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出版物实施空军政策指令 (AFPD) 13-5《空军核任务》,并与 AFPD 11-2《机组人员行动》一致。它为机动机组人员提供培训计划指导和程序,以安全完成主要核空运部队 (PNAF)、PNAF 支援和紧急核空运行动 (ENAO) 任务,并建立相关的指挥和控制执行小组演习要求。本出版物适用于正规空军和空军预备役 C-17 机组成员的所有文职雇员和制服成员。本出版物不适用于美国太空军。本指示不适用于分配和/或附属于操作 C-17 飞机的空运中队的外汇官员和空军国民警卫队。本空军指示 (AFI) 可以在任何级别进行补充,但本规定的所有补充必须由上述主要责任办公室 (OPR) 协调和批准,以便在认证和批准之前进行协调。使用空军部 (DAF) 表格 847《出版物变更建议》将建议的变更和对本出版物的疑问提交给 OPR;将 DAF 表格 847 从现场通过适当的职能指挥链发送到 AF.A10-C.Workflow@us.af.mil。本出版物中放弃联队或部队级别要求的权限以合规声明后的层级(“ T-0 、 T-1 、 T-2 、 T-3 ”)编号标识。有关与层级编号相关的权限的描述,请参阅空军部手册 (DAFMAN) 90-161《发布流程和程序》。通过指挥链向适当的层级豁免审批机构提交豁免请求,或者对于非层级合规项目向申请人的指挥官提交豁免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