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具有不可切除的III期或IV期组织学确认的黑色素瘤•处方临床医生完全意识到免疫相关的不良反应所必需的治疗和治疗修饰,这是由于检查点抑制剂治疗所必需的,包括肺炎,肺炎,肾炎,内分泌性,内部炎,肌炎,肌科,肌炎,骨质炎,肌炎,骨质炎,骨质炎,骨质炎,骨质炎,肌炎,骨质炎。•患者年龄在12岁以上。•患者尚未接受过以下任何可诊断或转移性黑色素瘤的迹象:抗编程死亡受体1(PD-1),抗编程的死亡1配体1(PD-L1),抗PD-L2,抗PD-L2,抗PD-L2,或抗胞毒性毒性毒性T淋巴细胞相关的抗原抗抗原-4(Anti-4(Anti-4)(抗抗菌)(Anti-4(anti-4)。•患者完全治疗针对黑色素瘤的全身治疗,或仅接受了特定的事先治疗(允许的治疗包括:先前使用Nivolumab辅助辅助治疗或Pembrolizumab的辅助治疗,仅当在临床疗法中以临床疗法的一部分而对临床疗法进行临床疗法,而在先进的疾病中,则先进的疾病抑制剂,以iPIL的临床疗法为目标,当作为晚期疾病指示的第一线治疗时,给予辅助指示或BRAF/MEK抑制剂的靶向疗法•患者处于ECOG性能状态(PS)0或1,或者12-17岁的兰斯基表现评分为80%或以上。•患者没有症状性的脑转移或脑膜转移,目前需要类固醇进行症状控制。
•病毒学筛查:所有引用全身性抗癌治疗的新患者均应针对乙型肝炎和C进行筛查,并在治疗开始前进行了审查。先前未测试的患者也应筛查丙型肝炎和C。在个人风险评估和临床医生酌情下,将进行进一步的病毒学筛查。•在每个循环中监视FBC,U&ES,LFT,随机血糖。•如果PLT <75或NEUTS <1.0 D/W顾问。•必须在基线时评估甲状腺功能,然后每8周或临床表明。•应根据KMCC网站上提供的ESMO免疫疗法毒性指南进行皮质醇监测(请参阅下面的链接)。皮质醇水平不应在最后一个类固醇剂量的24小时内服用。•肾功能障碍:轻度至中度肾功能障碍的患者不需要具体剂量调整。严重的肾功能障碍,数据有限,D/W顾问。•肝损伤:轻度或中度肝损伤,总胆红素= 3倍ULN和任何AST中无剂量调整。严重的肝损伤,有限的数据,D/W顾问。•输注相关的反应:如果发生严重输注反应,停止并进行适当的治疗方法。如果发生轻度或中等反应,可以通过密切监测进行治疗。应考虑与扑热息痛和氯苯甲胺进行治疗的预处理,以进行后续治疗。•剂量修改:剂量升级或减少不合适。根据个人的安全性和容忍度,可能需要延迟或停药,请参见表1。•免疫相关的反应:o最常见的反应是肺炎,结肠炎,肾炎,肝炎,甲状腺功能亢进,甲状腺功能减退症,甲状腺炎,糖尿病,糖尿病性酮酸病和免疫相关性皮疹。o Stevens-Johnson综合征(SJS)和有毒表皮坏死溶解(TEN)的病例,有些是致命的结果。 对于SJS或十个症状的症状或症状,应扣留OpDualag®,并应将患者转介给专门的单位进行评估和治疗。 如果确认了SJ或十个,则应永久停止治疗。 o据报道,如果患者患有肌毒性的体征和症状,应进行密切监测,并将患者转交给专家进行评估。 一旦确定了心肌炎的诊断,应扣留或永久停止治疗:对于3级或4级心肌炎,必须是o Stevens-Johnson综合征(SJS)和有毒表皮坏死溶解(TEN)的病例,有些是致命的结果。对于SJS或十个症状的症状或症状,应扣留OpDualag®,并应将患者转介给专门的单位进行评估和治疗。如果确认了SJ或十个,则应永久停止治疗。o据报道,如果患者患有肌毒性的体征和症状,应进行密切监测,并将患者转交给专家进行评估。 一旦确定了心肌炎的诊断,应扣留或永久停止治疗:对于3级或4级心肌炎,必须是o据报道,如果患者患有肌毒性的体征和症状,应进行密切监测,并将患者转交给专家进行评估。一旦确定了心肌炎的诊断,应扣留或永久停止治疗:对于3级或4级心肌炎,必须是
一项 II/III 期、双盲、随机、阳性对照且正在进行的试验 (RELATIVITY-047) 的证据表明,与 nivolumab 单药治疗相比,使用 nivolumab-relatlimab 固定剂量组合 (FDC) 治疗,可为未经治疗、经组织学证实、无法切除的 III 期或 IV 期 (转移性) 黑色素瘤患者带来额外的临床益处。与 nivolumab 单药治疗相比,nivolumab-relatlimab 可显著提高无进展生存期 (PFS) 获益,且具有统计学意义和临床意义(主要分析:中位随访期 = 13.2 个月;风险比 [HR] = 0.75;95% 置信区间 [CI],0.62 至 0.92;P = 0.0055)。与 nivolumab 单药治疗相比,nivolumab-relatlimab 可显著提高总生存率 (OS),且具有临床意义 (HR = 0.80;95% CI,0.64 至 1.01;P = 0.0593)。然而,由于随访时间不足,且 95% CI 不包括 nivolumab-relatlimab 与 nivolumab 单药治疗之间无差异,因此 OS 结果仍存在不确定性。根据描述性最终分析,在中位随访时间为 19.3 个月后,nivolumab-relatlimab 组与 nivolumab 组相比,共有 10.3% (95% CI,3.4% 至 17.3%) 的患者获得了客观缓解。经过中位随访期 19.3 个月,nivolumab-relatlimab 组和 nivolumab 组的健康相关生活质量 (HRQoL)(癌症治疗功能评估-黑色素瘤 [FACT-M]、3 级 EQ-5D [EQ-5D-3L] 效用指数评分和 EQ-5D 视觉模拟量表 [VAS])在治疗期间基本保持稳定(无临床意义的改善或恶化)。nivolumab-relatlimab 与 nivolumab 单药治疗在 FACT-M、EQ-5D-3L 效用指数评分和 EQ-5D-VAS 方面几乎没有差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