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国会图书馆电影、广播和录音部档案盒清单 MBRS 工作人员编纂(最后更新于 2017 年 12 月) 简介 以下是美国国会图书馆电影、广播和录音部保存的电影电视相关纸质和手稿材料清单。 我们的纸质材料收藏包括连续剧、剧本、附带书籍、剪贴簿、新闻稿、新闻片摘要、宣传笔记本、新闻书籍、大堂卡、剧院节目单、制作笔记等等。 这些物品是通过版权存放、购买或赠予该部门获得的。 如何使用此清单 清单按盒子编号组织,每个字母代表特定的盒子类型。 列出的大多数盒子都包含内容信息。 请注意,多年来,盒子的内容描述方式不同,并且并不一致。 “卡片”栏过去是指一组卡片目录,记录了我们持有的特定纸质材料:新闻书、海报、连续性、评论等。这些信息的大部分已输入我们的合并视听信息系统 (MAVIS) 数据库。最后一列中标有“MAVIS”的框包含新数据库中的目录记录。要查找材料,请使用 CTRL-F 功能按关键字、标题或格式搜索文档。纸质和手稿材料
到目前为止,“第一次世界大战中的科学技术”这一主题都是从发明和新武器的发展的角度来处理的,而且往往重点放在化学战的主题上,而忽略了其他重要方面。相比之下,本《档案研究指南》的方法来自社会科学,侧重于相关科学、军事和政府机构的建立以及战争期间建立的个人网络。通过逐个国家审查这些机构和网络,可以对它们进行比较,从而进一步研究机构的社会学。通过指出所考虑的国家和机构之间的联系和交流渠道,这种方法开辟了跨国视角,并支持了跨国联系可以消除国家障碍同时加强民族国家本身的矛盾见解。在个人层面,ARG 考虑到知识分子的作用,对他们来说,科学的客观性/中立性和爱国承诺似乎并不矛盾。值得注意的是,第一次世界大战导致建立了几个旨在通过国家资助科学的机构,最著名的是法国(CNRS)、美国(NACA/NASA)和俄罗斯(KEPS)。
DPC 技术观察报告识别、描述、监控和处理与确保我们收集的数字记忆明天可用有重大关系的主题。它们提供了高级介绍,以支持那些负责确保数字记忆强大的人,并且对对计算、信息管理、收藏管理和技术感兴趣的广大国际受众具有普遍兴趣。这些报告是在 DPC 成员就共同的优先事项和挑战进行磋商后委托撰写的;它们由专家委托撰写;并在发布前经过同行的彻底审查。要求作者提供知情、最新、简洁和平衡的报告;降低参与数字保存的障碍;并具有广泛的实用性。这些报告对传播数字保存的良好实践做出了独特而持久的贡献。
曾经有一段时间,进入档案行业的人可以阅读一些文本、浏览一些期刊、参加一两个研讨会和研究所,然后就感觉自己掌握了该领域的知识和学科。当然,这是一种不充分的看法,但出版物(无论是基础的还是高级的、实用的还是理论的)数量确实很少。自这些较为平静的时期以来,档案界发生了很大变化。丰富的专题研究文献正在发展。来自该领域之外的学者正在研究“档案”和“记录”。档案馆、档案管理员、记录和记录管理员每天都出现在新闻中,因为出现测试政府和企业责任、组织和社会记忆以及文件证据性质的案例——所有这些都挑战了基本的档案工作和知识。新版《档案基础丛书》(AFS II)旨在为现代档案实践和理论提供基本基础。第一版的原始序言(由 Mary Jo Pugh 以丛书编辑的身份撰写)由美国档案工作者协会(SAA)于 1990 年代初期至中期出版,其中指出,这七卷书“旨在为现代档案理论和实践奠定基础”,并针对“在所有类型的档案和档案工作中执行广泛档案职责的档案工作者、全科医生和专家”。
