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欺诈计划指南目录前言第 1 节应用第 2 节定义第 3 节反欺诈计划制定/提交第 4 节反欺诈计划要求第 5 节法规遵从性第 6 节反欺诈计划的保密性前言保险欺诈每年使保险公司和消费者损失数十亿美元,而且没有任何保险能够免受欺诈。因此,州保险部门 (DOI) 认为保险公司必须将发现、调查和报告疑似欺诈作为其整体运营的优先事项。不投入资源打击保险欺诈会影响保险公司的财务稳定以及向消费者收取的费率。有鉴于此,鼓励保险公司主动采取措施,将欺诈成本降至最低。为了鼓励保险公司采取主动方式打击欺诈并将组织风险降至最低,许多州要求制定和/或提交反欺诈计划。此类计划通常会接受合规性审计和检查,以及/或者与市场行为和财务检查一起进行审查。虽然目前并非所有州都强制要求制定和提交反欺诈计划,但大多数州 DOI 和反欺诈机构认为,所有保险公司(无论是否由州强制要求)都应制定反欺诈计划,记录保险公司为防止、发现、调查和报告欺诈而采取的反欺诈措施,这是最佳做法。因此,本指南旨在为保险公司特别调查部门 (SIU) 和其他相关方提供指南,帮助他们制定符合州要求的反欺诈计划。本着促进各州统一性并为保险公司提供有关制定反欺诈计划时应考虑的关键要素的更多见解的精神,鼓励州反欺诈局利用本指南引入新的反欺诈计划立法或修订其州现有的反欺诈计划法律。为了进一步统一这一领域并协助保险公司和州 DOI 开展合规工作,NAIC 反欺诈工作组打算利用修订后的指南作为开发反欺诈计划提交存储库/系统的基础,以简化全国范围内保险公司反欺诈计划的合规工作。在开发和实施此类系统之前,鼓励保险公司利用本指南,并在制定或更新公司反欺诈计划时纳入文件中概述的所有信息。重要提示:除非某个州采用本指南,否则本指南不会取代现有的州法律。第 1 节。应用 本指南旨在为保险公司特别调查部门 (SIU) 和任何其他相关方制定标准,以制定符合 [插入保险部 (DOI) 名称] 强制性要求的反欺诈计划。起草说明:各州可以修改本声明以纳入对州法律/规则的引用,而不是机构名称。第 2 节。定义
*为新员工提供的反欺诈培训概述。 *保险公司提供定期教育和培训的内部职位概述,例如承保人、理赔员、索赔代表、指定代理人、律师等。 *员工接受的各种培训主题的描述。 *提供培训的方法。 *提供的培训频率和最低培训时长。
Antifraud Plan Plan指南目录序言第1节。申请第2节。定义第3节。Antifraud计划创建/提交第4节。Antifraud计划要求第5节。监管合规性第6节。Antifraud计划序言保险欺诈的机密性每年损失保险公司和消费者数十亿美元,没有任何保险范围不受欺诈的影响。因此,国家保险部门(DOIS)认为,保险公司必须在其整体运营中对可疑欺诈行为进行检测,调查和报告。未能将资源用于打击保险欺诈的资源可能会影响保险公司的财务稳定以及向消费者收取的费率。鉴于此,鼓励保险公司积极采取措施,以最大程度地减少欺诈成本。鼓励保险公司采取一种积极的方法来打击欺诈,并最大程度地降低组织风险,许多州需要准备和/或提交反策划计划。经常对此类计划进行审核和检查,以合规目的和/或与市场行为和金融考试一起审查。目前尚未在所有州要求制定和提交反计划的计划,但大多数州的DOI和欺诈机构都认为,对于所有保险公司而言,这是所有保险公司的最佳实践,无论是否州要求,制定了一项反策划计划,该计划记录了保险公司为防止,调查,调查,调查,调查和报告欺诈行为所采取的反策划努力。因此,本指南旨在作为保险公司特殊调查单位(SIUS)和其他兴趣方面的指南,以准备符合州授权的反计划计划。本着促进各州统一性的精神,并为保险公司提供有关关键要素的更多见解,这些要素应在制定反规划计划时应考虑的是国家欺诈局,并鼓励州欺诈局利用该指南来介绍新的反策划计划立法或修改其各州现有的反抗抗规则法律。为在这一领域进一步统一,并通过合规工作协助保险公司和州DOI,NAIC Antifraud工作队打算利用这一修订后的指南作为制定Antrine Antrine Plans提交存储库/系统的基础,该基础将简化全国性的保险公司Antline Antline Antline Antline Antline Antifraud Plan Plan合规性。在开发和实施此类系统之前,鼓励保险公司使用此准则,并在制定或更新公司Antifraud计划时将所有信息纳入文档中。重要说明:除非该指南被州采用,否则本指南不会抢占现有的州法律。
