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uda-Nepad与非洲各地的国家生物安全部门密切合作,以加强他们在实地上的努力。 这些政府监管机构负责确保使用现代生物技术与国家法规和国际标准保持一致,尤其是关于源自基因工程和新基因技术的产品。 通过其旗舰生物安全计划,非洲生物安全网络Auda-Nepad与非洲各地的国家生物安全部门密切合作,以加强他们在实地上的努力。这些政府监管机构负责确保使用现代生物技术与国家法规和国际标准保持一致,尤其是关于源自基因工程和新基因技术的产品。通过其旗舰生物安全计划,非洲生物安全网络
基因组工程、基因组编辑和基因编辑等术语是指对生物体基因组进行的修改(插入、删除、替换)。目前最广泛使用的基因组编辑方法是基于成簇的规律间隔短回文重复序列和相关蛋白 9 (CRISPR-Cas9)。在原核生物中,CRISPR-Cas9 是一种适应性免疫系统,可以自然保护细胞免受 DNA 病毒感染。CRISPR-Cas9 经过修改,可创建一种多功能基因组编辑技术,在医学、农业和基因功能基础研究中具有广泛的应用。CRISPR-Cas9 已用于越来越多的单子叶植物和双子叶植物物种,以提高产量、质量和营养价值,引入或增强对生物和非生物胁迫的耐受性等。尽管生物安全问题仍然存在,但基因组编辑是一项有前途的技术,有可能促进粮食生产,造福不断增长的人口。本文回顾了基于 CRISPR-Cas9 的基因编辑在作物改良中的原理、当前进展和应用。我们还讨论了生物安全问题,并表明人类早在使用 CRISPR-Cas9 进行基因组编辑之前就已经接触过 Cas9 蛋白同源物。
基因组工程、基因组编辑和基因编辑等术语是指对生物体基因组进行的修改(插入、删除、替换)。目前最广泛使用的基因组编辑方法是基于成簇的规律间隔短回文重复序列和相关蛋白 9 (CRISPR-Cas9)。在原核生物中,CRISPR-Cas9 是一种适应性免疫系统,可以自然保护细胞免受 DNA 病毒感染。CRISPR-Cas9 经过修改,可创建一种多功能基因组编辑技术,该技术在医学、农业和基因功能基础研究中具有广泛的应用。CRISPR-Cas9 已用于越来越多的单子叶植物和双子叶植物物种,以提高产量、质量和营养价值,引入或增强对生物和非生物胁迫的耐受性等。尽管生物安全问题仍然存在,但基因组编辑是一项有前途的技术,有可能促进粮食生产,造福不断增长的人口。本文回顾了基于 CRISPR-Cas9 的基因编辑在作物改良中的原理、当前进展和应用。我们还讨论了生物安全问题,并表明人类早在使用 CRISPR-Cas9 进行基因组编辑之前就已经接触过 Cas9 蛋白同源物。
引言严重的急性呼吸道综合症电晕病毒2(SARS-COV-2)是一种致命的呼吸道疾病的原因,称为冠状病毒疾病(COVID-19)[1]。这是在2019年12月在中国湖北省武汉市首次作为β菌株[2]确认。它是一种RNA病毒,是电晕病毒家族中的第七个病毒[3]。在这些中,引起轻度呼吸流感像季节性疾病的轻度呼吸流感的四种相对“良性”菌株是(HCOVS)229E,NL63,OC43和HKU1和三种极为病的菌株(SARS-COV,MERS-COV,MERS-COV,MERS-COV,MERS-COV,中东呼吸道综合症Corondrome Corondrome Coronverome Coronverome corondrome corondrome coronverome corondrome)和SARS-COV和SARS-COV-3 [4)。SARS-COV-2是过去20年中出现的第三次电晕病毒爆发,仅次于SARS和MERS [5]。它属于家族冠状病毒和nidovirales [4]。这是一种高度感染的阳性,单链的RNA病毒[6]。它具有一个包膜,单链的RNA病毒,其基因组包含29,891个核苷酸,该核苷酸编码了12个推定的开放式阅读框架,负责合成病毒结构和非结构性蛋白质[4]。
风险组3个微生物可能会产生威胁生命的人类或动物疾病,这是实验室工人的重大风险,并且可能很容易从一个人传播到另一个人。如果在社区或环境中传播,它可能会限于中等风险,但通常有有效的预防措施或治疗。风险组3种由澳大利亚/新西兰标准标准为/NZS 2243.3:2010实验室安全 - 微生物安全和遏制。
摘要 基因技术,例如转基因和新育种技术 (NBT),扩大了植物育种的工具箱。然而,长期以来,非洲许多国家被视为基因技术的“缓慢采用者”,原因有几个,其中之一是缺乏或过于严格的生物安全监管框架。这有时归因于以预防为导向的欧盟生物安全政策的影响。本研究分析和比较了肯尼亚、尼日利亚和乌干达以及欧盟成员国瑞典的生物安全监管框架及其实施情况。重点是 (1) 生物安全监管框架的结构,包括立法范围,(2) 转基因 (GM) 植物田间试验的监管授权期限和成本,以及 (3) NBT 产品的监管方法,即 NBT 产品在多大程度上受生物安全监管框架的规定约束。数据是通过研究相关法律和政策文件以及采访各自国家的监管官员和研究人员收集的。我们发现,所选国家的监管程序相对简单,但成本和持续时间可能是一个挑战。所选非洲国家和瑞典对 NBT 产品的监管方式不同,后者遵循欧盟法规。研究结果讨论了这四个司法管辖区的监管发展可能对涉及使用基因技术的国际研发合作产生的影响,我们还将结果与欧洲在该技术领域对非洲国家产生重大影响的普遍看法进行了权衡。
