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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ina Nian农业营销服务美国美国农业部2055-S,停止0201 1400独立大街,华盛顿特区,华盛顿特区,20250-0201,以电子方式提交给www.gregulations.gov.gov dockement.gov dockegration.gov dockement.gov dockement.gov dockement。与植物相关的IP系统的一面适当保留其对具有重要效用,新颖性和非显性的发明的法定专利垄断。您是否担心与植物相关的IP或与植物有关的技术领域的专利质量?如果您有疑问,请解释一下。 )和#8(请分享您对新植物品种的不同形式的IP保护的看法以及如何适当促进新品种开发种质的机会。请在可能的情况下分享细节,并提供建议的改进,以确保农民和育种者获得种质的途径进行品种开发。 )来自USDA-AMS案例查询。回答问题5。在美国,对自然法则,自然现象和抽象思想的专利性有一个司法例外。近年来,关于医学诊断和治疗的基因专利权利已有重大裁决。最值得注意的是最高法院对无数遗传学的决定(569 U.S. 579)和Mayo(566 U.S. 66)。无数结论的基因组DNA的一致决定无法获得专利。在这种情况下的推理是有意义的,因为基因组序列永远不会与其本地环境隔离,并且“技术”是识别而不是制造的。尽管有这项裁决和长期存在的司法豁免,但在传统繁殖和选择中赋予的植物中,包括公用事业专利在内的专利保护,包括公用事业专利。在其本土环境中对基因的表征尚不可专利,但这是商业种子育种公司提供大多数美国农民的寡头垄断的标准做法。美国农业部(USDA)如何与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合作,以确保植物遗传学的公用事业专利申请遵循无数的裁决?值得注意的是,对排除中间序列(cDNA)的DNA合成副本的豁免是无数的。但是,这种豁免不适用于涵盖通过传统育种赋予的天然性状的大多数植物效用专利应用,因为选择和表达该性状/发明仅基于天然的基因组DNA序列。对于非传统方法(例如生物技术),最高法院裁定了“人造”序列的雕刻,这些序列被引入植物的基因组中,因为这些序列是合理的(例如,含有基于cdna的质粒 - 含有质粒的合成构建体/表达量的质粒的转基因作物)。然而,这显然与与传统育种相关的本地特征的专利明显不同,因此应通过截然不同的镜头来查看这两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