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基本招股说明书已获得爱尔兰中央银行(以下简称“中央银行”)的主管当局批准,根据经修订的《欧盟条例》2017/1129(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条例”),作为一份根据《招股说明书条例》发布的基本招股说明书,旨在提供有关根据本计划发行的票据的信息。本基本招股说明书自本基本招股说明书发布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当基本招股说明书不再有效时,在出现重大新因素、重大错误或重大不准确之处时,补充本基本招股说明书的义务将不适用。中央银行仅批准本基本招股说明书符合《招股说明书条例》规定的完整性、可理解性和一致性标准。此类批准不应被视为对银行的认可,也不应被视为对本基本招股说明书所涉票据质量的认可。投资者应自行评估投资票据的适宜性。此类批准仅适用于根据本计划于本文件发布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发行的票据,这些票据将根据金融工具市场指令 2014/65/EU(经修订,简称“MiFID II”)的规定在受监管市场上交易,和/或将在欧洲经济区(简称“EEA”)的任何成员国公开发售,但必须发布招股说明书。已向爱尔兰证券交易所有限公司(交易代码为 Euronext Dublin)(简称“Euronext Dublin”)提出申请,要求将根据本计划发行的票据(豁免票据(定义见下文)和瑞士国内票据除外)在本基本招股说明书发布之日起十二个月内纳入 Euronext Dublin 的正式上市名单(简称“正式上市名单”)并在其受监管市场上交易。Euronext Dublin 的受监管市场是符合 MiFID II 规定的受监管市场。
1) 根据挪威能源署(排放因子为 19g CO2/KWh)和瑞典能源署(排放因子为 26g CO2/KWh)提供的 2022 年挪威和瑞典(清洁运输)实际交付的电力计算得出。有关更多详细信息,请参阅 DNB 的 2023 年影响报告(绿色金融框架 | DNB) 2) 该数字仅与运营设施的归因避免排放量有关,其中在建设施的归因避免排放量影响估计为 1,163,125 吨二氧化碳/年,一旦这些项目投入运营。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该投资组合包括 28,279 亿挪威克朗的运营设施(3,082MW 归因装机容量)和 7,866 亿挪威克朗的在建设施(1,163MW 归因装机容量) 3) 根据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贷款组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