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个技术先进的时代,人工智能系统在生产中的应用是意料之中的事。然而,人们深切担心人工智能技术会失控。有了先进的技术,这些系统开始在没有人为干预的情况下产生惊人的发明只是时间问题。这引发了有关知识产权的问题,因为它不仅扰乱了版权的概念,而且还引发了与版权法的相关性相关的问题,然而,版权法被认为在应对人工智能的发展方面滞后了。通过概念方法,使用规范、教义法律研究方法和比较研究,以及使用定性分析技术,本文认为需要概念化和重新定义与版权相关的法规和法律框架,并提供社会和法律工具来控制人工智能系统的功能和结果。本文建议,政府应该意识到迫切需要为程序员和人工智能所有者提供激励措施,以刺激未来对人工智能的发展和投资。为了适应人工智能创作的作品,政府需要重新设计《印度尼西亚版权法》,以适应版权问题、道德和经济权利以及人工智能创作作品的保护期;并考虑采用雇佣作品的概念。
电子邮件:adela19002@mail.unpad.ac.id 摘要。国际组织是由各国根据其主要工具,通过在其中开展活动,实现共同目标而形成的协会。除了国家作为国际法主体占据主要地位外,国际组织还具有法人资格,使其能够采取法律行动并承担权利和义务。为实现其目标,联合国等国际组织在其会员国领土内享有豁免和特权。此外,联合国会员国代表和雇员可以根据《联合国宪章》第105条的规定独立行使职能。尽管如此,国际组织仍可以采取违反国际法的行动。国际不法行为的存在要求国际组织提供赔偿,例如恢复原状、补偿、满足和利息。本研究的目的是找出国际组织拥有的豁免权的规范程度以及它在导致违反国际法的实践中的应用情况。所采用的研究方法是通过分析与该主题相关的文献进行的规范性法律研究。根据这项研究,作者得出的结论是,没有国际法律规定对豁免作出限制。此外,考虑到有些国家是绝对适用的,而另一些国家是功能性适用的,现行规定在一些国家的豁免适用方面造成了不一致。关键词:豁免、国际组织、国际不法行为。抽象。国际组织的组织机构和组织必须遵守国家和国际组织的规定。请注意国际间的关系、组织国际组织和个人的个性化,以及组织和活动的组织、组织和组织。为维护国际社会的团结和团结,国际组织将努力维护邦萨-邦萨的尊严和尊严。开始时,将 PBB 和 PBB 部件分开,使其独立地安装在 Pasal 105 Piagam PBB 上。首先,请注意国际组织的组织机构和国际组织之间的关系。 Adanya pelanggaran hukum International mengharuskan Organisasi International memberikan ganti rugi yang dapat berupa Restitusi, kompensasi, pemenuhan atau Bunga.本文的目的在于发现国际组织豁免的规制存在哪些问题,以及这些规制在何种实践中引发违反国际法的行为。采用的研究方法是规范法律研究,通过分析与所研究主题相关的文献来进行。通过研究,作者得出结论:目前尚无国际法律条款对这些豁免权作出限制。此外,现行规定导致各国在适用豁免权方面存在不一致,因为有些国家是绝对适用豁免权,而另一些国家则是功能性地适用豁免权。关键词:豁免、国际组织、违反国际法
除非候选人满足NIT的招聘规则中提到的所有必要的资格条件,否则无权考虑选择候选人。申请人必须完全满足自己的资格,如我们的网站所规定的,然后出现在选拔过程中。如果任何申请人被无意间出现在选择过程中,否则他们根据各自的职位不满足最低资格要求,候选人稍后不能将其用作要求候选人满足资格要求的权利。该研究所保留权利,允许或不允许候选人进行所需的选择过程,如果发现:•无法满足最低资格要求。•已完成证明/错误文档。•无效NOC的非审查。•任何其他类似 /有效的原因。(g)临时入围的候选人列表发表在研究所网站上
候选人要选择,除非候选人满足NIT招聘规则中提到的所有必要的资格条件。申请人必须完全满足自己的资格,如我们的网站所规定的,然后出现在选拔过程中。如果任何申请人被无意间出现在选择过程中,否则他们根据各自的职位不满足最低资格要求,候选人稍后不能将其用作要求候选人满足资格要求的权利。该研究所保留权利,允许或不允许候选人进行所需的选择过程,如果发现:•无法满足最低资格要求。•已完成证明/错误文档。•无效NOC的非审查。•任何其他类似 /有效的原因。(g)临时入围候选人的最终清单将在研究所发表
