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spto表示其意图参与并影响有关AI的IP政策和法学的意图,并指出,它“将确定并寻求与法院互动的机会”,并“与国会合作解决AI与创新交汇处的政策问题”。参见第12-13页(动作1.4)。USPTO进一步表示,它将开发“所有考官可用的基础课程”,以确保“基础AI的基线水平”以及对考官的深入计划,“谁检查了AI的特定复杂应用”。请参阅第21-22页(动作4.1)。
在2020年2月,为了减轻对美国律师规则对住所地址的要求的关注,USPTO更新了商标申请表,以便公众无法查看进入住所地址字段中的地址(以下“ domicile地址”)。反映了这一变化,USPTO还更新了USPTO-26记录系统通知4(SORN)商标应用程序和注册记录5,以指出USPTO不会公开提供商标申请人的住所地址。此更新对SORN的更新是根据1974年的《美国隐私法》(U.S.C.)发布的。§552a(《隐私法》),该法规定在联邦登记册中发表索恩,其中包括系统中的记录类别以及系统中记录的常规用途。
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和美国专利商标局 (USPTO) 有着共同的目标,即促进创新和公平竞争。这两个机构早已认识到,实现这些目标取决于打击专利滥用。当 USPTO 仅颁发和维护合法的专利时,专利制度才能发挥最大效用。然而,不当授予的专利或范围不适当的专利可能会成为创新的障碍,并阻碍新竞争对手进入关键领域,包括仿制药。正如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之前所指出的,“专利质量差以及可能无意中产生反竞争影响的法律标准和程序,可能会导致不合理的市场力量,并可能不合理地增加成本。” 1 2011 年,国会颁布了《美国发明法案》(AIA),该法案成立了专利审判和上诉委员会 (PTAB),并授权其审理对已授予专利有效性的几种行政质疑。由于无效专利会不正当地阻碍竞争——增加成本并抑制新业务的进入和增长——因此及时审查专利有效性至关重要。
几名法官已发布常规命令,要求申请人证明人工智能生成的法庭文件或引文经过了准确性验证。法院开始提出解决这些问题的地方规则。在这些先前的规定之后,美国专利商标局发布了 4 月份指南,提醒从业人员确保审查和验证任何人工智能生成的内容,并对其提交的内容负责。验证不充分可能会导致严重的失实陈述或遗漏,并带来严重后果,包括制裁。此外,使用人工智能系统通常需要与可能位于美国境外的第三方人工智能系统共享敏感和机密的客户信息,这引发了对保密性和道德问题的担忧。因此,从业人员在使用人工智能系统时应遵守外国申请许可要求和出口法规,并确保数据不会被不当出口。此外,如果使用人工智能工具对专利性至关重要,则必须向美国专利商标局披露。从业者还必须避免提交或起诉已知不可获得专利的专利权利要求,即使此类权利要求是由人工智能生成的。
1 知识产权管理 第73卷第10期 2023年 https://knpt.com/contents/thesis/00040/00040.pdf
本文不涉及仅作为辅助创造过程工具的人工智能系统(例如,用于模拟产品压力测试的复杂计算机程序),因为当计算机技术仅协助人类发明者时,无需解决专利性问题。本文也不涉及人工智能在发明过程中执行了更重要部分,但人类贡献了一些发明或发现功能的发明。相反,本文关注的是人工智能机器的新颖发明没有显著的人类输入,也就是说,人工智能生成的发明没有人能如实地说“这是我的新颖想法”。这些发明会产生法律问题,因此本文仅讨论“创造性人工智能”,它有两个关键特征:(i)它是自学的,这意味着它执行某些功能的能力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提高;(ii)它独立于人类用户进行评估和决策。56
尊敬的凯西·维达尔 美国商务部主管知识产权的副部长兼美国专利商标局局长 美国专利商标局 600 Dulany Street Alexandria, VA 22314 希拉·珀尔马特女士 版权登记员兼局长 美国版权局 101 Independence Ave, SE 华盛顿特区 20559 尊敬的维达尔局长和珀尔马特登记员, 今天我们以强大知识产权的捍卫者身份给你们写信,我们对新兴技术的研究、开发和应用以及这些技术如何影响我们的创新经济非常感兴趣。这种兴趣包括考虑如何最好地保护新兴技术的知识产权,以及如何最好地评估这些技术对知识产权的影响。 过去几年,知识产权与新兴技术,特别是人工智能 (AI) 之间的关系已经成为全球关注的焦点。这引发了健康的辩论,并提出了新的法律问题,即人工智能相关发明是否有资格获得知识产权保护。这场辩论仍在继续,而且由于其相关性,它已不再仅仅局限于知识产权问题。我们了解到,你们两个机构都认为,根据现有的知识产权法,人工智能产生的发明没有资格获得保护。我们同意并支持你们的立场,即这是对现行法律的正确解释和理解。然而,我们同样对未来的法律应该是什么样子感兴趣。换句话说,我们正在考虑,为了激励未来与人工智能相关的创新和创造,我们的知识产权法可能需要做出哪些改变(如果有的话)。为了协助我们开展这项工作,我们要求你们的机构联合建立一个国家人工智能委员会。这个委员会的目标应该是评估人工智能在我们创新经济的各个方面的作用,并考虑应该对现有法律做出哪些改变(如果有的话),以继续鼓励人工智能和人工智能产生的发明和创造的强劲发展。除了考虑对现有法律进行修改外,这个国家委员会还应考虑可能需要哪些新的法律框架,以适当平衡对人工智能相关创新和创造的适当保护范围。这可能包括创建新的保护形式,如特殊权利,或委员会认为适当的其他措施。
2 当专利持有者在参与 SDO 的标准制定活动时自愿承诺以 RAND 或 FRAND 条款提供专利许可时,专利将受到 RAND 或 FRAND 承诺的约束。SDO 成员可以承诺以 RAND 或 FRAND 条款许可其所有对 SDO 标准至关重要的专利。就本声明而言,F/RAND 指两种类型的许可承诺。评论者经常交替使用这些术语来表示同一种实质性的承诺类型。具体的 RAND 或 FRAND 义务是因 SDO 而异的合同义务。
主题:美国专利商标局发布关于公众对人工智能和知识产权政策看法的报告 嗨 XX, 美国专利商标局最近发布了一份报告,旨在引发人们对正在加速美国创新的快速变化技术——人工智能的讨论。该报告于 10 月 6 日发布,全面审视了各种利益相关者对人工智能 (AI) 对知识产权 (IP) 领域的影响的看法,包括专利、商标、版权和商业秘密政策,以及数据库保护的新问题。美国专利商标局收集了关于是否应修改有关专利发明人和版权作品作者身份的现行法律法规以考虑人类以外的贡献的反馈。为了进一步探讨人工智能和知识产权的主题,你有兴趣与全球律师事务所 Morrison & Foerster 的律师交谈吗?根据这份报告,我想与律师 Tessa Schwartz、Joyce Liou、Wendy Ray 和/或 Jennifer Lee Taylor 进行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