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这些法规目前编纂于 15 CFR 第 730-774 部分(2022 年),最初根据《出口管理法》(50 USC §§ 4601-4623 (Supp. III 2015))(“EAA”)颁布,该法已于 2001 年 8 月 21 日失效。总统通过 2001 年 8 月 17 日第 13222 号行政命令(3 CFR, 2001 Comp. 783 (2002)),经连续总统通知延长,继续实施《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50 USC § 1701, et seq. (2012))(“IEEPA”)规定的法规。2018 年 8 月 13 日,总统签署了《2019 财政年度约翰·麦凯恩国防授权法案》,其中包括《2018 年出口管制改革法案》, 50 USC §§ 4801-4852(“ECRA”)。虽然 ECRA 第 1766 条废除了 EAA 的规定(除了三条不适用于本案的规定),但 ECRA 第 1768 条的相关部分规定,所有根据 EAA 制定或发布的命令、规则、法规和其他形式的行政措施,包括根据 IEEPA 继续有效的措施,以及自 ECRA 颁布之日(2018 年 8 月 13 日)起有效的措施,应根据其条款继续有效,直至根据 ECRA 授予的权力采取行动对其进行修改、取代、撤销或撤销。此外,ECRA 第 1761(a)(5) 条授权发布临时拒绝令。
美国宪法没有规定国会和总统在国家紧急状态期间必须遵循的程序。因此,历史表明,总统要么必须根据宪法赋予的不定形“行政权力”在危机期间未经国会批准采取行动,要么国会可以事先颁布法规,为总统提供紧急权力,以应对未来的危机。1 自二十世纪中叶以来,后一种方法一直盛行,国会颁布了数十项法规,允许总统宣布紧急状态并在其中行使某些委托的紧急权力。2 《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IEEPA”)是国会在外交和国家安全领域将紧急权力委托给总统的一个例子。3
EO 13566 2011 年 2 月 25 日,总统援引《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50 USC 1701-1706)(IEEPA)等法律的权力,颁布了 EO 13566,于 2011 年 2 月 25 日东部标准时间晚上 8 点生效。在 EO 13566 中,总统发现穆阿迈尔·卡扎菲上校、他的政府及其亲信对利比亚人民采取了极端措施,包括使用战争武器、雇佣军和对手无寸铁的平民肆意施暴。总统进一步发现,如果不保护利比亚国家资产,这些资产极有可能被卡扎菲、他的政府成员、他的家人或他的亲信侵占。总统认为,这些情况、持续不断的袭击以及越来越多的利比亚人到其他国家寻求庇护,已导致利比亚安全局势恶化,对其稳定构成严重威胁,对美国的国家安全和外交政策构成了不寻常的巨大威胁,并宣布国家紧急状态以应对这一威胁。第 13566 号行政令第 1 条规定,除某些例外情况外,禁止转让以下人员在美国境内、美国境内或由以下人员拥有或控制的所有财产和财产权益:(a) 第 13566 号行政令附件所列人员;(b) 财政部长与国务卿磋商后确定的任何人:(i) 利比亚政府高级官员;(ii) 穆阿迈尔·卡扎菲上校的子女; (iii) 对利比亚政治镇压中侵犯人权的行为负责或同谋,或负责下令、控制或以其他方式指挥,或参与实施此类行为;(iv) 为 EO 13566 第 1(b)(iii) 节所述活动提供物质援助、赞助,或提供资金、物质、后勤或技术支持,或提供货物或服务,或为支持此类活动提供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