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大陆架土地法》(OCSLA)解释说,OCS 是“联邦政府为公众持有的重要自然资源储备”,11 并制定了开发和管理 OCS 石油和天然气资源、实现国家经济和能源政策目标、加强国家安全以及减少对外国能源依赖的政策和程序。12 考虑到 OCS 资源的勘探、开发和生产可能对沿海和非沿海地区产生重大影响,OCSLA 要求开发必须以安全的方式进行并遵守环境保护措施。1978 年对 OCSLA 的修订确立了以下政策:OCS 上的石油和天然气资源应以符合国家能源需求的方式保存、保护和开发;在开发与保护人类、海洋和沿海环境之间取得平衡;并通过竞争性租赁程序确保公平合理的资源回报。 2020 财年,OCS 生产了约 6.42 亿桶石油和 9.1 亿立方英尺天然气,占美国所有石油产量的 16% 和天然气产量的 3%。13 其中大部分产量位于墨西哥湾,过去 10 年中,该地区的租赁土地面积减少了三分之二以上。14 这种下降主要是受市场条件和公司租赁战略方针变化的影响。在 1200 多万英亩的租赁土地中,约 45% 要么生产石油和天然气,要么正在按照已获批准的勘探或开发计划行事,这些都是投机的初步步骤。55% 的未生产租赁土地可能处于开发过程的早期阶段,或出于投机原因而持有,这表明有足够的租赁土地库存来维持未来几年的开发。
(b) 小节授权管理局建造、融资、促进、规划、运营、维护、获取、更换和研究为位于外大陆架的海上可再生能源项目服务的新的或升级的电力传输基础设施和相关设施,并支持执行这些活动的实体。只有在部长确定该地区的相关利益相关者未能充分协调和合作开发和利用海上可再生能源项目的共享电力传输基础设施时,管理局才可以在该地区直接建造新的电力传输基础设施和相关设施。部长不得在本法案颁布后三年内做出此类决定。管理局应根据 OCSLA 第 8(p) 条的规定获得租赁、地役权或通行权以进行这些活动。
根据《外大陆架土地法》(OCSLA)第 8(p) 款,内政部长(部长)经与美国海岸警卫队(USCG)和其他相关联邦机构协商后,可在外大陆架(OCS)上授予租赁权、地役权或通行权,用于生产或支持生产石油和天然气以外能源的活动(43 USC § 1337(p)(1)(C))。部长必须确保根据本款开展的活动符合 12 个列举的目标,包括安全、保护环境和考虑海洋或海床的其他用途。同上。§ 1337(p)(4)(A)–(L)。BOEM 已颁布法规,规范海上可再生能源项目的租赁流程和管理。参见 74 Fed. Reg. 19,638(2009 年 4 月 29 日);另请参阅 30 CFR 第 585 部分。
本文件构成了海洋能源管理局 (BOEM) 和美国国家海洋和大气管理局 (NOAA) 国家海洋渔业局 (NMFS) 为弗吉尼亚沿海海上风电商业 (CVOW-C) 项目建设和运营计划 (COP) 准备的最终环境影响声明 (EIS) 的 1 份联合决策记录 (ROD)。ROD 涉及 BOEM 根据《外大陆架土地法》(OCSLA) 第 8(p) 款、43 USC § 1337(p) 批准 COP 的行动,以及 NMFS 根据《海洋哺乳动物保护法》(MMPA) 第 101(a)(5)(A) 款(经修订)、16 USC § 1371(a)(5)(A) 向以 Dominion Virginia Power(Dominion Energy 或承租人)名义开展业务的弗吉尼亚电力公司颁发授权书 (LOA) 的行动。本 ROD 是根据《国家环境政策法》(NEPA)、42 USC §§ 4321 等以及 40 CFR §§ 1500-1508 的要求制定的。2
本文件构成了海洋能源管理局(BOEM)和国家海洋与大气管理局(NOAA)国家海洋渔业服务公司(NMFS)1联合决策记录(ROD),用于为Empire Empire Empire Wind Wind:Emproipe Wind:Empire Wind:Empire Wind Project:EW 1和EW 2和EW 2)建设和运营(EW 1 and EW 2)构建和运营计划(COP)(COP)。该杆针对Boem提出的诉讼,要求根据《美国法典》第43卷第43号《 OCSLA法》第8(p)(4)款批准COP。§1337(p)和NMFS向《海洋哺乳动物保护法》(MMPA)第101(a)(5)(a)条根据第101(a)(a)(5)(a)条颁发授权书(LOA)的行动(MMPA)。§1371(a)(5)(a)。该杆是根据《美国国家环境政策法》(NEPA)(美国法典42号)的要求准备的。§§4321et Seq。和40 C.F.R.§§1500-1508。2