在埃塞俄比亚,在开始任何转基因生物 (GMO) 的研究和开发之前,必须获得埃塞俄比亚环境保护局 (EPA) 的批准和书面许可。该局的这一权力来自人民代表院批准的《生物安全(修订)公告》第 896/2015 号。EPA 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数据、对实验室和田间试验地点的检查形成意见。这一决策权的补充是埃塞俄比亚联邦民主共和国部长理事会根据第 411/2017 号部长理事会条例成立的国家生物安全咨询委员会 (NBAC) 就生物安全相关问题提供的建议。2018 年,该局放宽了两种 Bt 棉花品种的管制,使该国首次正式接受转基因或生物技术作物产品。到目前为止,该机构已经颁发了对 bt 棉花和转基因 enset 进行实验室封闭试验的许可证和对两种玉米杂交品种 (TELA TM ) 进行田间封闭试验 (CFT) 的许可证、对 3 个 R 基因晚疫病抗性 (LBR) 堆叠顺式马铃薯的 CFT 许可证以及对三基因 BT-GT 杂交棉花品种的 CFT 许可证。新的育种技术及其产品正在进入全球市场,有望实现高生产力,实现可持续的未来粮食安全。这项工作研究了这些发展以及所选国家随之而来的安全问题和监管困境。然后,它评估了埃塞俄比亚生物安全框架相对于新育种技术的现状。这里提供的证据表明,埃塞俄比亚需要制定处理新育种技术产品的指南。关键词:育种技术、生物安全监管和转基因
科学技术学院坎帕拉国际大学乌干达摘要综合生物学是东非一个快速增长的领域,为当地医疗保健,农业和环境可持续性挑战提供了创新的解决方案。关键的研究项目包括疫苗,诊断工具和转基因作物,以改善粮食安全和战斗疾病,例如疟疾和艾滋病毒/艾滋病。当地大学与国际机构之间的学术合作伙伴关系以及与生物技术公司的合作对于推进研究和商业化创新至关重要。道德考虑,社区参与,环境影响评估和访问指南研究实践中的公平性。基础设施,尤其是生物安全实验室,对安全至关重要,但是资金和实现统一的生物安全标准仍然是挑战。本文讨论了合成生物学在各个领域的潜在应用,并强调了生物安全措施对减轻诸如基因流量和耐药性发展等风险的重要性。围绕合成生物学的公众看法和道德辩论强调了透明的沟通和监管监督的需求,以促进社会接受和信任。从全球成功的案例研究和最佳实践中汲取见解,东非有望通过增强区域合作,资源共享和统一的政策框架来加强其生物安全和生物安全措施。这将使该地区处于负责任的科学创新的最前沿。通过采用合作,道德和可持续的方法,东非可以利用合成生物学作为变革性变革的催化剂,同时确保安全,道德和环境管理。调查结果表明,如果东非能够很好地解决问题并共同努力,东非可以利用合成生物学的全部潜力和社会利益。关键词:合成生物学,生物安全,东非,挑战,机遇,政策建议
我们,阿拉伯联合酋长国的Khalifa Bin Zayed Al Nahyan总统; - 审查宪法后; - 联邦法律(1)的1972年,关于修订的部委的能力和权力; - 联邦法律(5),关于植物隔离,修订; - 联邦法律(6)关于兽医隔离,修订; - 联邦法律(5)颁布了修订的民事交易法; - 联邦法律(3)1987年颁布了刑法; - 联邦法律 (35)1992年颁布了修订的刑事诉讼法; - 联邦法律 1992年的(38)关于创建苗圃并规范幼苗的产量,进口和流通; - 联邦法律 1992年的(39),涉及肥料,土壤修正和养分的产量,进口和循环; - 联邦法律 (41),1992年关于农业农药; - 联邦法律 1992年的(42),涉及种子和种植材料的生产,进口和循环; - 联邦法律 (23),关于阿联酋的剥削,保护和开发,对阿联酋的生存水生资源的剥削,保护和发展; - 联邦法律 1999年的(24),关于环境的保护和发展; - 联邦法律 2001年的(28)建立了修订的阿联酋规格和标准授权; - 联邦法律 2002年的(11),涉及对濒危动物和植物的国际贸易进行调节和控制; - 联邦法律(3)1987年颁布了刑法; - 联邦法律(35)1992年颁布了修订的刑事诉讼法; - 联邦法律(38)关于创建苗圃并规范幼苗的产量,进口和流通; - 联邦法律(39),涉及肥料,土壤修正和养分的产量,进口和循环; - 联邦法律(41),1992年关于农业农药; - 联邦法律 1992年的(42),涉及种子和种植材料的生产,进口和循环; - 联邦法律 (23),关于阿联酋的剥削,保护和开发,对阿联酋的生存水生资源的剥削,保护和发展; - 联邦法律 1999年的(24),关于环境的保护和发展; - 联邦法律 2001年的(28)建立了修订的阿联酋规格和标准授权; - 联邦法律 2002年的(11),涉及对濒危动物和植物的国际贸易进行调节和控制; - 联邦法律(41),1992年关于农业农药; - 联邦法律(42),涉及种子和种植材料的生产,进口和循环; - 联邦法律(23),关于阿联酋的剥削,保护和开发,对阿联酋的生存水生资源的剥削,保护和发展; - 联邦法律(24),关于环境的保护和发展; - 联邦法律(28)建立了修订的阿联酋规格和标准授权; - 联邦法律(11),涉及对濒危动物和植物的国际贸易进行调节和控制; - 联邦法律(17),涉及修订的专利,工业图纸和设计;
该集合中的立法已被复制,因为它最初是在《政府公报》上印刷的,并进行了改进的格式,并纠正了较小的印刷错误。所有修正案已直接应用于文本并注释。可以参考每一条立法的原始公报(包括修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