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单位数 10'680'193 单位 发行 发行量(总额) 约 1.75 亿瑞士法郎 新单位数 最多 1'186'688 单位 认购比率 9:1,九 (9) 个现有单位赋予持有人认购一 (1) 个新单位的权利。 每单位认购和发行价格 每单位 148.00 瑞士法郎(相当于每单位资产净值,包括估计应计利润和发行佣金) 认购权分配(除息日) 参考日为 2025 年 1 月 29 日(交易结束后);这些单位将从 2025 年 1 月 30 日起除认购权外进行交易。 认购权交易时间为 2025 年 1 月 30 日至 2025 年 2 月 5 日,在瑞士证券交易所 认购期为 2025 年 1 月 30 日至 2 月 7 日,12:00(CET)Valor/ISIN 现有单位:39 571 886/CH0395718866 认购权:141 193 423/CH1411934230 结算日期预计为 2025 年 2 月 11 日分配权利新单位有权在 2024/2025 财年获得分配。
合同将与以下适用的公司签订:UPS Supply Chain Solutions, Inc.(适用于美洲地区)、UPS Europe SRL(“UPS SCS Europe”)(适用于欧洲、中东和非洲地区)和 UPS Asia Group Pte. Ltd.(“UPS SCS Asia”)(适用于亚太地区),上述各公司均应在本协议中称为“网络”,但仅指其各自地区提供的服务。在不影响 UPS 签约方身份的情况下,在托运人或收货人所在国家/地区提供的所有服务将由位于该国/地区的 UPS SCS 实体(“SCS 当地实体”)提供,而不是由任何网络或任何其他 UPS 关联公司提供。UPS 根据这些条款提供的服务以“UPS Supply Chain Solutions”品牌进行交易。对美洲、中东和非洲地区各国家/地区的描述
合同将与以下任何公司适用:与欧洲,中东和非洲地区以及UPS亚洲集团PTE相对于美洲地区,UPS供应链解决方案,Inc。,UPS欧洲SRL(“ UPS SCS欧洲”)。ltd.(“ UPS SCS亚洲”)相对于亚太地区,每个地区应称为“网络”,因为本协议中使用了该术语,但仅针对各自地区提供的服务。如果不偏见合同UPS政党的身份,托运人或收货人国家提供的所有服务将由该国的UPS SCS实体(“ SCS本地实体”)提供,而不是由任何网络或任何其他UPS附属公司提供的服务。根据“ UPS供应链解决方案”品牌,UPS根据这些条款交易提供的服务。可以根据要求提供对包括美洲,欧洲,中东和非洲以及亚太地区的每个国家的描述。
科索沃创新中心 (ICK) 已公开邀请专业培训提供商表达意向: - 太阳能和电池存储解决方案 本次意向征集的目的是确定所需主题的合格培训提供商。 有意向的投标人应有能力开发和提供课堂培训,包括材料、演示文稿、实践练习、案例研究和小组讨论。 公司/职业讲师应根据本文件中提出的要求进行投标。 培训课程将在普里什蒂纳的科索沃创新中心为该计划的选定受益人举行。
1. 关于 DAI DAI 是一家员工持股的全球发展公司。40 年来,我们一直工作在国际发展的第一线,解决由低效市场、低效政府和不稳定因素造成的根本性社会经济发展问题。目前,DAI 正在约 60 个国家/地区取得重大成果。我们的综合发展解决方案将多个学科(危机缓解和稳定行动、民主治理和公共部门管理、农业和农业综合企业、私营部门发展和金融服务、经济和贸易、艾滋病毒/艾滋病和疾病控制、水和自然资源管理以及能源和气候变化)的专业知识和创新相结合,将创意转化为影响力。我们的客户包括国际发展机构、国际贷款机构、私营公司和慈善机构以及国家政府。
GSWMA 是咨询任务的执行机构。顾问应向 GSWMA 项目经理领导的委员会汇报。委员会将包括其他相关利益相关者,如经济发展、规划、旅游、信息和通信技术、创意经济和农业及土地、渔业和合作社部、动员和实施部、气候适应、环境和可再生能源部和世界银行。格林纳达政府将协助签发顾问履行职责所需的任何许可证。服务应在格林纳达和顾问的祖国进行。
1. 简介 该部门编写了此文件以帮助确保农民和顾问了解与相关付款相关的要求和条件,并协助完成太阳能资本投资计划的申请。 当您在线提交申请时,即表示您接受您理解本文件中概述的条款和条件并将完全遵守它们。 适用于批准和付款索赔的计划条款和条件是申请之日流通的版本。 1.1 管辖条例 该计划根据 2013 年 12 月 17 日理事会条例 (EC) 第 1305/2013 号和委员会条例 (EU) 807/2014、808/2014 和 809/2014 批准的计划实施,该条例涉及欧洲农业农村发展基金 (EAFRD) 对农村发展的支持。条例 (EU) 1306/2013 和 640/2014 经修订,规定了与不可抗力和行政处罚有关的细节。根据 2020 年 12 月 23 日欧洲议会和理事会条例 (EU) 2020/2220,规定了 2021 年和 2022 年欧洲农业农村发展基金 (EAFRD) 和欧洲农业担保基金 (EAGF) 支持的某些过渡性规定,并修订了条例 (EU) No 1305/2013、(EU) No 1306/2013 和 (EU) No 1307/2013 关于 2021 年和 2022 年的资源和应用以及条例 (EU) No 1308/2013 关于 2021 年和 2022 年的资源和此类支持的分配。该计划将由农业、食品和海洋部实施,并将在国家所有地区实施。1.2 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