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创建 MA 护理协调补助金。B.扩大 HIO 对 P3N 服务的使用,以减少服务重复。背景 2016 年第 76 号法案 2016 年 7 月 8 日,第 76 号法案在宾夕法尼亚州人类服务部 (Department) 内创建了宾夕法尼亚州电子健康伙伴关系计划 (eHealth Partnership)。与第 76 号法案通过同时,2012 年第 121 号法案被废除,独立的宾夕法尼亚州电子健康伙伴关系管理局 (Authority) 及其管理委员会被解散。第 121 号和第 76 号法案要求 PA eHealth“开发、建立和维护符合联邦和州法律的健康信息交换,并且:促进多个医疗保健提供者、付款人和参与者之间的高效和有效沟通。”战略计划制定 本宾夕法尼亚州电子健康合作伙伴计划战略计划以 PA 电子健康合作伙伴计划的 2021 年 7 月至 2024 年 6 月战略计划为基础,并与多个利益相关者组织协商制定,包括宾夕法尼亚州电子健康合作伙伴咨询委员会 (Advisory Board)、健康信息交换信托社区委员会 (HIETCC)、公共卫生门户 (PHG) 治理团队、州政府机构和代表提供商组织的协会。在 2023 年 8 月的会议上,咨询委员会建议制定更新的战略计划,并且新计划应包括每个目标和目的的指标或绩效衡量标准,作为衡量成功的方式。这项建议是此处提出的战略计划的关键。战略规划过程始于 2023 年 9 月,内部集思广益会议旨在修订愿景和使命陈述并审查现有的目标和目的。2023 年 10 月,HIETCC 审查了该初稿,并于 2023 年 11 月与咨询委员会进行了审查,以在分配指标之前征求有关目标和目标的愿景和使命声明的建议。此外,还收到了 PHG 治理团队和 PAMED HIE 项目参与者的反馈。在与利益相关者审查之前,我们仔细考虑并纳入了收到的所有反馈,并为每个目标分配了指标
(1)APHI可以根据9 CFR 2.38(c)和2.127披露任何人的名称,城市,州,许可或注册类型和/或状态,或向任何人更改许可证或注册人; (2)Aphis可以根据9 CFR 2.7和2.36的任何人向Aphis提交给APHI的年度报告; (3)APHI可以披露向被许可人和注册人(从该机构)到任何参加兽医的注册人的检查报告和其他监管信函,以根据9 CFR 2.33和2.40的AWA履行职责; (4) APHIS may disclose the name, telephone number and other contact information, location, inspection reports, and regulatory and other correspondence of licensees, registrants, permitees, and applicants for the same, to appropriate Federal, foreign, State, local, Tribal, or other public authority agencies or officials, in order to carry out duties under the AWA or State, local, Tribal or other public authority on the same subject pursuant to 7 U.S.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