数字记录已经取代了纸质记录曾经承担的许多功能。与旧记录一样,数字记录包含政府责任、公民权利、公共和私人经济活动和金融交易/义务、科学项目以及历史事件和趋势的证据。然而,如果要确保数字记录的可追溯性和保存性,数字媒体本身的规模、复杂性和发展速度就需要对数字记录进行谨慎和一致的管理。数字记录的完整性和可访问性也依赖于其整个生命周期的规划、记录和承诺的保管,其程度甚至比纸质记录更高。数字信息特别容易受到软件和硬件变化的影响。数字存储媒体,尤其是访问技术,也容易损坏。与所有其他媒体或记录技术一样,数字技术也容易出现错误、误用或欺诈。简而言之,要想在今天、明天和下个世纪使用,数字记录必须得到适当的管理和长期(在某些情况下是永久)保存。对于被视为永久或存档的数字记录,其耐用性需要接近微缩胶片的耐用性。为了确保具有持久历史、证据或法律价值的记录的安全性和保存,尤其是在发生人为或自然灾害的情况下,微缩胶片是首选,因为它不依赖于复杂的技术。经过适当处理和保存的微缩胶片可以保存数百年,可以用放大镜和光线读取。根据 GS § 8-45.1 (a),微缩胶片也是可接受的证据介质。还应注意,GS § 8-45.1 (b) 和 GS § 153A-436 (f) 明确禁止使用“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来“保存副本……或保存永久有价值的记录……除非经文化资源部明确批准……”。 (请参阅下文“最佳实践---法律可采性标准”中的 GS § 8-45.1(a)和(b)以及 GS § 153A-436 的文本。)
I.数字媒体的管理和保存:概述 数字记录已经取代了纸质记录曾经承担的许多功能。与以前的记录一样,数字记录包含政府责任、公民权利、公共和私人经济活动和金融交易/义务、科学项目以及历史事件和趋势的证据。但是,如果要确保数字记录的可追溯性和保存性,则数字媒体本身的发展量、复杂性和速度需要对数字记录进行谨慎和一致的管理。数字记录的完整性和可访问性也依赖于其整个生命周期的规划、文档和承诺的保管,其程度甚至高于纸质记录。数字信息特别容易受到软件和硬件变化的影响。数字存储媒体,尤其是访问技术,也容易出现问题。与所有其他媒介或记录技术一样,数字技术也容易出现错误、误用或欺诈。简而言之,为了在今天、明天和下个世纪都能使用,数字记录必须得到适当的管理和长期(在某些情况下是永久)保存。对于被视为永久或存档的数字记录,其耐用性需要接近缩微胶片的耐用性。为了帮助确保具有持久历史、证据或法律价值的记录的安全性和保存,特别是在发生人为或自然灾害时,缩微胶片是首选,因为它不依赖于复杂的技术。经过适当处理和存放的缩微胶片可以保存数百年,可以用放大镜和光线读取。根据 G.S.,缩微胶片也是一种可接受的证据媒介。§ 8-45.1 (a)。还应注意,G.S.§ 8-45.1 (b) 和 G.S.§ 153A-436 (f) 明确禁止使用“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用于“保存副本。..或保存永久有价值的记录。..除非经文化资源部明确批准。..。” (请参阅 G.S. 的文本§ 8-45.1 (a) 和 (b) 以及 G.S.§ 153A-436 中的“最佳实践---法律可采纳标准” 。)许多公共机构和企业组织仍然对处理数字记录的复杂性一无所知或没有完全意识到。组织通常投入更多精力用于创建或接收数字数据,而不是其长期维护和管理。充分管理数字记录和信息、维护其真实性并确保其法律可接受性都需要包含某些详细元素的基础设施。这些包括政策和程序;规划;受过培训的工作人员(包括将数据管理的具体职责分配给特定工作人员,例如接受过相应角色培训的数字数据档案管理员或经理);以及物理系统和设施,包括数字存储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