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 年 7 月,欧盟委员会发布了“Fit for 55”一揽子计划,旨在实现欧盟到 2030 年将温室气体 (GHG) 排放量与 1990 年水平相比减少 55% 的目标。当时,ICCT 发布了一份政策更新,重点关注强制在交通运输中使用替代燃料的提案。1 从那时起,每一份立法文件都经过成员国理事会、欧洲议会和欧盟委员会之间的普通立法程序,以修改文件并协商达成妥协。本政策更新概述了重铸的可再生能源指令 (RED III)、ReFuelEU 航空法规和 FuelEU 海事法规的最终修订。替代燃料基础设施法规 (AFIR) 的最终规定在单独的政策更新中描述。2
欧盟推出了可持续航空燃料政策提案,作为一揽子提案的一部分,旨在使欧盟的气候政策适合到 2030 年将温室气体净排放量减少至少 55%。RefuelEU 航空计划旨在通过逐步增加可持续航空燃料来加速航空业的绿色转型,保证航空业的公平竞争环境,允许所有航空公司在欧盟主要机场逐步公平地使用可持续航空燃料,并解决供需问题,确保以有竞争力的价格向航空公司提供可持续航空燃料。巴基斯坦强调了他们在生态系统恢复方面的领导地位,以及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承认的成果。展望未来,巴基斯坦提出了扩大其在航空方面领导地位的计划,并且正在进行可再生能源使用和可持续航空研究的可行性研究。
近年来,可再生燃料市场的监管方式发生了变化,多个监管框架可能涵盖相同的市场、产品和供应链。例如,在欧盟,SAF 被视为欧盟 RED II、各种国家 SAF 授权和选择加入计划、ReFuelEU 航空法规和欧盟 ETS 的一部分。同样,替代船用燃料也包含在欧盟 RED II、国家选择加入计划、FuelEU 海事法规和欧盟 ETS 中。虽然其中一些监管框架将燃料供应商定义为提供燃料符合一组既定标准的证据的“义务方”(如可再生燃料授权和选择加入计划的情况),但其他一些监管框架将“举证责任”设定在最终用户,即飞机运营商和航运公司(如欧盟 ETS 和 FuelEU Maritime 等温室气体减排计划以及国际民航组织 CORSIA 的情况)。
投资安全 – 监管不确定性和不断变化的目标 欧盟委员会最终于 3 月 14 日公布了附件 IX 的授权法案,但仍存在不明确之处,且国家层面的解释也不同(例如 NL、FR、DE),需要复杂的 BLE/Nabisy 应用程序来确保目标原料在德国的“先进”地位 德国政府的“参与其中”消失了,先进生物燃料的资助计划(例如 BDMV/NOW)在 KTF 取消后停止 需要更好地区分“先进生物燃料”附件 IX A 部分与 B 部分(航空公司的 SAF 配额更高、单独标签、资助等) 潜在的新挑战是,农作物/1G 乙醇生产商将欧盟告上法庭,挑战 RefuelEU 航空法规 立法突然变更(瑞典降低 HVO 配额产生巨大影响)
当我们今年年底接近时,我想在2024年11月7日至8日在雅典举行的“可持续航空燃料 - 起飞时是时候”的会议上写几句话。It was organised by the Centre of Renewable Energy Sources and Saving, under the auspices and patronage of the Ministry of Environment and Energy of Greece, and sponsored by EERA Bioenergy, the Icarus project ( www.icarus-bioject.eu ) built within the EERA Bioenergy community, and the oil companies Motor Oil and Helleniq Energy, while Aegean airlines was the Official Air Carrier赞助商。该会议旨在告知利益相关者,必须采取必要的行动将希腊航空业置于加速的飞行过程中,以实现希腊Refueleu航空计划的目标和目标。国际专家被邀请构建与欧洲政策和技术格局有关的全球和欧洲环境,而希腊专家则为欧盟和希腊提供了资源,技术和市场的地位。
