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 年《预防新兴威胁法案》(“该法案”),公共法律第 115-254 号,H 部,§§ 1601–03,132 Stat. 3186,3522–30,相关部分编纂于 6 USC § 124n,允许授权的部门人员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以减轻无人机或无人机系统对所涵盖设施或资产的安全构成的可信威胁。该法案要求在行使权力之前得到司法部长的指导。本指导落实了该要求。它指导司法部(“部门”)各部门关于寻求部门指定保护设施或资产的流程和标准,以及采取措施保护这些指定设施和资产的法律框架。它还指示部门各部门与联邦航空管理局(“FAA”)和其他实体协调保护措施,以解决这些措施对国家空域系统和其他活动的影响。
2018 年《预防新兴威胁法案》(“该法案”),公共法律第 115-254 号,H 部,§§ 1601–03,132 Stat. 3186,3522–30,相关部分编纂于 6 USC § 124n,允许授权的部门人员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以减轻无人机或无人机系统对所涵盖设施或资产的安全构成的可信威胁。该法案要求在行使权力之前得到司法部长的指导。本指导落实了该要求。它指导司法部(“部门”)各部门关于寻求部门指定保护设施或资产的流程和标准,以及采取措施保护这些指定设施和资产的法律框架。它还指示部门各部门与联邦航空管理局(“FAA”)和其他实体协调保护措施,以解决这些措施对国家空域系统和其他活动的影响。
2018 年《预防新兴威胁法案》(“该法案”),公共法律第 115-254 号,H 部,§§ 1601–03,132 Stat. 3186,3522–30,相关部分编纂于 6 USC § 124n,允许授权的部门人员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以减轻无人机或无人机系统对所涵盖设施或资产的安全构成的可信威胁。该法案要求在行使权力之前得到司法部长的指导。本指导落实了该要求。它指导司法部(“部门”)各部门关于寻求部门指定保护设施或资产的流程和标准,以及采取措施保护这些指定设施和资产的法律框架。它还指示部门各部门与联邦航空管理局(“FAA”)和其他实体协调保护措施,以解决这些措施对国家空域系统和其他活动的影响。
2018 年《预防新兴威胁法案》(“该法案”),公共法律第 115-254 号,H 部,§§ 1601–03,132 Stat. 3186,3522–30,相关部分编纂于 6 U.S.C. § 124n,允许授权的部门人员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以减轻无人机或无人机系统对所涵盖设施或资产的安全构成的可信威胁。该法案要求在行使权力之前得到司法部长的指导。本指导落实了该要求。它指导司法部(“部门”)各部门寻求部门指定保护设施或资产的流程和标准,以及采取措施保护这些指定设施和资产的法律框架。它还指示部门各部门与联邦航空管理局(“FAA”)和其他实体协调保护措施,以解决这些措施对国家空域系统和其他活动的影响。
2018 年《预防新兴威胁法案》(“法案”),Pub.L. No.115-254,Div.H,§§ 1601–03,132 Stat.3186,3522–30,相关部分编入 6 U.S.C.§ 124n,允许授权部门人员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以减轻无人机或无人机系统对受保设施或资产的安全构成可信威胁。该法案要求在行使权力之前获得司法部长的指导。本指南实施该要求。它指示司法部(“部门”)各部门寻求部门指定设施或资产进行保护的流程和标准,以及采取措施保护这些指定设施和资产的法律框架。它还指示部门各部门与联邦航空管理局(“FAA”)和其他实体协调保护措施,以解决这些措施对国家空域系统和其他活动的影响。
