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适用性。本手册适用于所有被分配到飞机运营 (AO) 总部 (HQ) 或地区工作人员的 DCMA 人员,或执行本手册和 DCMA 指令 (DCMA-INST) 8210-1 中描述的飞机运营功能或执行以下联邦采购条例 (FAR) 42.302 合同管理服务 (CAS) 功能的人员:1.1.1.对于作为航空计划团队 (APT) 一部分的 DCMA 质量保证专家 (QAS) – FAR 42.302 (a) (38) 确保承包商遵守合同质量保证要求。1.1.2.对于执行 APT 职责的合同安全经理 (CSM) – FAR 42.302 (a) (39) 确保承包商遵守合同安全要求。1.1.3.对于政府飞行代表 (GFR)、地面 GFRS (G-GFR) 和政府地面代表 (GGR) – FAR 42.302 (a) (56) 保持对飞行操作的监视。1.1.4.本手册不适用于服务人员。本手册中的任何内容均不对承包商/供应商提出额外要求。“承包商和分包商”一词与“供应商和次级供应商”一词同义。1.2.政策。本手册描述了 DCMA 人员的职责和程序,其中 DCMA 被委托负责监视飞机操作。DCMA 的政策是以安全、高效、有效和合乎道德的方式执行本手册。除本文所述外,本手册不受任何其他 DCMA 豁免流程的约束。本手册取代了 DCMA-INST 8210-2 的所有先前版本。
1.1.适用性。本发行适用于所有 DCMA 运营单位 (OU),以及有助于国防工业基地关键资产识别和优先级排序 (DIB CAIP) 的 DCMA 组件和功能,如本手册第 2 节所述。1.2.政策。DCMA 的政策是:a.识别并优先考虑 DIB 关键任务、能力、功能、系统和支持资产。b.通过集成整个 DCMA 的数据并与在 DIB MA 中拥有股份的其他国防部、联邦、州、地方和商业实体合作,以多功能、同步和协调的方式执行 DIB CAIP。c.提供增值 DIB 见解并在适当情况下和法律允许的情况下共享 DIB CAIP 产品:(1)向国防部、联邦、州、地方和商业行业合作伙伴提供外部服务,以有效管理 DIB 风险;(2)在 DCMA 内部支持企业风险评估、重大项目风险监控、合同风险评估、关键分包商监督委托和监视计划。d. 保护业务敏感和专有 DIB 数据、受控非机密信息 (CUI)、受保护的关键基础设施信息 (PCII) 以及在执行 DIB CAIP 时定期收集或开发的机密材料。e. 以安全、高效、有效和合乎道德的方式执行本手册。1.3.概述。a. MA 向任务所有者和高级领导者通报支持任务基本功能 (MEF) 的关键能力的运营风险。国防部采用标准化 MA 框架来实现对一系列基本能力(包括 DIB 提供的能力)的全面任务风险管理。DCMA 利用其全球影响力和对工业设施的访问,代表国家 DIB SSA 履行国家 DIB 部门 MA 职责。b. DIB MA 是 DCMA 业务能力框架 (BCF) 中的一项集成能力,它利用可用的机构数据并收集行业数据以分析工业能力风险。根据 DCMA 备忘录 17-072“机构任务基本职能”,工业分析小组 (IAG) 是 DIB MA 主要责任办公室 (OPR)。IAG 是国防部 MA 卓越中心,负责识别、分析和评估支持国防部任务执行的 DIB 供应链网络,并协助国防部其他部门进行 DIB 相关分析。DIB MA 由以下流程定义,这些流程协同作用以实现全面的 DIB 风险管理:进行 IBA;识别和确定 DIB 资产的优先级;评估 DIB 任务风险;管理 DIB 任务风险;执行 DIB 监控和报告;并管理 DIB MA 行业推广和意识。
目的。本指令取代 DCMA INST 8210.1/AFI 10-220_IP/AR 95 - 20/NAVAIRINST 3710.1F、COMDTINST M13020.3、2007 年 3 月 1 日及所有先前版本。它为涉及将本指令作为合同要求纳入的飞机上执行的所有合同工作的飞行和地面操作制定了要求,以及政府飞行代表 (GFR) 应遵循的程序。第 7 章制定了 GFR 应遵循的政策和程序,并未制定任何其他承包商要求。本指令描述了承包商的飞机飞行和地面操作程序(以下称为程序)的内容以及对这些程序的批准。它规定了此类批准的授权,无论服务隶属关系如何。
