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保密法简介 1970 年的《金融记录和货币及外国交易报告法》(31 U.S.C. 5311 et seq.)被称为《银行保密法》(BSA)。BSA 的目的是要求美国金融机构保存适当的记录并提交涉及货币交易和金融机构客户关系的某些报告。货币交易报告 (CTR) 和可疑活动报告 (SAR) 是银行满足 BSA 要求的主要手段。记录保存法规还包括要求金融机构的记录足以在必要时重建客户账户中的交易和活动。在此过程中,将保留纸质和审计线索。这些记录和报告在刑事、税务或监管调查或诉讼中具有很高的实用性。BSA 包括两部分:标题 I 财务记录保存和标题 II 货币和外国交易报告。第一章授权财政部部长颁布法规,要求受保金融机构保留某些记录。第二章指示财政部制定法规,管理金融机构在美国境内、境外和通过金融机构进行的某些超过 10,000 美元的交易的报告。财政部根据 BSA 制定的实施条例,即
8。指定的联邦官员:根据代理程序任命并由FDIC主席指定的全职或永久兼职雇员,将担任指定的联邦官员(DFO)。DFO将批准或召集所有委员会和小组委员会会议;准备并批准所有会议议程;参加所有委员会和小组委员会会议;当DFO决定休会符合公共利益时,休会;主席会议(除非由FDIC主席执行,否则);维护有关咨询委员会活动的信息,并为适用的公众提供此类信息;确保委员会成员和小组委员会成员(如适用)接受41 CFR第102-3部分要求的适当培训;并确保根据41 CFR第102-3部分创建和维护公共面向的网站。
•完成了企业体系结构目标状态,该状态是开发FDIC未来数据环境的基础。这将指导IT决策,并使FDIC能够执行其任务。•雇用了其第一位全职首席数据官,并开始为组织提供资源(即员工,预算)。•建立了企业数据治理框架和企业数据理事会(EDC)。这将使用FDIC“数据家族”,而不是通过办公室和部门管理,从整体角度有效地管理数据。•对FDIC员工进行了数据素养评估。反馈是开始制定和试行为期两年的计划,该计划着重于提高整个公司的数据素养。•提供了FDIC人工智能(AI)策略,路线图和倡议建议。•确定了目标数据生态系统中所需的功能。这对于将数据视为战略资产至关重要。•确定了技术和非技术要求,并为企业数据目录解决方案进行了市场研究。从市场研究中进行了初步评估,以定位FDIC,以在2021年获得解决方案。
“鉴于适用于许可的货币发射器帐户持有人的记录保存要求,符合该提案的记录保存要求,该要求是为了降低许可货币传输的特定目的而建立的,并根据此规定的商业模型量身定制了对消费者的风险,”金融技术协会表示。
日期:2024年2月22日备忘录至:董事会 /签名 /来自:Jennifer L. Fain Inspector General Inspector主题管理和绩效挑战和联邦存款保险公司督察总统办公室(OIG)面临的年度评估对联邦存款保险公司(FDIC)面临的高层管理和绩效挑战。本文件总结了FDIC面临的最严重挑战,并简要评估了该机构解决这些问题的进展。此挑战文件基于OIG的经验和监督工作的观察,其他监督机构的报告,对学术和相关文献的审查,政府机构和官员的观点以及私营部门实体的信息。在几种情况下,我们讨论了OIG以前从事过评估,审核和审查FDIC在这些挑战领域的进展的主题领域。我们确定了FDIC面临的九个主要挑战。挑战确定了FDIC关键任务活动的风险以及支持任务执行的FDIC内部计划和流程。这些挑战包括我们去年报告的挑战的所有方面以及重要的更新。在这些更新中,FDIC需要解决越来越多的员工流失(尤其是对于考官),并专注于改善FDIC的工作场所环境。我们还注意到,纽约和第一共和国银行的签名银行的失败表明,在确定风险时,FDIC需要升级监督行动,这与FDIC的前瞻性监督计划一致。此外,FDIC应在其故障估计过程中考虑出现的风险,并确保FDIC可以执行其有序的清算解决方案。FDIC的主要挑战包括:
