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网络安全事件报告可靠性标准,命令编号 848,164 FERC ¶ 61,033 (2018) [以下简称命令编号 848]。2 委员会于 2006 年 7 月 20 日根据 FPA 第 215 条认证 NERC 为电力可靠性组织 (“ERO”)。N. Am. Elec. Reliability Corp.,116 FERC ¶ 61,062 (2006),关于修订与合规的命令,117 FERC ¶ 61,126 (2006),aff'd sub nom. Alcoa, Inc. v. FERC,564 F.3d 1342 (DC Cir. 2009)。 3 除非另有说明,所有大写术语均应具有 NERC 可靠性标准术语表中规定的含义,https://www.nerc.com/pa/Stand/Glossary%20of%20Terms/Glossary_of_Terms.pdf。
输电规划和运营网络风险 北美电网正面临动态风险,因此 ERO 企业和行业必须继续采取基于风险的方法来实现合规性和电网转型。可靠性和安全技术委员会 (RSTC) 的主要目标之一是开发支持将技术和安全集成到 BPS 规划和运营中的解决方案。为此,RSTC 安全集成和技术支持小组委员会 (SITES) 与 E-ISAC 和利益相关者团体合作,提供将网络和物理安全方面纳入北美常规规划、运营、设计和恢复活动的推荐做法。SITES 确定潜在的障碍并支持消除这些障碍,以使行业能够采用新兴技术并开发网络信息工程实践。
北美电力可靠性公司 (NERC) 是一家非营利性国际监管机构,其使命是确保北美大容量电力系统 (BPS) 的可靠性。NERC 制定并执行可靠性标准;每年评估季节性和长期可靠性;通过系统意识监控 BPS;以及教育、培训和认证行业人员。NERC 的职责范围横跨美国大陆、加拿大和墨西哥下加利福尼亚州北部。NERC 是北美的电力可靠性组织 (ERO),受联邦能源管理委员会 (FERC) 和加拿大政府机构的监督。NERC 的管辖范围包括 BPS 的用户、所有者和运营商,为超过 3.34 亿人提供服务。北美 BPS 分为八个区域实体 (RE) 边界,如下图和相应的表格所示。
北美电力可靠性公司 (NERC) 是一家非营利性国际监管机构,其使命是确保北美大容量电力系统 (BPS) 的可靠性。NERC 制定并执行可靠性标准;每年评估季节性和长期可靠性;通过系统意识监控 BPS;以及教育、培训和认证行业人员。NERC 的职责范围横跨美国大陆、加拿大和墨西哥下加利福尼亚州北部。NERC 是北美的电力可靠性组织 (ERO),受联邦能源管理委员会 (FERC) 和加拿大政府机构的监督。NERC 的管辖范围包括 BPS 的用户、所有者和运营商,为超过 3.34 亿人提供服务。北美 BPS 分为八个区域实体 (RE) 边界,如下图和相应的表格所示。
1 基于逆变器的资源注册,181 FERC ¶ 61,124 (2022) [以下简称 IBR 命令]。2 北美电力可靠性公司,案卷号 RD22-4-000(2023 年 2 月 15 日)[以下简称工作计划备案]。3 区域实体包括 (i) 中西部可靠性组织(“MRO”);(ii) 东北电力协调委员会(“NPCC”);(iii) ReliabilityFirst Corporation(“ReliabilityFirst”);(iv) SERC 可靠性公司(“SERC”);(v) 德克萨斯可靠性实体公司(“Texas RE”);和 (vi) 西部电力协调委员会(“WECC”)。NERC 和区域实体组成了 ERO 企业。4 北美电力Reliability Corp.,案卷编号 RD22-4-000(2023 年 3 月 3 日)(提出有关工作计划的临时信息请求)[以下简称 RFI ]。
北美电力可靠性公司 (NERC) 是一家非营利性国际监管机构,其使命是确保北美大容量电力系统 (BPS) 的可靠性。NERC 制定并执行可靠性标准;每年评估季节性和长期可靠性;通过系统意识监控 BPS;以及教育、培训和认证行业人员。NERC 的职责范围横跨美国大陆、加拿大和墨西哥下加利福尼亚州北部。NERC 是北美的电力可靠性组织 (ERO),受联邦能源管理委员会 (FERC) 和加拿大政府机构的监督。NERC 的管辖范围包括 BPS 的用户、所有者和运营商,为超过 3.34 亿人提供服务。北美 BPS 分为八个区域实体 (RE) 边界,如下图和相应的表格所示。
4 例如,请参阅 Tyler H. Ruggles 等人,《灵活电力负荷(如从削减发电量中生产氢气)的机会》,3 A DVANCES IN A PPLIED E NERGY 1, 8 (2021)(发现可以通过氢电解等灵活负荷以经济有效的方式利用未使用和削减的发电能力),网址为 https://doi.org/10.1016/j.adapen.2021.100051;另请参阅 S ASAN S AADAT 和 S ARA G ERSEN,《回收氢气用于可再生能源未来:区分石油和天然气工业与零排放任务解决方案》13 (地球正义 2021)(“为了实现有意义的环境效益,绿色氢气生产必须与新的可再生资源的建设相结合和/或使用剩余的可再生能源。”)(着重强调),网址为 https://earthjustice.org/sites/default/files/files/hydrogen_earthjustice_202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