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非您另有要求,否则所有收到的意见将在咨询结束后公布。请在您的意见中清楚、突出地指出您不希望公开披露的任何部分。电子邮件中的标准保密声明不会被视为保密请求。根据 ESMA 关于访问文件的规则,我们可能会要求提供保密答复。如果我们收到此类请求,我们可能会咨询您。我们做出的任何不披露答复的决定都将由 ESMA 上诉委员会和欧洲监察员审查。
ESMA 于 2024 年 5 月 21 日发布了一份关于审查委员会授权条例 (EU) 201/583 5 (RTS 2) 的咨询文件 (CP),该文件主要涉及债券、SFP 和 EUA 的透明度要求。ESMA 收到了 56 份咨询回复。本最终报告涵盖了利益相关者对 CP 中提出的提案的反馈,并包括基于这些回复的修订版 RTS 2 修正案草案。此外,ESMA 还收到了其证券和市场利益相关者小组 (SMSG) 以及欧洲委员会关于股票和非股票市场数据质量和传输协议 (DEG) 6 的专家利益相关者小组的建议,这些建议已在本最终报告草案中得到考虑。ESMA 还收到了一些用于成本效益分析 (CBA) 的反馈。然而,大多数受访者没有提供详细的意见,ESMA 只收到了非常有限的定量数据。
自2007年11月1日起在运营中运营的金融工具市场中的市场在定义欧盟(EU)的规范中以现代方式定义金融市场的监管,主要针对投资公司(以及授权提供投资服务的银行)的投资服务和业务授权服务的投资服务和业务范围/组织的授权/组织的授权,该行为和组织的授权是绩效,均为绩效的授权。在这里感兴趣的是,由投资公司或受监管的市场运营商运营的多边交易设施(MTFS)的决定,并消除成员国要求将所有在特定贸易场所进行的金融工具中的所有交易的可能性,以增加与当时的贸易贸易场所之间的更大范围的竞争(以及在现有的贸易场所之间的竞争)(以及新的范围)之间的竞争(以及这些MORNIGHATE的范围)(以及这些MORNINGE的范围)(以及新的MORNORMATES和NEW INTROMED)(MIT)(MIN)(MIN)的新范围(效率提高。
6。第一组包括少数卖方公司/行业协会。那些受访者强调有必要保持透明度和流动性之间的微妙平衡,并坚持银行和SIS所起的作用,并使他们的资本处于危险之中。在他们看来,透明度本身不应被视为目标,而是确保市场流动性,效率和正直的均值。他们没有开始进行复杂的MIFIR审查,而是认为应优先考虑可访问性,可读性和市场数据质量,这已经显着提高了非股权透明度。对他们来说,ESMA应该避免根据这种不准确和不完整的数据来审查透明度要求,尤其是在Covid-19危机和英国脱欧的背景下,哪些事件宁愿谨慎行事以及强大的影响评估。
更新交易数据报告字段▪引入新报告字段,以及对现有字段的修订和删除; ▪增强数据链接,并使用新的“链标识符”来追踪交易链和中介机构的交易链; ▪符合国际标准,以使Mifir报告与Emir和SFTR下的标准保持一致。
iSDA已收到成员的反馈,表明某些市场参与者甚至NCA都形成了理解,即作为该授权行为的授权是在修订后的MIFIR第27条中,这意味着该法案中规定的标识参考数据必须报告为RTS 23。ISDA没有共享这种解释,并指出咨询和委派行为本身都很清楚,重点是透明度。的确,该法案指出,其主要目的“是遵守MIFIR第27(5)条(第5)条第一个子部分的授权,该授权是指定针对OTC衍生物用于OTC衍生物的识别参考数据,以实现第8A(2)第8A(2)条和MIFIR的第8A(2)和第21条和21章的透视要求。”该授权法不会根据RTS 23.UPI和其他识别参考数据应直接包含在第10和21条所要求的透明度报告中。
已向伦敦证券交易所有限公司 (“ 伦敦证券交易所 ”) 提出申请,要求将根据本计划发行的某些票据在本《上市细则》发布之日起 12 个月内上市,以进入伦敦证券交易所的国际证券市场 (“ ISM ”)。根据金融工具市场条例 (EU) No. 600/2014 的规定,ISM 不是受监管的市场,因为根据《2018 年欧洲联盟(退出)法案》(经修订)(“ EUWA ”)(“ UK MiFIR ”),ISM 构成英国国内法的一部分。根据条例 (EU) 2017/1129 的规定,本《上市细则》不构成基本招股说明书,因为根据 EUWA 的规定,ISM 构成英国国内法的一部分(“ 英国招股说明书条例 ”)。
本文件提供了有关中央银行在爱尔兰建立投资公司的过程和要求的指导。它不构成法律建议,也不构成解释相关立法。申请人公司应了解和理解下面定义的MIFID II立法以及所有其他相关的金融服务法,并建议寻求与MIFID II立法有关的问题的专业建议,其适用于申请或完成申请授权的过程的任何部分。申请人公司应在中央银行网站(www.centralbank.ie)上阅读MIFID投资公司的网页,并在与中央银行联系以要求订婚拟议申请之前,将其全部内容阅读。投资公司立法(“ MIFID II立法”)《 MIFID II法规》(修订),MIFID II,MIFIR,欧洲联盟,IFR和IFD的任何相关执行和授权行为,任何欧洲监督当局的指导,包括任何意见,指导,问题和答案,最终都可以在哪个指导中提出任何投资阶级,以ii级的时间征服“中央银行”和爱尔兰的监管市场。
已向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 (FCA) 提出申请,要求将票据纳入 FCA 的官方名单 (“官方名单”),并向伦敦证券交易所 (“伦敦证券交易所”) 提出申请,要求将票据纳入伦敦证券交易所主市场交易。伦敦证券交易所的主市场是英国受监管市场,符合《金融工具市场条例 (EU) 第 600/2014 号》(Regulation (EU) No 600/2014) 的规定,因为该条例根据《2018 年欧洲联盟(退出)法案》(“EUWA”) (“英国 MiFIR”) 构成国内法的一部分。本招股说明书已获得 FCA 批准,作为根据《条例 (EU) 2017/1129》的主管当局,因为该条例根据《EUWA》构成国内法的一部分 (“英国招股说明书条例”)。FCA 仅批准本招股说明书符合英国招股说明书条例规定的完整性、可理解性和一致性标准。此类批准不应被视为对发行人或本招股说明书所涉票据质量的认可。投资者应自行评估投资票据的适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