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p reface to p ublic i nformation h和book book the Act。《德克萨斯公共信息法》(《公共信息法》或“法案”)授予公众要求访问政府信息的权利。以下是该法规定的基本程序,权利和责任的描述。提出请求。当一个人向政府机构提交书面请求时,该法案将触发。请求必须询问已经存在的记录或信息。该法案不需要政府机构来创建新信息,进行法律研究或回答问题。在准备请求时,一个人可能想询问政府机构可用哪些信息。向请求者收取费用。一个人可以要求查看信息,获取信息的副本,或两者兼而有之。如果要求提供信息副本,则政府机构可能会为这些副本收取费用。如果要求仅是为了检查信息的机会,则通常政府机构可能不会向请求者征收指控。但是,在某些有限情况下,政府机构可能会向获取信息征收指控。政府机构对副本或获取信息的所有指控都必须遵守总检察长办公室(“ OAG”)规定的规则,除非另一项法规授权政府机构设定自己的指控。该法案的例外。尽管该法案使大多数政府信息向公众提供,但存在一些例外。问题或投诉。联邦机构。如果可能适用异常,并且政府机构希望扣留信息,则政府机构通常必须在收到公开记录请求的十个工作日内,请将此事转介给OAG,以裁定是否适用异常。如果OAG规定了例外情况,则政府机构将不会发布信息。如果政府机构不正确地发布信息,则该法案授权该法案或OAG提起民事诉讼,以迫使政府机构发布该信息。要到达OAG的公开政府热线,请致电免费电话(877)673-6839(877-OPEN TEX)。热线工作人员可以回答有关使用和遵守该法案的适当程序的问题,并可以协助政府机构和要求政府机构提供信息的人。热线工作人员还审查了有关涉嫌违反该法案的书面投诉。如果投诉涉及指控,请通过(888)672-6787(888-Orcosts)与OAG的成本免费电话联系,或转发书面投诉。对该法案的某些违规行为可能涉及可能的刑事处罚。这些违法行为必须报告给适当的县检察官或刑事地方检察官。该法案不适用于联邦政府或其任何部门或机构。如果您正在寻求联邦政府的信息,则适当的法律是《联邦信息自由法》(“ FOIA”)。FOIA的规则和程序与《公共信息法》的规则和程序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