Gao发现GAO为什么进行这项研究欺诈行为对联邦计划的完整性构成了重大风险,并侵蚀了公共政府的信任。联邦计划的经理维持增强计划完整性的主要责任。立法,管理和预算办公室的指导(OMB)以及新的内部控制标准越来越集中于计划经理需要采取战略方法来管理不正确的付款和风险,包括欺诈。此外,GAO的先前评论重点介绍了联邦经理人采取更具战略性,基于风险的方法来管理欺诈风险并开发有效的抗抗抗差异控制的机会。积极主动的欺诈风险管理旨在通过确保纳税人美元和政府服务实现其预期目的来促进计划的使命和战略目标。这项研究的目的是确定领先的实践,并将这些实践概念化为基于风险的框架,以帮助计划经理管理欺诈风险。为了解决这一目标,GAO进行了三个由反判专业人员组成的焦点小组。此外,GAO还采访了联邦监察长办公室(OIG),来自其他国家的国家审计机构,世界银行,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以及代表私人公司,州和地方审计协会以及非营利组织的反弗拉德专家。GAO还进行了广泛的文献综述,并获得了计划官员的领先实践的独立验证。GAO还进行了广泛的文献综述,并获得了计划官员的领先实践的独立验证。
一名执业医师承认出售顺势疗法免疫疫苗,谎称它们可以预防 COVID-19。她因伪造 COVID-19 疫苗接种和免疫记录而获得超过 74,000 美元,因为她明知这会误导执行该州疫苗接种法的学校官员。她被判处近 3 年监禁。来源:GAO 反欺诈资源和法庭文件分析(信息);Icons-Studio/stock.adobe.com(图标)。| GAO-24- 106353 为打击 COVID-19 欺诈行为,已成立各种机构间工作组和大流行应对问责委员会 (PRAC)。例如,COVID-19 欺诈执法工作组进行了一次执法大扫除,并报告对造成约 8.36 亿美元欺诈的欺诈者采取了执法行动。同样,PRAC 估计其与调查机构共享的信息和资源支持了数百起刑事定罪和超过 10 亿美元的追回
在该研究中,工作人员指出,尽管投资顾问和经纪交易商受到不同监管制度的广泛监管,但许多散户投资者并不了解投资顾问和经纪交易商所扮演的角色,并且对此感到困惑。该研究还发现,“许多投资者在提供个性化证券投资建议时,对投资顾问和经纪交易商适用的谨慎标准也感到困惑”。该研究进一步指出,散户投资者“不应该通过法律区别来确定”他们有权获得的建议类型。相反,散户客户“在接受个性化证券投资建议或推荐时应该受到统一保护,无论他们选择与投资顾问还是经纪交易商合作。” 同时,该研究指出,散户投资者应该“继续获得投资顾问和经纪交易商提供的各种费用结构、账户选项和建议类型。”统一受托人标准 从历史上看,经纪交易商不被视为“受托人”,即使在与零售客户打交道时也是如此。另一方面,投资顾问被视为“受托人”,并有义务以客户的最佳利益行事。因为经纪交易商不属于“投资顾问”的定义,除非他们单独收取咨询费用,所以经纪交易商无需遵守这些“受托人”标准。目前适用于经纪交易商的行为标准来自许多来源,包括代理法、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反欺诈条款。 1 本研究可在以下网址查阅:http://www.sec.gov/news/studies/2011/913studyfinal.pdf。2 多德-弗兰克华尔街改革和消费者保护法案,可从以下网址获取:http://frwebgate.access.gpo.gov/cgi-bin/getdoc.cgi?dbname=111_cong_bills&docid=f:h4173enr.txt.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