尊敬的先生/女士,基础设施和水资源管理部长最近决定允许燃料供应商和飞机运营商同时在航空领域申请可再生能源。这意味着飞机运营商可以使用“等效”可持续性证明进行欧盟 ETS 报告。这封信包含有关 2024 年报告年度这一临时国家解决方案的更多信息。背景作为 Fit for 55 计划的一部分,ReFuelEU Aviation 和欧盟 ETS 的修订都已进行。在此框架内,燃料供应商和飞机运营商应该能够在各自的系统中申请可持续航空燃料 (SAF)。欧洲监测和报告实施条例 1 和荷兰国家排放交易条例 (Regeling handel in emissierechten) 规定了飞机运营商根据欧盟 ETS 申请的必要要求。荷兰已实施可再生能源指令 (RED-II),并可选择加入航空业。当燃料供应商供应 SAF 时,他们可以在向荷兰排放管理局 (NEa) 提交可持续性证明 (PoS) 后生成可再生能源单位 (HBE)。飞机运营商在遵守必要的监测和报告要求时,可以根据欧盟 ETS 报告他们使用的 SAF 的零排放。从 2024 年起,飞机运营商还可以申请免费配额(SAF 配额)以使用 SAF。为此,需要向验证者提交 PoS,并(如果要求)向 NEa 提交。实际上,燃料供应商已经使用 PoS 来根据荷兰航空业的 RED-II 选择获得其可再生能源单位。PoS 只能发行一次,因此飞机运营商无法将其用于欧盟 ETS 报告。政策措施 欧盟委员会正在开发一个联盟数据库 (UDB),该数据库将提供燃料供应商的燃料货物和飞机运营商的燃料购买之间的联系。UDB 将是一个可靠的系统,支持
布鲁塞尔,2024 年 3 月 22 日:欧洲燃料联盟欢迎委员会提出的一项授权指令草案,以更新《可再生能源指令 (EU) 2018/2001》(RED) 附件 IX 中的可持续生物燃料和沼气原料清单,这是我们成员继续转型和加速先进生物燃料生产的重要因素。我们欢迎将新原料添加到《可再生能源指令》附件 IX 的 A 部分和 B 部分的提议。拟议将原料添加到 A 部分对欧盟实现雄心勃勃的综合目标具有巨大潜力,即到 2030 年将运输消耗的能源的 5.5% 用作先进生物燃料和非生物来源的可再生燃料 (RFNBO)。将中间作物和在严重退化土地上种植的作物添加到 A 部分将使这些原料被添加到 ReFuelEU Aviation 定义的可持续航空燃料 (SAF) 生产合格原材料清单中。投资这些原料以帮助满足从 2025 年起适用于燃料供应商、联盟机场和飞机运营商的雄心勃勃的 SAF 要求将为市场带来令人鼓舞的前景。附件 IX B 生物燃料和沼气对于实现具有成本效益的运输脱碳至关重要。在 B 部分添加新原料需要提高 1.7% 的上限(RED 第 27.1 (c) (iv) 条)以释放添加原料的潜力。在不影响成员国要求当地提高该上限的权利(RED 第 27.2 条)的情况下,欧洲燃料组织鼓励欧盟委员会考虑行使其权力,通过一项授权法案,并根据 RED 第 27.3 条和第 35 条在联盟层面持续提高上限。欧洲燃料组织总干事 Liana Gouta 表示:“附件 IX 的审查必须体现出对原料分类的长期明确性和可用原料的可扩展性的需要。工业投资和生产燃料的时间线以几十年为单位——因此,原料分类的长期确定性是确保大规模生产生物燃料和沼气的投资的关键因素,以实现欧盟的气候中和目标和能源安全,尤其是对于难以减排的运输部门的脱碳。”
最终收盘远超目标 SWEN Capital Partners [SWEN CP] 是负责任私募股权领域的领先企业,最近其致力于可再生天然气的影响战略取得了重要里程碑。欧洲基础设施基金 SWIFT 2 的第二期募集资金是其原定目标的两倍多,共计 5.8 亿欧元,是 SWIFT 1 最终收盘价的三倍多。SWIFT 2 已经进行了约 20 项投资,并将于 2023 年底全面部署。该基金直接投资于甲烷化和生物甲烷、氢气和可再生热能生产。SWIFT 2 的地域分布比 SWIFT 1 更加多样化,其投资组合公司遍布 10 个欧洲国家(法国、西班牙、荷兰、意大利、葡萄牙、英国等)和北美(规模较小)。投资额从 500 万到 5000 万欧元不等。与其前身一样,SWIFT 2 将 60% 的投资用于快速增长的可再生能源生物甲烷。 2019 年,SWIFT 1 在法国启动时,沼气厂只有 50 家,而现在有 700 家。自 2019 年以来,SWEN CP 已为 200 多个甲烷化装置的开发做出了贡献。有利于可再生能源投资的监管环境 SWIFT 1 和 2 在生物甲烷方面都占有特别强的地位,然而,在这第二个年份,绿色氢气的份额显着增加(30% 对比 SWIFT 1 的 10%)。这一增长可以归因于欧洲开始成熟的市场,这得益于有利的监管框架,特别是“ReFuelEU”计划,该计划旨在到 2030 年增加航空和海事部门对可持续燃料的依赖,以及欧洲可再生能源指令 (RED III)。在此背景下,SWIFT 2 投资组合中的几个基础设施项目将于 2024 年部署,尤其是葡萄牙首个氢气生产工厂。更强大的团队 为了跟上 SWIFT 2 活动的迅猛增长,自成立以来,团队规模已扩大一倍,目前由 12 名天然气行业和基础设施融资专家以及 9 名 ESG/Impact 专家组成,他们参与每一项投资决策。计划明年进一步招聘。SWIFT 2 80% 的收购都是由 SWEN CP 直接进行的,没有中介,这证明了该公司采购的质量以及与项目所有者和工业界建立的牢固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