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苗强制令符合宪法吗?“选择对自己的身体能做什么和不能做什么的权利……是一项不可剥夺的人权。这是纳米比亚最高法院在 2015 年的一宗涉及母亲的案件中所说的,该母亲因拒绝输血而生命受到威胁。尽管纳米比亚政府和世界卫生组织都明确声明,纳米比亚使用的疫苗通常是安全有效的,严重的副作用非常罕见,并且 Covid-19 的风险远远超过接种疫苗的风险,但关于 Covid-19 疫苗接种的争论在全国范围内愈演愈烈。纳米比亚政府表示,目前还没有考虑制定任何强制任何人接种 Covid 疫苗的立法。但拒绝接种疫苗仍可能对就业或参与某些活动的能力产生影响。纳米比亚的一些私营雇主正在考虑或实施 Covid-19“疫苗强制令”。理论上,公共或私人实体可以针对诸如上学、进入餐厅或音乐会或戏剧表演等活动实施疫苗强制令。世界各地都在出台各种疫苗强制令,有些是由国家、州或地方法律实施,有些则是由私人行动实施。一些“硬性”强制令没有例外:不接种疫苗,不得进入。其他“软性”强制令包括一种选择,即可以用其他方式代替疫苗接种,例如定期进行 Covid 检测。一些人认为疫苗强制令既合宪又合乎道德,理由是它们对个人自由的最低限度干涉是出于保护公众健康的需要。另一些人则认为,疫苗强制令可能会适得其反,导致人们更加犹豫接种疫苗,或者有不那么激烈的方法,比如加强公共教育或激励计划。纳米比亚宪法保护人身自由权、人类尊严权和从事任何职业、贸易或商业的权利。这些权利可能会受到员工疫苗强制令的限制。关键问题是,个别雇主为保护员工健康而强制接种疫苗,这种做法是否干涉了这些权利,是对这些权利的合理限制。纳米比亚的《劳动法》规定雇主有义务保护其员工以及与工作场所接触的任何公众的健康。强制员工接种疫苗是否是履行这一义务的合理方式?纳米比亚法院尚未考虑这个问题。全球许多司法管辖区都有关于疫苗接种强制令的未决案件,这是一个正在发展的法律领域。我们目前知道什么?早在新冠疫情席卷全球之前,人们就提出了是否允许强制接种传染病疫苗的问题。
2022年2月8日,意大利议会批准了保护环境的宪法修正案。一名议员表示,环境是意大利的元素,保护环境就是保护人类。保护环境的需要似乎已成为公众良知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样,如果社会认为人工智能对人类至关重要,宪法是否允许为人工智能创造宪法权利?将宪法权利扩展到人工智能可能与权利的法理历史相一致。宪法权利随着时间的推移发生了蜕变,以保护新的主体并创造新的权利。例如,1994年,美国最高法院将第一修正案下的言论自由权扩展到有线电视运营商,因为他们是随着有线电视技术的发展而出现的新行为者。人工智能也是随着数字技术的出现而出现的新行为者。宪法保护人工智能的理由是什么?法国宪法法院 2020 年 6 月 18 日的裁决和美国最高法院在 Packingham v. North Carolina 案中的意见均表明了基于必要性的推理。当某些人工智能对于防止侵犯现有宪法权利是必不可少的时,这种需要可能为通过宪法权利保护此类人工智能的存在提供正当理由。在杰里米·边沁的哲学下获得仁慈的快乐可能是赋予人工智能宪法权利的另一个正当理由。然而,这种正当理由引发了人们对人工智能的幸福可能意味着什么的问题,促使人们重新考虑效用计算的标准。同时,赋予人工智能宪法言论自由权的正当理由包括追求真理和促进技术特有的、对人类有贡献的活动。