本文研究了确定联邦陆上和海上土地是否可用于矿产勘探和开发等用途的法定和非法定机制。它确定了《联邦矿产管理法》和《矿产资源管理法》对撤销或修改先前撤回的限制。它还探讨了非法定行政矿产处置权的参数,并评估了特朗普政府重大撤回修改和撤销努力的合法性。本文的结论是,国会已经取消了可能曾经存在的任何默示或固有的撤回、撤销或修改权力。它还发现,最突出和最具争议的特朗普撤回修改和撤销超出了行政部门根据《联邦矿产管理法》和《矿产资源管理法》保留的权力。因此,特朗普政府未经授权追求能源主导地位的行为应导致司法无效。
本文件构成了海洋能源管理局 (BOEM) 和国家海洋与大气管理局 (NOAA) 国家海洋渔业局 (NMFS) 为 South Fork 风电场和 South Fork 出口电缆项目(项目)建设和运营计划 (COP) (BOEM 2021) 准备的最终环境影响声明 (FEIS) 的联合决策记录 (ROD)。本 ROD 涉及 BOEM 根据《外大陆架土地法》(OCSLA;43 USC § 1337(p))第 8(p) 条批准 COP 的行动,以及 NMFS 根据《海洋哺乳动物保护法》(经修订)(MMPA;16 USC § 1371(a)(5)(D))第 101(a)(5)(D) 条向 South Fork Wind, LLC(South Fork Wind)颁发偶然骚扰授权 (IHA) 的行动。本 ROD 是根据《国家环境政策法》(NEPA;42 USC §§ 4321 et seq.)和 40 CFR 第 1500-1508 部分的要求制定的。1
美国可以许可和监管其管辖区域内的海上风能开发。联邦政府和沿海各州在许可过程中各有其作用,这些作用取决于项目位于州水域还是联邦水域。2005 年《能源政策法案》(EPAct;PL 109-58)第 388 条修订了《外大陆架土地法案》(OCSLA),以解决海上风电项目之前存在的不确定性。根据 EPAct,内政部长对海上风能开发拥有最终权力。第 388 条授予的法定权力由内政部下属机构海洋能源管理局 (BOEM) 管理。自 EPAct 通过以来,BOEM 颁布了管理海上风电设施许可和运营的规则和指南。2023 年 1 月,BOEM 发布了一份拟议规则制定通知,将为海上可再生能源项目建立类似于海上石油和天然气租赁的租赁系统。此外,还有几个联邦机构在许可开发和运营活动方面发挥着作用。
1995 年文书工作减少法案 (PRA) 声明:PRA(44 USC 3501 et seq .)要求我们通知您,我们收集这些信息是为了用于涉及租赁和租赁业务的裁决过程。BOEM 使用这些信息来追踪联邦 OCS 中的租赁所有权。需要回复才能获得或保留福利。专有数据受 OCSLA 第 26 节、30 CFR 556.10 以及 30 CFR 第 550、551 和 552 部分中的规定保护。除非信息显示当前有效的 OMB 控制编号,否则机构不得进行或赞助信息收集,个人也无需回复信息收集。估计此表格的公开报告负担平均为每份回复 1 小时,包括审查说明、收集和维护数据以及填写和审查表格的时间。对负担估计或本表任何其他方面的评论应直接发送至海洋能源管理局信息收集清算办公室,地址:45600 Woodland Road, Sterling, VA 20166。
作为批准外大陆架 (OCS) 可再生能源设施及其组件 1 选址计划的一部分,美国内政部海洋能源管理局 (BOEM) 要求承租人提交社会和经济条件信息,包括可能受承租人拟议活动影响的“休闲和商业捕鱼(包括典型的捕鱼季节、位置和类型)”(请参阅:场地评估计划 (SAP) 的 30 CFR 585.611(b)(7);建设和运营计划 (COP) 的 30 CFR 585.627(a)(7);以及一般活动计划 (GAP) 的 30 CFR 585.646(b)(7))。此外,30 CFR 585.610(a)(8) 和 585.626(b)(15) 分别要求 SAP 和 COP 包含项目特定信息,包括避免、最小化、减少、消除和监测环境影响的拟议缓解措施。法规中要求的信息有助于 BOEM 遵守《外大陆架土地法》 (OCSLA) (43 USC § 1337p))、《国家环境政策法》 (NEPA) 和其他相关法律。未能在 SAP、COP 或 GAP 中提交必要的信息可能会导致延迟、计划不获批准或计划批准附加条款和条件。另请参阅 30 CFR 585.633(a)、585.633(b)(2) 和 585.628(f))。 2013 年至 2014 年间,BOEM 在缅因州至北卡罗来纳州举办了一系列研讨会,以确定最佳管理实践 (BMP) 和缓解措施,以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