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2014 年《儿童法》,Oranga Tamariki 行动计划必须阐明儿童机构如何共同努力,以实现《儿童和青少年福祉战略》中为 Oranga Tamariki 关注的核心人群所设定的成果,并且可能包括任何其他被认为对改善这些人群福祉至关重要的步骤。Oranga Tamariki 行动计划推动了儿童机构之间的共享问责和监督框架,以改善 Oranga Tamariki 重点人群的福祉,并防止他们需要接受照顾或参与青少年司法系统。这也是支持实施 Oranga Tamariki 未来方向计划的机制之一。该行动计划将把所有机构聚集在一起,支持儿童和青少年及其家庭、whānau 和社区经历的重大转变。特别是,该行动计划将推动活动,以确保满足儿童和青少年的整体福祉需求。
2014 年《儿童法》确定了六项关键法规,这些法规使支持行动计划的活动成为可能。这些法规涵盖了主要政府部门——“儿童机构”,它们单独和集体负责根据计划采取行动,这些法规将反映在这些部门的问责文件中,并与部门的其他活动一起受到监督。在某些领域,例如卫生部,该部的职责需要该领域其他部门的行动。这些机构还负责各自领域的行动。治理由社会福利委员会和儿童和青年福利战略部长提供,他们负责监测和监督行动计划的实施。两个小组定期开会,并确保计划中确定的工作得到实施。
5.2开发以意识和及时的方式更换Oranga Tamariki案件管理系统的选项。 替代者将获取更详细的信息,例如,塔玛里基和瓦瑙的需求,满足这些需求的进步以及与我们互动的塔玛里基和whānau的经验。5.2开发以意识和及时的方式更换Oranga Tamariki案件管理系统的选项。替代者将获取更详细的信息,例如,塔玛里基和瓦瑙的需求,满足这些需求的进步以及与我们互动的塔玛里基和whānau的经验。
这种策略以Mahi为基础,该策略是自2013年及以前的Capital Spaces战略以来就已经实现的。自2013年以来,我们已经更好地保护了Te Taiao,因为越来越多的人和社区努力在我们的绿色空间中扮演Tiaki的角色。在他们的帮助下,我们一直在实施我们的生物多样性行动计划,即我们的自然资本,实现了种植200万棵树并看到遍布整个城市的本地鸟类生命的目标。我们提高了体育设施的质量和可用性,包括开发WAIORA运动枢纽,在8个竞争地区域上安装了人造草皮,升级了56个游乐区和Waitohi游泳池。通过我们扩大的休闲卡,越来越多的低收入人会变得活跃。我们购买了更多的土地,以帮助连接外部绿带和天际线轨道,并通过更多的路线,连接和升级来改善我们的387公里轨道网络。
Genesis Youth Trust(Genesis)1是一家慈善信托基金,由六名新西兰警察(警察)付费员工和39位信托薪水人员组成的混合组织。2017年,Oranga tamariki-Ministry for Childrent for Childrenter(Oranga Tamariki)与Genesis签订了为期六年的协议,以提供一项密集计划,以减少青少年重新犯罪的频率和严重性,最多可容纳1,000名参与者。目标群体是Rangatahi,其中包括警察替代行动计划,根据Yorst警察风险筛查工具2的说法,他有中等至高犯罪的风险。
皇家委员会的最终报告《Whanaketia——经历痛苦和创伤,走出黑暗,走向光明》于 2024 年 7 月提交给议会。这份报告清楚地表明,州政府未能履行保护其照料下的儿童免受伤害的职责。该报告包括 138 项针对州立和宗教机构的建议,政府目前正在仔细考虑这些建议。皇家委员会对 Whanaketia 的回应需要多个机构采取联合、协作的方式。Whanaketia 呼吁对照料下的儿童进行改变。Oranga Tamariki 致力于确保我们尽一切努力消除伤害风险,无论是现在还是将来。
卫生部门致力于尊重毛利人与王冠之间的特殊关系,这是tetiriti o Waitangi(Te Tiriti)。王室有责任使毛利人能够对自己的健康和福祉行使权威,并以使毛利人能够像毛利人一样生活,繁荣和繁荣的方式来实现毛利人的公平健康成果。2022年7月1日生效的《健康期货法》(Healthy Futures)法案包含旨在赋予官方义务的特定规定。He Korowai Oranga和Whakamaua的愿景和指导指导了迄今为止的卫生改革,并继续享有毛利人和毛利人卫生部门的大力支持。这一方向和支持行动已集成到临时GPS和TE PAE TATA中,并将构成未来GPS和TE PAE TATA的发展基础。
2 这一重要的宪法原则反映在包括 2016 年《高级法院法案》在内的立法中,该法案规定,首席大法官是新西兰司法机构的首脑(第 89 条),也是最高法院的首脑,负责确保最高法院事务有序高效地开展(第 90 条);上诉法院院长是上诉法院的首脑,向首席大法官负责,确保上诉法院事务有序高效地开展(第 91 条);高等法院首席法官是高等法院的首脑,向首席大法官负责,确保高等法院事务有序高效地开展(第 92 条)。另见 2016 年《地方法院法案》第 24 条;2000 年《雇佣关系法案》第 197 条;1991 年《资源管理法案》第 251 条;1980 年《家庭法院法案》第 6 条;1993 年《Te Ture Whenua Māori 法案》第 8 条; 1989 年奥兰加塔马里基法案,第 434 条;以及《2006 年验尸官法》第 7 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