2014年第28号法律有关版权功能和版权授权的第4条版权,第3条字母A中提到的版权是由道德权利和经济权利组成的独家权利。 保护第26条第26条,第23条,第24条和第25条所指的规定不适用于:i。使用创建和/或产品相关权利的简短报价用于报告实际事件,目的仅旨在提供实际信息; ii。 仅是为了利益科学研究而复制创建和/或相关权利产品; iii。 仅出于教学目的而复制创建和/或相关权利产品,除了宣布为教学材料的表演和唱片图;和IV。 用于教育利益和科学发展,可以在未经绩效参与者,唱片制作人或广播机构的许可的情况下使用创建和/或相关权利的创建和/或产品。 违反制裁第113条1。 每个没有侵犯经济权利的人,如第9条(1)款I涉及商业用途的信函I所述,均被判处1(一)年的最高监禁和/或最高罚款100,000,000 RP(一亿卢比)。 2。2014年第28号法律有关版权功能和版权授权的第4条版权,第3条字母A中提到的版权是由道德权利和经济权利组成的独家权利。保护第26条第26条,第23条,第24条和第25条所指的规定不适用于:i。使用创建和/或产品相关权利的简短报价用于报告实际事件,目的仅旨在提供实际信息; ii。仅是为了利益科学研究而复制创建和/或相关权利产品; iii。仅出于教学目的而复制创建和/或相关权利产品,除了宣布为教学材料的表演和唱片图;和IV。用于教育利益和科学发展,可以在未经绩效参与者,唱片制作人或广播机构的许可的情况下使用创建和/或相关权利的创建和/或产品。违反制裁第113条1。每个没有侵犯经济权利的人,如第9条(1)款I涉及商业用途的信函I所述,均被判处1(一)年的最高监禁和/或最高罚款100,000,000 RP(一亿卢比)。2。未经创建者或版权持有人许可而没有权利和/或未经许可的每个人都违反了创建者的经济权利,如第9条第(1)款(1)款字母C,字母D,字母D,字母F和/或商业用途的信函H的最大最大放牧是3(3)年的最大放牧,以及/或最高rp500,000,000,000万百万(500万)(500万亿卢比)。
摘要谷歌地图是一个基于人工智能的计算机程序的例子。然而,到目前为止还没有法律法规对此进行明确的规范,特别是印度尼西亚的知识产权法规。本研究问题的表述为:谷歌地图上的人工智能的知识产权是什么?因此,本研究从知识产权的角度探讨谷歌地图上的人工智能。本研究采用规范研究方法,使用二手数据和仅作为支持数据的原始数据,本研究的性质是描述性的,并使用演绎方法得出结论。本研究的结论是,人工智能是人类思维过程的结果,成为资产并产生需要保护的权利,而基于知识产权,人工智能可以说是一个计算机程序,只有两个法律方面对其进行规范,即版权和专利,其范围的确定取决于人工智能本身的最终形式。从谷歌地图作为人工智能的知识产权分析来看,其运作方式可以说属于专利范围。
摘要 当前人工智能(AI)的发展非常迅速。输入数据的可用性很重要,因为它对AI系统如何开发有很大影响。在人工智能开发中使用受版权保护的创作作为输入数据也是不可避免的。本文试图探讨第 14 号法律的规定。2014 年第 28 号关于版权 (UUHC) 的法律,涉及使用创作作为印度尼西亚人工智能发展的输入数据。根据研究结果得知,在印度尼西亚使用创作物作为人工智能发展的输入数据,基本上仍然必须尊重创作者对其创作物的专有权利。如果您使用版权保护期已过的作品和使用开放许可的作品,以及如果您使用版权法中允许使用作品的版权限制条款,则可以在未经创作者许可的情况下将作品用作输入数据未经创作者许可,但需满足以下条件:某些。本文建议将人工智能组织者视为电子系统组织者,并承担注册义务,以便他们使用创作物作为输入数据时可以被要求公开信息,有必要制定UUHC的衍生法规,进一步解释有关版权限制的规定,有必要对复制权实施非排他性许可(综合许可),以促进将创作物作为商业和非商业用途的输入数据的许可程序,政府需要促进对版权保护期已过的作品和使用开放许可的作品的访问,并对版权法进行修改,以预测未来人工智能的发展。
保护第26条第26条第23条,第24条和第25条所指的规定不适用于:我使用创建和/或产品相关权利的简短报价来报告仅旨在提供实际信息目的的实际事件; II创建和/或产品相关权利的重复
2008-2009 美国威斯康星大学密尔沃基分校博士后研究员。导师:Shaoqin (Sarah) Gong 教授 2007-2008 韩国全北国立大学博士后研究员。导师:Kim Hak Yong 教授 2004-2007 韩国全州全北国立大学生物纳米系统工程系研究员,博士生。导师:Kim Hak Yong 教授 2000-2004 尼泊尔加德满都国立科学学校化学讲师 普通化学(物理、无机和有机)至 12 年级水平,有机化学至 BS/MS 水平。 2002-2004 化学讲师,加德满都,尼泊尔,阿姆里特科学学院,普通化学(物理、无机和有机)达到 12 年级水平,有机化学达到学士学位水平,(兼职)2000-2004 化学讲师,巴格马蒂现代学院(高等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