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Z 输电流程可以通过积极协调可再生能源发电和输电扩展来解决这些障碍。REZ 流程特别适用于受输电容量限制的可再生能源扩展。如果其他原因主要限制了可再生能源发展或存在足够的输电,则它可能不太适用。
这对新南威尔士州新的可再生能源发电投资构成了重大障碍,需要采取行动确保新南威尔士州能够及时替换老化的燃煤发电,以避免对能源用户的价格、供应和可靠性产生影响。
绿色创新是解决经济—环境权衡困境的有效途径。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作为我国重要的创新政策,在促进创新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但关于其对创新特别是绿色创新影响的实证研究却很少。本研究利用专利数据、工业企业数据和海关数据等高度分解的微观数据,检验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对绿色创新的影响。研究结果表明:(1)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显著促进绿色创新,无论是专利数量还是专利质量;(2)中国五年规划中的约束性环境指标增强了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对绿色创新的促进作用;(3)引进学习,包括通过外商直接投资和进口资本品,是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与绿色创新联动的重要机制; (4)与非国有企业相比,国有企业在引进学习方面相对被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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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有两个目的。首先,它记录了美国国家可再生能源实验室 (NREL) 如何为国家输电研究确定和分析 IREZ。由此产生的透明度将有助于输电供应商及其利益相关者评估和证明 IREZ 在其区域输电规划中的实用性。第二个目的是为区域输电供应商提供指导,如果他们选择自己对可再生能源区域进行分析。本报告的作者承认,当地因素会强烈影响新输电的选择,而且其中许多因素很难在国家分析中捕捉到。报告的第 4 部分将 NREL 使用的 IREZ 方法转换为可由规划区域和州实施的步骤。每个步骤都可以根据公开信息和利益相关者的意见来制定。
委内瑞拉发布新的经济特区组织法 作者:Tinoco Travieso Planchart & Nuñez 经济特区组织法(法律)于 2022 年 7 月 20 日在官方公报第 6,710 号特别号上公布,其基本方面总结如下。 目标:本法旨在规范经济特区(以下简称 SEZ)的创建、组织、运营、管理和发展,以及可能适用的经济、税收和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范围:本法适用于参与经济特区的法人、公共、私人、混合和社区、国内或外国,以及与其发展直接和间接相关的国家机构和实体。 目的:经济特区的目的在于:1. 发展新的国家生产模式;2. 在国家领土内促进国内外生产性经济活动;3. 多样化和增加出口;4. 参与创新、生产链和国际市场; 5. 推动国家的工业发展; 6. 促进进口的选择性替代; 7. 促进国家经济的多样化; 8. 保证技术转让; 9. 确保充分利用比较优势; 10. 促进竞争优势的发展; 11. 创造新的就业来源; 12. 增加收入以在全国范围内公平分配; 13. 确保生产过程中的环境可持续性。 建立或撤销: 经济特区的建立或撤销属于共和国总统的专属职权范围,由主管经济、财政和其他事项的人民政权部提交报告,经部长会议批准后颁布法令决定。 经济特区的项目和活动: 经济特区仅限于发展以下行业和活动:
电池存储技术尤其具有模块化特点,交货时间相对较短,因此可以在具有适当经济激励的战略位置快速部署。监管必须响应这一新行业带来的机遇。但目前的输电收费方法错误地将存储指定为“常规碳”发电的一种形式,通过与燃煤或燃气发电机相同的费率向存储运营商收费。该费率考虑了出口但不考虑进口,因此不能反映存储年负荷率如何接近中性。在提议者看来,当前的方法因此过度歧视存储,因为它“不合理地将不同的情况一视同仁”。5 这造成了进入壁垒,并阻止了存储运营商在相对优势上竞争。此外,由于这种不准确的经济信号,存储运营商不愿意在发电受限的地区部署,而在这些地区,他们可以通过进口电力提供显着的系统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