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M ICHAEL A SIMOW,《联邦行政机构对公众的建议》第 13 卷 (1973 年)。3 参见 Burnele V. Powell,《罪人、恳求者和撒玛利亚人:与《行政程序法》第 554(e) 条有关的机构建议》,63 NCL R EV. 339,342-43 页 (1985 年)。4 A SIMOW,上文注 2,第 11 页。5 Mark Seidenfeld,《打破规则:灵活的监管和对机构自由裁量权的限制》,51 A DMIN. L. R EV. 429,435 页 (1999 年)。 6 例如,请参阅《咨询意见》,美国司法部,https://www.justice.gov/nsd-fara/advisory-opinions(上次访问时间为 2024 年 3 月 12 日);《FCPA 意见》,美国司法部,https://www.justice.gov/criminal/criminal-fraud/fcpa-opinions(上次更新时间为 2023 年 8 月 11 日);《咨询意见》,联邦选举委员会,https://www.fec.gov/press/resources-journals/advisory-opinions/(上次访问时间为 2024 年 3 月 12 日);咨询意见,美国国务院,https://travel.state.gov/content/travel/en/us-visas/visa-information-resources/advisory-opinions.html(上次访问时间为 2024 年 3 月 12 日)。7 最终裁决和意见书,美国实验室,https://www.dol.gov/agencies/whd/opinion- letters/request/existing-guidance#:~:text=Opinion%20letters%20serve%20as%20a,or%20a%20lower%20level %20official(上次访问时间为 2024 年 3 月 12 日)。 8 标准解释,美国劳工部,https://www.osha.gov/laws-regs/standardinterpretations/publicationdate(上次访问时间为 2024 年 3 月 12 日)。9 私人信函裁定,美国国家税务局,https://www.irs.gov/government-entities/indian-tribal-governments/private-letter-rulings(上次更新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3 日)。10 商业审查信函和请求信,美国劳工部,https://www.justice.gov/atr/business-review- letters-and-request-letters(上次更新时间为 2023 年 8 月 3 日)。11 工作人员无行动、解释性和豁免信函,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和清算银行。 C OMM ' N ,https://www.sec.gov/regulation/staff-interpretations/no-action-letters(上次访问时间为 2024 年 3 月 12 日);CFTC 工作人员信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https://www.cftc.gov/LawRegulation/CFTCStaffLetters/index.htm(上次访问时间为 2024 年 3 月 12 日)。12 例如,请参阅《让我们帮助您》,美国国家税务局,https://www.irs.gov/help/telephone-assistance(上次更新时间为 2024 年 1 月 11 日);《联系 FDA》,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https://www.fda.gov/about-fda/contact-fda(上次更新时间为 2023 年 8 月 17 日)。
引言 在药品可及性 1 和药品专利之间取得平衡是可取的,但也是艰巨的。2 在整个 20 世纪,世界各地的立法者都在努力在通过专利制度刺激新医学发明的发展与确保公民能够以可承受的价格获得改善生活的治疗之间取得平衡。3 他们的努力产生了各种各样的解决方案,这些解决方案反映了社会、政治和经济现实中潜在的异质性。一端是拥有私有化医疗保健系统和无限制药品专利性的司法管辖区;4 另一端是拥有全民公共医疗保健但完全禁止医药专利的国家。5 介于两者之间的是名副其实的中间立场,通常将部分补贴的医疗保健与对药品专利的狭隘保护相结合。6 专利的强制许可 7 往往是这些复杂拼图中的一个基本组成部分。 8 强制许可 (CL) 有着悠久的历史,它在各个司法管辖区都具有共同的核心:强制许可是政府允许公共或私人实体在未经专利持有人同意的情况下利用专利主题的一种形式。 9 强制许可是对专利专有性质的一个有意义的例外。它们放松了专利权人对受保护发明商业化的完全控制。 10 在努力实现药品获取和药品专利之间的平衡时,各国以不同的方式依赖强制许可。一些国家纯粹将其用作一种补救措施,以惩罚收取过高价格或人为限制供应的专利权人。其他司法管辖区则更进一步 1 在本文中,我们使用“药品”和“药物”这两个词的同义词。 2 分析药物发明的专利保护与药品获取之间界面的学术研究非常多。另请参阅 E LLEN FM'TH OEN,私人专利与公共卫生:改变知识产权规则以获得药品 (2016);V ALBONA M UZAKA,知识产权与药品政治;Frederick M. Abbott & Jerome H. Reichman,多哈回合的公共卫生遗产:根据经修订的 TRIPS 条款生产和传播专利药品的战略,10 J. IN T. E CONOMIC L AW 921 (2007);Frederick M. Abbott,世贸组织药品决定:世界药品贸易与公共健康保护,99 AM。 