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文章 使用科普兰混合方法优先考虑建筑行业可持续供应链发展的关键参数 Attaollah Shirazi a。Hossein Mohammadi Dolat-Abadi a,*。Jaber Dehghani b。Mahnaz Asgari Sooran ca 伊朗德黑兰大学法拉比学院工程学院、工业工程学院 b 伊朗德黑兰伊朗科技大学管理、经济与进步工程系 c 密苏里科技大学工程管理与系统工程系,罗拉,美国 收到日期:2024 年 5 月 29 日/修订日期:2024 年 9 月 27 日/接受日期:2024 年 10 月 8 日/在线发表日期:2024 年 10 月 18 日 摘要 在过去的几十年里,可持续性在地方、地区和国家层面引起了广泛关注。建筑业是主要领域之一,由于其活动性质,确定其关键供应链参数的优先次序和确定其关键供应链参数是可持续发展计划的核心要素。本文使用基于 BWM、AHP、SWARA 开发的混合模型研究了经济、社会和环境指标,以确定和确定该领域的重要参数的优先次序。根据 21 个不同指标在可持续发展进程中的作用,用李克特量表对其进行了分析。标准权重是通过对 10 位研究兴趣为可持续性和供应链管理的学术和工业专家的调查得出的。科普兰方法已用于整合三个模型的输出并得出最终结果。结果表明,从经济角度来看,“技术经济评估”,在社会方面“员工健康和安全”,以及在环境方面“在供应链中开发绿色技术”分别在科普兰方法中获得了最高的最终显着分数。所提出的模型有望帮助行业专家和管理人员确定建筑业供应链的关键可持续参数,并据此设定可持续发展目标。
供应链的复杂性日益增加以及弹性在面对多种风险中的重要性强调了影响影响弹性供应链风险管理的因素。区块链技术提供了有希望的功能,可增强供应链透明度,可追溯性和安全性,但关于其与专业行业的风险管理实践的整合的研究有限。本研究旨在确定和排名影响基于区块链的弹性供应链风险管理的因素,在实验室设备行业中,产品可追溯性和质量保证至关重要。研究方法结合了定性和定量方法。最初,使用元合成方法,对2015年至2024年期间的342篇文章进行了审查。筛选和质量评估后,选择了38篇文章进行最终分析,从而在24个组件和6个主要维度中识别了110个指标。随后,使用模糊的Delphi方法和12位行业专家的输入,对初始模型进行了评估和修改,从而产生了带有114个指标的最终模型。最后,使用多标准决策的最佳偏差方法(BWM)和8位专家的意见,对这些因素进行了排名。的调查结果表明,“数字技术和基础架构”重量为0.323,是最重要的维度,强调了区块链基础架构在实现安全且透明的供应链操作中的关键作用。“信息管理和透明度”(0.239)和“操作灵活性和弹性”(0.177)接下来,突出了区块链如何增强可追溯性和适应性。确定的最关键的组成部分是“技术基础架构和专业人力资源”(0.331),“产品可追溯性和跟踪能力”(0.451)和“从干扰中恢复的速度”(0.362),以表明区块链技术如何增强密钥运营能力。这项研究的主要贡献是开发一个综合框架,该框架将区块链功能与风险管理过程和弹性因素(专门针对实验室设备行业的独特要求量身定制)。该集成为供应链经理提供了一种结构化方法,以利用区块链技术来提高透明度,降低风险和提高运营弹性,最终导致在这个关键行业中更安全有效的供应链运营。
附件 5 MEPC.279(70) 号决议(2016 年 10 月 28 日通过) 2016 年压载水管理系统批准指南(G8) 海上环境保护委员会, 忆及《国际海事组织公约》第 38(a) 条关于防止和控制船舶造成海洋污染的国际公约赋予海上环境保护委员会的职能, 还忆及 2004 年 2 月举行的国际船舶压载水管理大会通过了《2004 年国际船舶压载水和沉积物控制和管理公约》(《压载水管理公约》)以及四项会议决议, 注意到《压载水管理公约》附则第 D-3 条规定,用于遵守公约的压载水管理系统必须经主管机关批准,同时考虑到本组织制定的导则, 还注意到委员会通过了《压载水管理系统批准导则》(《导则(G8)》)的 MEPC.125(53) 号决议,以及委员会通过了《导则(G8)》的修订版的 MEPC.174(58) 号决议, 还注意到委员会通过了《导则(G8)》的 MEPC.174(58) 号决议,根据所获得的经验,不断审查《导则(G8)》, 忆及委员会第六十八届会议商定的《压载水管理公约实施路线图》中所载的对先行者不进行惩罚的规定(MEPC 68/WP.8,附件 2), 注意到本组织在船用产品型式认可证书有效性方面的既定做法(MSC.1/Circ.1221),即型式认可证书本身对在相关型式认可有效期内制造的、已接受并安装在船上的现有压载水管理系统的运行有效性没有影响证书到期后,该系统无须续展或更换, 在其第 70 届会议上,审议了审查指南(G8)会间工作组的结果, 1 通过本决议附件所载的 2016 年压载水管理系统批准指南(G8)(2016 年指南(G8)); 2 同意根据应用经验不断审查 2016 年指南(G8); 3 建议主管机关在批准压载水管理系统时尽快应用 2016 年指南(G8),但不迟于 2018 年 10 月 28 日;
附件 5 MEPC.279(70) 号决议(2016 年 10 月 28 日通过) 2016 年压载水管理系统批准指南(G8) 海上环境保护委员会, 忆及《国际海事组织公约》第 38(a) 条关于防止和控制船舶造成海洋污染的国际公约赋予海上环境保护委员会的职能, 还忆及 2004 年 2 月举行的国际船舶压载水管理大会通过了《2004 年国际船舶压载水和沉积物控制和管理公约》(《压载水管理公约》)以及四项会议决议, 注意到《压载水管理公约》附则第 D-3 条规定,用于遵守公约的压载水管理系统必须经主管机关批准,同时考虑到本组织制定的导则, 还注意到委员会通过了《压载水管理系统批准导则》(《导则(G8)》)的 MEPC.125(53) 号决议,以及委员会通过了《导则(G8)》的修订版的 MEPC.174(58) 号决议, 还注意到委员会通过了《导则(G8)》的 MEPC.174(58) 号决议,根据所获得的经验,不断审查《导则(G8)》, 忆及委员会第六十八届会议商定的《压载水管理公约实施路线图》中所载的对先行者不进行惩罚的规定(MEPC 68/WP.8,附件 2), 注意到本组织在船用产品型式认可证书有效性方面的既定做法(MSC.1/Circ.1221),即型式认可证书本身对在相关型式认可有效期内制造的、已接受并安装在船上的现有压载水管理系统的运行有效性没有影响证书到期后,该系统无须续展或更换, 在其第 70 届会议上,审议了审查指南(G8)会间工作组的结果, 1 通过本决议附件所载的 2016 年压载水管理系统批准指南(G8)(2016 年指南(G8)); 2 同意根据应用经验不断审查 2016 年指南(G8); 3 建议主管机关在批准压载水管理系统时尽快应用 2016 年指南(G8),但不迟于 2018 年 10 月 28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