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DTH 已制定保密指南,以保护通过 CDR 或 PPP 流程获得的机密信息(附录 1)。这些保密指南确保采取适当的步骤和程序来保护机密信息,并确保以一致的方式处理这些信息。CADTH 在处理作为 CDR 或 PPP 流程一部分的信息时将遵守这些保密指南。当申办方提交或重新提交文件,或向 CADTH 提供其他信息时,将被视为已同意保密指南。申办方将对 CADTH 与其共享的文件保密。保密指南将构成 CADTH 与申办方之间的协议。
CADTH 致力于提供公开透明的药物审查流程,并对其向患者和公众提出的建议负责。因此,CADTH 认为必须能够概述 pERC 癌症药物报销建议所依据的证据。鉴于这些原则,CADTH 应用了《CADTH 泛加拿大肿瘤药物审查信息披露指南》(附录 1),该指南概述了管理可披露和不可披露信息的一般方法,以及为 pCODR 审查目的而对可披露信息和不可披露信息的定义。这些指南可在 CADTH 网站上找到,确保以一致的方式处理和管理通过 pCODR 审查流程获得的信息披露,并确保制定程序保护根据《CADTH 泛加拿大肿瘤药物审查信息披露指南》中规定的定义不可披露的信息。
REDUCE-IT 研究将一级预防组的规模限制为不超过整个研究人群的 30%。实际上,符合一级预防标准的患者比例可能大于符合二级预防标准的患者人数。因此,该药物对整个加拿大人群的疗效仍不确定,并且可能大大低于 REDUCE-IT 试验估计的效果。CDEC 指出,一级预防亚组的绝对风险降低幅度明显小于二级预防亚组(分别为 1.4% 和 6.2%)。因此,CDEC 对将二十碳五烯酸乙酯用于一级预防时长期的利弊平衡表示担忧(REDUCE-IT 试验没有报告有关危害的发生、持续时间或严重程度以及各亚组所需的管理细节)。
小组成员扩展了 CDEC 的原始建议,该建议建议对确诊为 LAL 缺乏症且在六个月大之前出现 LAL 缺乏症临床表现的患者报销 sebelipase alfa 费用。附加标准将扩大报销范围,将六个月大及以上出现 LAL 缺乏症的患者也包括在内。无法确定 LAL 缺乏症更严重且可能受益于 sebelipase alfa 治疗的患者亚组,部分原因是六个月大及以上发病患者的疾病性质多变。此外,如表 1 和以下摘要所述,小组成员指出,病情更严重的患者(例如,有严重肝病迹象和/或已发展为终末期肝病的患者)预计不会受益于 sebelipase alfa 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