目的。本指令取代 DCMA INST 8210.1/AFI 10-220_IP/ AR 95 - 20/NAVAIRINST 3710.1F、COMDTINST M13020.3、2007 年 3 月 1 日以及所有先前版本。它制定了涉及在飞机上执行的所有合同工作的飞行和地面操作的要求,其中本指令被纳入为合同要求,以及政府飞行代表 (GFR) 应遵循的程序。第 7 章制定了 GFR 应遵循的政策和程序,并未制定任何其他承包商要求。本指令描述了承包商的飞机飞行和地面操作程序(以下称为程序)的内容以及对这些程序的批准。它规定了此类批准的授权委托,无论服务隶属关系如何。
1.政策。本指令实施对 DCMA-INST 210“挣值管理系统 (EVMS) 标准监督”的变更,2012 年 2 月 29 日。2.目的。本指令更新了政策和流程,用于验证承包商是否持续遵守电子工业联盟 (EIA) -748 EVMS 指南 (GL),根据国防联邦采购条例补充 (DFARS) 242.302 中定义的 DCMA 职责,作为合同管理职能。本指令的格式由 DCMA-INST 210 的原始、已发布的超文本标记语言格式驱动,“挣值管理系统 (EVMS) - 标准监控指令 (SSI)”,发布日期为 2012 年 2 月,并符合当前已发布的政策出版指南。3.适用性。本指令适用于领导、进行或参与承包商 EVMS 监控的所有 DCMA 活动,除非更高级别的法规、政策、指导、豁免或协议优先(例如,DCMA 国际 (DCMAI) 和特别计划 (DCMAS))。对于机密合同,本指令的安全例外必须遵守 DCMAS 维护的补充指令。4.经理的内部控制计划。根据 DCMA-INST 710“管理人员内部控制计划”,本指令须接受评估和测试。5.可发布性 – 无限制。本指令已获准公开发布。6.劳动法。位于资源页面。7.资源页面。https://360.dcma.mil/sites/policy/PI/SitePages/210r.aspx 8.生效日期。根据 DCMA 主任的命令,此变更于 2016 年 11 月 8 日生效,所有适用活动应在该日期起 60 天内完全合规。Joseph E. Sweeney 执行董事 投资组合管理和业务整合
1. 目的。本指令:a. 重新发布 DCMA 指令 (DCMA-INST) 319“运输和交通管理”(参考 (a)),以更新政策并使其符合 DCMA-INST 501“政策计划”(参考 (b))。b. 制定政策、分配职责并为 DCMA 运输部门提供指导,以执行 DCMA 运输和交通管理功能。这包括加快从国防部制造商/供应商/承包商设施向全球选定地点交付零件和设备,并促进免税入境 (DFE) 计划的政策和程序。c. 符合国防部指令 (DoDD) 5105.64(参考 (c))。d. 根据适用的参考 (c) 至 (ba) 实施国防部政策。2. 适用性。本指令适用于所有 DCMA 运输部门。由于安全要求而对机密合同的例外情况,本指令应由特别计划理事会维护的 IAW 补充指令处理。3. 管理人员内部控制计划。根据 (IAW) DCMA-INST 710“管理人员内部控制计划”(参考 (d)),本指令需接受评估和测试。流程图位于附录 A 至 D 中。4. 可发布性 - 无限制。本指令已获准公开发布。5. PLAS 代码。适用以下 PLAS 代码:
1. 目的。本指令:a. 重新发布 DCMA 指令 (DCMA-INST) 319“运输和交通管理”(参考 (a)),以更新政策并使其符合 DCMA-INST 501“政策计划”(参考 (b))。b. 制定政策、分配职责并为 DCMA 运输部门提供指导,以执行 DCMA 运输和交通管理功能。这包括加快从国防部制造商/供应商/承包商设施向全球选定地点交付零件和设备,并促进免税入境 (DFE) 计划的政策和程序。c. 符合国防部指令 (DoDD) 5105.64(参考 (c))。d. 根据适用的参考 (c) 至 (ba) 实施国防部政策。2. 适用性。本指令适用于所有 DCMA 运输部门。由于安全要求而对机密合同的例外情况,本指令应由特别计划理事会维护的 IAW 补充指令处理。3. 管理人员内部控制计划。根据 (IAW) DCMA-INST 710“管理人员内部控制计划”(参考 (d)),本指令需接受评估和测试。流程图位于附录 A 至 D 中。4. 可发布性 - 无限制。本指令已获准公开发布。5. PLAS 代码。适用以下 PLAS 代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