害环境危害的设备/组件进行消毒/清洁,处理和正确处理的适当程序(例如电池,O 2单元,试剂,试剂,电路板和化学物质)。
补充图 4 。药物与抑制剂在 THP-1(洋红色)和 MM6(橙色)细胞中的协同联合治疗作用。(a)两次重复分析 PGL-13 与 Ara-C 联合治疗对细胞活力的抑制作用。组合指数 (CI) 值为(左)0.67 和(右)0.47。(b)两次重复测量 PGL-14 和 Ara-C 的联合治疗作用,CI 值为(左)0.58 和(右)0.59。(c)PGL-13 与阿霉素联合使用的抑制作用,CI = 0.53。(d)PGL-14 与阿霉素的抑制作用,CI = 0.76。(e)麦芽糖和 Ara-C 的联合治疗作用,CI = 0.82。 (f) PGL-13 和 Ara-C 抑制,CI = 0.62。(g) PGL-14 和 Ara-C 抑制,CI = 0.53。值与 DMSO 或培养基对照进行比较。条形图显示平均值 + SD,n = 3。药物以 IC 25 浓度使用,协同效应已用 S 标记。
本节向你介绍根据经修订的 1971 年移民法 (1971 年法案) 第 8(4)(a)、(c) 和 (c) 条免于移民管制的国际武装部队成员。任何免于移民管制的人员无需事先办理入境许可。但强烈建议在前往英国前获取豁免签证,以避免抵达时不必要的延误。国际武装部队成员是指英联邦部队或根据殖民地、保护国或受保护国法律组建的部队的成员,正在或即将在英国接受本土部队任何机构、特遣队或支队(包括相关北约部队)的训练;作为 1952 年访问部队法案 (VFA) 所列的或通过枢密院法定文书加入 VFA 的访问部队成员在英国服役或被派往英国服役的人员;或经枢密院令指定的国际总部或防务组织成员,包括相关北约部队,或经枢密院令指定的国际总部或防务组织成员。《访问部队法》(VFA)
本节向你介绍根据经修订的 1971 年移民法 (1971 年法案) 第 8(4)(a)、(c) 和 (c) 条免于移民管制的国际武装部队成员。任何免于移民管制的人员无需事先办理入境许可。但强烈建议在前往英国前获取豁免签证,以避免抵达时不必要的延误。国际武装部队成员是指英联邦部队或根据殖民地、保护国或受保护国法律组建的部队的成员,正在或即将在英国接受本土部队任何机构、特遣队或支队(包括相关北约部队)的训练;作为 1952 年访问部队法案 (VFA) 所列的或通过枢密院法定文书加入 VFA 的访问部队成员在英国服役或被派往英国服役的人员;或经枢密院令指定的国际总部或防务组织成员,包括相关北约部队,或经枢密院令指定的国际总部或防务组织成员。《访问部队法》(VF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