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泽西州《市政土地使用法》(MLUL)的规定,总体规划的基本目的是“以保护公众健康和安全并促进公共福利的方式指导市政当局内的土地使用”。该镇上一次进行全面的总体规划是在 1976 年,从那时起,根据 MLUL 的规定,定期完成重新审查报告,审查总体规划并根据社区的变化重新考虑目标。规划委员会必须至少每 10 年准备一次重新审查报告。最近的重新审查报告于 2014 年和 2019 年完成。2020 年总体规划重新审查报告旨在为经济适用房的监管变化提供政策基础。建议涉及满足镇区对经济适用房公平份额义务所需的行动。涉及其他重点领域的规划建议被推迟到这一完整的总体规划工作中。
“排水”是指通过排水沟、平整或其他方式从土地中去除地表水或地下水,包括在施工或开发期间和之后控制径流,以尽量减少侵蚀和沉积,确保现有和拟建的涵洞和桥梁的充分性,在切实可行的情况下将水补给到地下,减少非点源污染,保持河道的完整性以发挥其生物功能和排水作用,以及保护水源或防止或缓解洪水所必需的手段。(MLUL)。
市政计划的认可是一个自愿审查程序,旨在确保国家,县和市政计划在实现《国家规划法》(法案)的目标和政策方面的协调。国家发展和重建计划(国家计划)是实现这些目标的蓝图,并为协调提供了模板。认可过程扩展了市政土地使用法(MLUL)的要求(N.J.S.A.40:55d-1 et seq),并纳入了国家机构的许多规划计划。通过计划认可,地方,县和州政府可以共同开发与州计划以及彼此一致的协调资本投资和计划实施机制。完成计划认可要求的完成使请愿人有资格获得州机构提供的许多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