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愿人,地球物理工程师,寻求第二偏爱移民分类作为科学,艺术或商业中特殊能力的个人,以及对本EB-2分类所附的工作要求的国家利益放弃。参见《美国法典》第8条第203(b)(2)条第203(b)(2)条。§1153(b)(2)。请愿人确定了EB-2分类的资格后,美国公民和移民服务局(USCIS)可能会根据酌处权给予国家利益放弃; (2)外国国民有能力推动拟议的努力; (3)总的来说,放弃工作要约以及劳动证书的要求对美国有益。Dhanasar的问题,884年12月26日(AAO 2016)。Dhanasar的问题,884年12月26日(AAO 2016)。
就业移民通常遵循三个步骤。首先,雇主从美国劳工部 (DOL) 获得批准的劳工证书。请参阅该法案第 212(a)(5)(A)(i) 节,8 USC § 1182(a)(5)(A)(i)。通过批准劳工证书,DOL 证明没有足够的美国工人有能力、愿意、有资格并可以胜任所提供的职位,并且雇用外国人担任该职位不会对类似工作的美国工人的工资和工作条件产生不利影响。请参阅该法案第 212(a)(5)(A)(i)(I)-(II) 节。其次,雇主向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 (USCIS) 提交移民签证申请。请参阅该法案第 204 节,8 USC § 1154。第三,如果 USCIS 批准该申请,外国人可以在国外申请移民签证,或者如果符合条件,可以在美国调整身份。参见该法案第 245 节,8 USC § 1255。
申请人是墨西哥公民,根据《移民和国籍法》(该法案)第 212(g)(2)(C) 节,8 USC § 1182(g)(2)(C) 寻求豁免因未能出示已接种疫苗预防疾病的证明而导致的不可入境性(疫苗接种豁免申请)。申请人还根据《移民和国籍法》(该法案)第 212(i) 节,8 USC § 1182(i) 寻求豁免因虚假陈述而导致的不可入境性。如果拒绝入境会给美国公民或非公民的合法永久居民配偶或父母带来极大困难,USCIS 可根据该法案第 212(a)(6)(C)(i) 节豁免虚假陈述而导致的不可入境性。该法案第 212(i) 节。如果非公民能够证明存在所需的困难,那么他们还必须证明自己值得行使有利的自由裁量权。同上。
1182(a)(l)(A)(ii) 规定,如果非公民未能出示接种某些疫苗的证明文件等,则将不得进入美国。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 (USCIS) 自 2021 年 10 月 1 日起开始要求所有接受移民体检并提交由民事外科医生签署的 1-693 表《体检报告和疫苗接种记录》(疫苗接种表)的申请人接种 COVID-19 疫苗系列。美国疾病控制与预防中心 (CDC) 发布了 2023 年 5 月更新的《民事外科医生疫苗接种技术说明》,要求接受移民体检的申请人根据 CDC 现行指导,如果体检时需要接种一剂 COVID-19 疫苗,则必须至少接种一剂。
首先,我们将处理请愿人在上诉中提出的以下主张:主任的证据请求 (RFE) 和拒绝决定“表明在审理 1-140 请愿时总体上缺乏谨慎”。正如请愿人在上诉中和主任面前指出的那样,RFE 的声明“他打算以‘自雇和独立个人’的身份工作”错误地将她归类,并引用了记录中没有出现的引文。此外,拒绝决定错误地指出请愿人的个人陈述是在她的 RFE 回复中提交的,并且包含不完整的句子“istration field”。我们承认主任犯了这些错误。然而,虽然这些错误令人遗憾,但对不利决定的整体审查表明,主任对证据进行了审查,并根据记录证据为就请愿人资格得出的结论提供了充分的支持。
建议是否被接受在一定程度上是一种干扰。直白地说,如果内政部不想改变,它就不会改变。确定一项建议是否被执行的唯一有意义的方法是将其作为另一次检查的一部分进行审查。今年,我们又多次重新审视了那些被接受但未执行的建议。内政部的任务是确保并确信其拥有正确的内部控制机制。我将继续在遇到这种情况时指出这一点。有明显的积极例外,但这些例外似乎往往是由部长的关注所驱动的。我担心,如果任由一些官员自行其是,他们会满足于过多地润色和正面渲染,从而导致无法实现真正的改变。尽管如此,还是取得了进展
这是现行移民规则的合并版本。内政大臣已对其制定的规则进行了修改,这些规则涉及在管理移民法时应遵循的惯例,以规范人员进入和在英国逗留,并包含在 1990 年 3 月 23 日提交议会的声明(HC 251)(经修订)中。本声明包含已修改的规则,并取代了 HC 251(经修订)的规定。2.移民官员、入境许可官员和内政部所有工作人员将不考虑寻求进入或留在英国的人的种族、肤色或宗教信仰而履行职责。3.在这些规则中,表示男性的词语包括女性,除非有相反的意思。实施和过渡条款
© 英国皇家版权 2022 除非另有说明,本出版物根据开放政府许可证 v3.0 的条款获得许可。要查看此许可证,请访问 nationalarchives.gov.uk/doc/open- government-licence/version/3 如果我们发现任何第三方版权信息,您需要获得相关版权持有人的许可。如有疑问,请按照 GOV.UK 网站 https://www.gov.uk/government/organisations/uk- visas-and-immigration 上签证和移民页面上的“联系 UKVI”部分向内政部提出。与本变更声明有关的具体书面疑问应发送至 StatementofChanges@homeoffice.gov.uk 。请注意,此邮箱仅供议会使用,并可询问有关起草本变更声明的具体技术问题。它不是一般问询的联系点。从议会以外向此电子邮件地址询问其他移民问题,包括这些变更如何影响申请,将不会收到回复。本变更声明的副本可在 www.gov.uk/official-documents 以及 GOV.UK 网站的签证和移民页面上找到,网址为 www.gov.uk/government/collections/immigration-rules-statement-of-changes ISBN 978-1-5286-3717-6 E02806323 10/22 印刷在至少含有 40% 再生纤维成分的纸张上 由 HH Associates Ltd. 代表英国文具办公室主管在英国印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