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 Medicaid COVID-19 疫苗咨询药房计费指南 纽约卫生局 (DOH) 已发布指南,纽约州 Medicaid 将向 Medicaid 成员/参保者提供 COVID-19 疫苗接种咨询报销,以鼓励接种 COVID-19 疫苗。承保生效日期为 2021 年 12 月 1 日或之后的填写日期。指南链接:www.health.ny.gov/health_care/medicaid/program/update/2021/no13_2021-11.htm#vaccine COVID-19 疫苗接种咨询报销仅限于未接种疫苗的个人,即未接种初始/第一剂 COVID-19 疫苗且未预约接种初始/第一剂 COVID-19 疫苗,但有资格接种 COVID-19 疫苗的个人。医疗服务提供者只能为每个未接种疫苗的成员申请一次报销。第二剂和后续剂量的咨询不收费。COVID-19 疫苗咨询会谈必须记录在医疗或药房记录中,且必须包括以下内容:• 向患者或父母、监护人或看护人(如适用)确认患者未接种疫苗(患者未接种 COVID-19 疫苗的初次/第一剂);• 确认患者尚未预约接种初次/第一剂;• 确认患者父母、监护人或看护人(如适用)同意接受咨询;• 尽可能在纽约州免疫信息系统 (NYSIIS) 中确认疫苗接种状况*;• 强烈推荐 COVID-19 疫苗接种(除非有医学禁忌症,在这种情况下咨询会谈不收费);• 向患者及其父母、监护人或看护人(如适用)提供有关 COVID-19 疫苗安全性和有效性的咨询; • 回答患者或父母、监护人或看护人关于 COVID-19 疫苗接种的任何问题; • 为患者及其父母、监护人或看护人(如适用)提供至少八分钟的咨询;以及 • 安排疫苗接种或提供有关患者如何接种 COVID-19 疫苗的信息。 * 如果药房软件存在限制,药剂师可以提供已满足上述操作的证明:“符合纽约州卫生部 (DOH) COVID 疫苗接种咨询标准”。提供 COVID-19 疫苗接种咨询的药剂师应使用国家处方药计划委员会 (NCPDP) D. Ø 索赔格式开具账单,如下所述。提供以下信息是为了帮助您的药房提交 COVID-19 疫苗接种和咨询索赔。接种 COVID-19 疫苗时,在 DUR/PPS 段的专业服务代码字段(NCPDP 字段 44Ø-E5)中提交“PE”,并在定价段的已提交奖励金额字段(NCPDP 字段 438-E3)中提交金额(等于或大于预期的管理费)。请勿在管理和咨询索赔的专业服务代码字段(NCPDP 字段 44Ø-E5)中提交“MA”,管理费将与咨询费合并,并在已支付的奖励金额(NCPDP 字段 521-FL)中报告。提交适当的数量(例如 0.5 毫升)和供应天数“1”。数量或供应天数不适当可能会导致索赔被拒绝。向 CVS Caremark 提交带有咨询的疫苗接种索赔时,请提交以下字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