J. I NT ' L L. 317 (2005)。3 参见下文注释 91-103 及正文。4 参见下文注释 92-93 及正文。5 参见下文注释 101-103 及正文。6 参见下文注释 93-101 及正文。7 在本文中,我们将“专利强制许可”和“专利强制许可”分别缩写为“强制许可”和“强制许可”。8 参见下文注释 95、116-120 和正文。9 参见下文注释 94-115 和正文。10 参见 Daniel R. Cahoy,Breaking Patents,32 M ICH. J. I NT' L L. 461 (2011);Cynthia M. Ho,Unveiling Competing Patent Perspectives,46 H OUS. L. R EV. 1047 (2009)。
澳大利亚公立医院的能源选择与“首先不造成伤害”的理念相悖。医疗保健行业面临着气候变化的许多后果,但在应对自身对这一健康威胁的贡献方面却落后了 (1)。极端天气的增加导致澳大利亚及其他国家的身体、精神和代际健康结果不佳 (2, 3)。尽管存在这些健康影响,但医疗保健本身也会造成污染,占澳大利亚总碳足迹的 7% (4)。燃煤发电和天然气/化石气是医疗保健二氧化碳当量 (CO 2 e) 排放的重要来源 (4),也会导致当地空气颗粒物,对心肺功能造成影响 (3)。医院由于持续运行,对能源的需求很大,主要是供暖、通风和空调 (5)。需求如此之大,以至于公立医院消耗了澳大利亚大多数州和地区的一半以上的公共部门能源 (6, 7)。因此,医院应成为澳大利亚州/地区脱碳工作的关键利益相关者。在国际上,医疗机构已经认识到并正在采取行动进行能源选择,签署了其医疗设施 100% 可再生电力目标 (5)。然而,目前尚不清楚澳大利亚医院转向可再生能源替代品的速度有多快。我们旨在评估澳大利亚公立医院的总能源使用量、电力使用量、化石(天然气)使用量和可再生电力的发电/购买量,并将其与国际医疗保健领导者和澳大利亚大学部门进行比较。我们研究了 2010-19 年澳大利亚州/领地公立医院的直接能源数据,获得了前瞻性伦理批准 (Western Health QA2019.41)。虽然我们寻求 10 年的数据,但我们只能获得 2016/17 至 2018/19 连续三年所有州/领地的完整数据。2018/19 年澳大利亚共有 693 家公立医院(澳大利亚卫生与福利研究所数据)(8)。我们从两个来源获取数据:澳大利亚州/领地卫生部门和澳大利亚清洁能源监管机构(负责国家温室气体和能源报告 (NGER))。在澳大利亚,自 2017 年以来,公立医院已被纳入国家建筑环境评级系统 (NABERS) (9) 和 NGER 计划 (10)。根据 NABERS,693 家澳大利亚公立医院中的 274 家被纳入 2018/19 年 NABERS 分析,但没有一家公开披露 (9)。根据 NGER,医院必须报告能源消耗是否每年为 100TeraJoules 或更多和/或排放量是否等于 25kt CO 2 e 排放量/年(即拥有约 200 张急性病床的医院)(10)。我们在 2019 年 8 月至 10 月致函澳大利亚州/领地卫生部门,寻求公立医院直接能源使用的年度数据。我们还致函西澳大利亚州的三个卫生服务机构(东、由于西澳卫生部无法识别可再生电力数据,因此我们无法将西澳北部和南部大都市地区纳入可再生电力范围。医院级别的信息被合并到基于州的计算中,以避免无意中识别出个别医院。高等教育被选为比较对象,与类似的大型多建筑机构和相当大的能源需求 (6)。
目录 2 介绍 9 第 1 章 • 一般要求 10 1.1 设施标准的目的 11 1.2 P100 的应用 11 1.2.1 维修和改造 11 1.2.2 租赁建筑 11 1.2.3 租户改进 12 1.2.4 与 P100 的差异 12 1.3 联邦法律、法规和标准 13 1.3.1 1988 年公共建筑修正案 13 1.3.2 环境保护 13 1.3.3 能源和可持续设计 14 1.3.4 历史保护 14 1.3.5 建筑屏障 A CT 无障碍标准 (ABAAS) 15 1.3.6 职业安全与健康法规 15 1.3.7 R ANDOLPH-S HEPPARD A CT 15 1.3.8 购买美国 A CT 16 1.3.9 设施定义 16 1.4 国家认可的规范和标准 16 1.4.1 规范或标准与 GSA 要求之间的冲突 17 1.4.2 ICC 国际规范 17 1.4.3 NFPA 生命安全规范 17 1.4.4 NFPA 国家电气规范 17 1.4.5 国家标准 17 1.4.6 荒地城市接口 18 1.4.7 跨机构安全委员会联邦设施风险管理流程 18 1.4.8 ASHRAE 90.1 20 1.5 州和地方规范 21 1.5.1 州和地方政府咨询和审查 21 1.5.2 分区和相关问题 21 1.5.3 规范合规性设计审查 22 1.5.4 施工检查22 1.6 项目特定指南和标准 22 1.6.1 联邦法院 23 1.6.2 陆地和入境口岸 23 1.6.3 儿童保育中心 23 1.6.4 安全 23 1.6.5 历史保护 23 1.6.6 第一印象 24 1.6.7 智能建筑 24 1.6.8 卓越运营设计指南 25 1.6.9 其他指南和标准 25 1.7 安全和健康风险降低 26 1.7.1 损失类别 26 1.7.2 特殊暴露 26 1.7.3 优先顺序 26 1.7.4 具体健康和安全要求 27 1.8 一般程序 28 1.8.1 施工标志 28 1.8.2 空间测量和建筑效率 30 1.8.3 建筑信息模型 (BIM) 31 1.8.4 总体建筑调试 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