1“ 17个目标”,联合国经济和社会事务部的可持续发展目标司。2“金融包容性”,联合国秘书长的纳入发展融资特别倡导者。3“ 2009年FDIC国家对未银行和账户不足的家庭调查”,FDIC。4“ 2021 FDIC全国无银行和账户不足的家庭调查”,FDIC。
联邦存款保险公司 (FDIC) 为每家发行商的 CD 提供最高 250,000 美元的本金和应计利息保险。您直接在特定发行商处开立的任何账户或存款都将与 CD 汇总,以达到 250,000 美元的限额。更多信息可在 FDIC 网站 www.fdic.gov 上找到。Fidelity 提供新发行的经纪 CD,这些 CD 具有 FDIC 保险覆盖范围。National Financial Services LLC 和/或存管信托公司 (DTC) 根据 FDIC 的适用要求和与 CD 承销商的经纪协议保存每位经纪存款人的记录。二级市场上的 CD 可能不受 FDIC 保险。
本《信息技术功能指南》本质上是技术性的,并不产生任何当事人在任何事项上可依法强制执行的实体性或程序性权利。本文表达的观点为 FDIC 员工的观点,与所有员工观点一样,对 FDIC 或其董事会不具有约束力。本指南旨在尽可能就 FDIC 员工认为所有涵盖机构都存在的共同问题提供非正式指导。本指南不要求涵盖机构或 FDIC 采取特定的行动。遵守本指南中规定的建议做法和标准是自愿的,不遵守规定本身不会导致执法行动。本指南并非法律建议,也不应被视为法律建议。本指南并非权威或全面的。《联邦公报》和《联邦法规汇编》中公布的《及时存款保险确定规则的记录保存》和《联邦法规汇编》中 12 CFR 第 370 部分的 FDIC 存款保险规则是权威来源。本指南可与 FDIC 网站 www.fdic.gov/deposit 上的 FDIC 存款保险参考资料和 https://www.fdic.gov/deposit/DIGuideBankers/index.html 上的 FDIC 金融机构员工存款保险指南结合使用。 关于本指南可能变更的说明 本版本指南反映了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的法定原则和实施条例。随着法律、政策和程序的变化,以及涵盖机构向 FDIC 提供有关系统架构、接口、功能和限制的反馈,本指南将持续修订。其日期为最近一次修订的月份。 联系方式 如对第 370 部分(包括本指南中包含的信息)有疑问,请将问题或意见提交给 FDIC,邮箱地址为 Part370@fdic.gov。
报告接下来讨论了 FDIC 为加强金融服务业的网络安全而采取的行动。FDIC 与其他银行监管机构协调或单独颁布规则,并通过监督和审查 FDIC 监管的金融机构以及审查某些服务提供商提供的服务来执行这些规则和适用法律,以促进网络安全和弹性。更具体地说,FDIC 评估金融机构的网络安全实践是否安全稳健;通过指导、警报和咨询分享信息并提供技术援助;通过与金融机构和服务提供商进行面对面和虚拟会议就网络安全问题进行沟通;雇用和培训审查员和网络安全分析师;维护审查工作计划和其他资源;并进行信息技术审查。FDIC 还与其他州和联邦银行监管机构、执法、情报和安全机构以及私营部门就网络安全问题进行合作。此外,FDIC 使用来自独立审计的信息来提高其监管计划的有效性和管理。
为银行业危机做好准备。FDIC 的独特使命是管理 DIF 并确保美国人的银行存款在危机期间免受损失。FDIC 对 DIF 的有效维护、对银行的监管以及对破产银行的处置为美国提供了金融稳定。FDIC 面临危机准备挑战,需要全面制定应对正在发生的危机的计划,包括有序清算系统重要性实体。此外,FDIC 的准备和监管活动应考虑与气候相关的风险。FDIC 监管流程还应灵活应对不断演变的风险,例如危机相关的政府担保贷款计划中的欺诈行为以及逃避美国实施的经济和贸易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