2018 年《预防新兴威胁法案》(“该法案”),公共法律第 115-254 号,H 部,§§ 1601–03,132 Stat. 3186,3522–30,相关部分编纂于 6 USC § 124n,允许授权的部门人员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以减轻无人机或无人机系统对所涵盖设施或资产的安全构成的可信威胁。该法案要求在行使权力之前得到司法部长的指导。本指导落实了该要求。它指导司法部(“部门”)各部门关于寻求部门指定保护设施或资产的流程和标准,以及采取措施保护这些指定设施和资产的法律框架。它还指示部门各部门与联邦航空管理局(“FAA”)和其他实体协调保护措施,以解决这些措施对国家空域系统和其他活动的影响。
2018 年《预防新兴威胁法案》(“该法案”),公共法律第 115-254 号,H 部,§§ 1601–03,132 Stat. 3186,3522–30,相关部分编纂于 6 USC § 124n,允许授权的部门人员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以减轻无人机或无人机系统对所涵盖设施或资产的安全构成的可信威胁。该法案要求在行使权力之前得到司法部长的指导。本指导落实了该要求。它指导司法部(“部门”)各部门关于寻求部门指定保护设施或资产的流程和标准,以及采取措施保护这些指定设施和资产的法律框架。它还指示部门各部门与联邦航空管理局(“FAA”)和其他实体协调保护措施,以解决这些措施对国家空域系统和其他活动的影响。
2018 年《预防新兴威胁法案》(“该法案”),公共法律第 115-254 号,H 部,§§ 1601–03,132 Stat. 3186,3522–30,相关部分编纂于 6 USC § 124n,允许授权的部门人员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以减轻无人机或无人机系统对所涵盖设施或资产的安全构成的可信威胁。该法案要求在行使权力之前得到司法部长的指导。本指导落实了该要求。它指导司法部(“部门”)各部门关于寻求部门指定保护设施或资产的流程和标准,以及采取措施保护这些指定设施和资产的法律框架。它还指示部门各部门与联邦航空管理局(“FAA”)和其他实体协调保护措施,以解决这些措施对国家空域系统和其他活动的影响。
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陆军参谋长乔治·C·马歇尔将军撰写了一系列短篇小说:《行动中的美军》是陆军部专为受伤士兵准备的系列丛书。它将向这些为国家服务的士兵展示他们和战友所取得的成就,这些成就为美国陆军的战绩增光添彩。本着同样的精神,斯凯尔斯将军和他的团队撰写了《必胜无疑》,为公众和军方清晰展示了陆军在海湾战争中的作用。沙漠风暴行动的广度和速度使许多参与者没有意识到他们行动的大背景。这本书就是为他们写的。为了捕捉他们的故事,斯凯尔斯将军基本上交织了三个不同的主题,每个主题都独一无二。首先,《必胜无疑》讲述了年轻男女在伊拉克和科威特的酷暑和风沙中与敌人作战并取得压倒性胜利的故事。其次,这场胜利证明了一代陆军领导人孜孜不倦、常常默默无闻的工作是正确的,他们从越南战争后士气低落的机构中组建了一支新陆军。第三,《必胜无疑》不仅提供了一扇通向未来的窗户,也提供了一部关于过去的编年史。读者在反思斯凯尔斯将军从故事中提取的总体要点时,将深入了解未来美国战争可能如何进行。我们把它留给具有更广阔视野的学者。
作为美国出口管制改革 (ECR) 计划的一部分,美国商务部 (BIS) 和国务院 (DDTC) 于 2014 年 7 月 1 日宣布对微波单片集成电路 (MMIC) 功率放大器和分立微波晶体管实施新的出口管制。在美国商务管制清单中,对这些设备的管制将从双重用途/商业类别 (3AOOI) 移至军用类别 (3A611)。尽管这些物品仍受美国商务部管辖,但它们将被视为军用物品,并受到比目前更严格的出口管制。ADI 销售各种 MMIC 功率放大器,在 MMIC 市场占据有利地位。ADI 认为,针对军用电子产品(尤其是 MMIC 和微波晶体管产品)实施的新出口管制将对美国公司造成不利影响,当这些变化于 2014 年 12 月底生效时,这些产品的出口将变得更加困难,在某些情况下甚至是不可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