简介 1978 年第二部共和宪法引入了总统职位,赋予总统相当大的权力,这些权力主要在宪法第七章中列举。总统职位所拥有的权力是如此之大,以至于时任总统 JR Jayewardene 曾宣称,作为总统,他唯一不能做的事情就是把男人变成女人,反之亦然。1 尽管关于总统权力集中和废除总统制的必要性的讨论已经很多,但是,很少有人分析过总统权力在宪法存续期间如何通过上级法院的判例演变。本文将探讨拥有唯一和专属管辖权来审理和裁定与宪法解释有关的任何事项的机构 2 ——最高法院,是如何通过司法解释过程塑造总统权力的。在分析总统在不同类别下的权力的判例时,作者认为,尽管法院在审判过程中取得了一些小小的胜利,但法院在很大程度上避免援引宪法的基本原则,包括法治、三权分立和宪政本身,以制约“权力过大的行政机构”3。在某些情况下,这些原则的选择性应用或许为司法现实主义理论提供了依据。然而,在大多数情况下,值得注意的是,法院在驳回试图限制总统权力的各种论点时给出的法律依据已经得到了充分的证实。
拟议的宪法修正案保留了目前的宪法语言,并添加了国家收到的其他联邦收入来源,包括但不限于:风能;太阳能;潮汐能;波能;地热能;以及其他替代或可再生能源生产或来源。
现有宪法(Art。iii,§15)要求在每个房屋的三天不同的三天通过所有权阅读法案,并禁止一项法案被审议,除非委员会举行了公开听证会并报告了该法案。进一步规定,另一个众议院不得同意对一个众议院的法案进行修正,任何一家众议院都不得同意会议委员会的报告,除非通过该法案的最终法案所需的同样的投票。相对于拨款法案,现有宪法iii,§16)进一步要求所有此类法案起源于众议院,但允许参议院提出或同意修正案。
当地方政府违反《宪法》时,原告传统上寻求根据42 U.S.C.的追索权。§§1983。但在1983年对市政当局的诉讼中的成功已经变得越来越难以捉摸。根据Monell诉社会服务部,原告必须表明,市政“政策或习俗”造成了侵犯其宪法权利。这项严格的要求及其随后的最高法院解释,导致了几乎完全的市政豁免权。鉴于1983年的难以恢复,评论员最近考虑了州法律机制是否可以为宪法执行提供替代的途径。州法律是否可以通过使地方政府对侵犯宪法权利的行为负责1983年的第1983条责任?可能的州法律机制包括州宪法,根据州法律所隐含的行动权以及州立法创建了1983年的类似物。虽然这些替代方案中的每一个都对民权诉讼者有一些希望,但该文章通过检查国家侵权行为的替代方案来采取不同的方法。作为对这一领域的首次尝试,我专注于根据州侵权法所规定的疏忽雇用,疏忽培训和过失监督的市政责任的可能性。我的论文考虑了这些行动如何在地面上发挥作用。在某些州,由于授予市政当局的法定豁免权或法官施加的普通法豁免权,原告不能提起索赔。但是,在其他州,一些原告已成功提出的索赔,否则可能是根据1983年针对地方政府提出的。我的研究还表明,即使他们本可以提出此类索赔,原告通常也不会带来过失筛查,培训和监督的主张,我进一步建议在某些情况下,这是原告错过的机会。本文考虑了我的发现对执行宪法权利的含义,并为将来的调查提供了一些建议。
在本文中,我重新思考了南非如此热衷、几乎不加批判地推行的强制疫苗接种政策的认知/接受智慧。我调查了从南非宪法的比较角度是否可以证明这一论点的合理性。在我研究的早期阶段,我发现法律视角过于狭隘和限制,无法正确理解这一难题。根据弗里德曼关于西方治疗医学和预防策略之间分裂的建议,我采用了批判性公共卫生理论框架,并辅以社会科学的见解。鉴于疫苗是过时范式的产物,南非对疫情的错误处理导致了灾难性的后果,其表现不如非洲其他地区。结论是,从更广泛的角度来看,强制疫苗接种政策既违宪,又不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