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醉剂:由执业医师签名并注明日期的书面处方。如果药剂师不知道执业医师的签名,则必须核实。 *第 56 条豁免(参见 SCPP 通讯,有效期至 2026 年):所有管制物质都允许口头处方。口头处方麻醉剂:可以口头开具处方。药剂师必须创建口头处方的书面记录。药剂师必须采取合理的预防措施确定打电话的人是否是执业医师。低剂量可待因制剂:低剂量可待因制剂不需要处方。但是,如果提供了处方,则适用所有与麻醉剂处方相关的要求。药剂师只有在有合理理由相信低剂量可待因制剂将用于公认的医疗或牙科目的时才可以销售该制剂。标签要求 6:A 类阿片类药物(参见阿片类药物清单 - A 部分):在分发给患者时,必须附上加拿大卫生部规定的警告标签和患者信息手册。低剂量可待因制剂:内标签和外标签必须警告该制剂含有可待因,除非在医生、牙医或执业护士的建议下,否则不得给儿童服用。
阿片类药物危机在直接健康和经济影响之外产生了更广泛的社会危害,从而通过对儿童,家庭和社区的不利溢出来影响非用户。我们研究了旨在通过检查其对亲密伴侣暴力(IPV)的影响来减少阿片类药物对妇女福祉的过度处方的供应方面的溢出效应。使用有关执法事件报告的行政数据,结合了严格的强制性访问处方药监控计划的准确差异,我们发现这些政策通过大大减少IPV和IPV影响IPV影响的损害9至10%的百分比,从而为女性带来了下游益处。最强的影响是由基线(包括非西班牙裔白人)在基线时消耗率较高的群体经历的。但是,我们还发现,涉及海洛因的IPV事件的大幅增加,这表明将其替换为非法药物消费。我们的结果强调了需要确定容易转变为非法阿片类药物的高风险群体,并通过基于证据的政策来解决这种风险。考虑对IPV的影响增加了阿片类药物流行的估计社会负担。
麻醉剂:由执业医师签名并注明日期的书面处方。如果药剂师不知道执业医师的签名,则必须核实。 *第 56 条豁免(参见 SCPP 通讯,有效期至 2026 年):所有管制物质都允许口头开处方。口头处方麻醉剂:可以口头开处方。药剂师必须创建口头处方的书面记录。药剂师必须采取合理的预防措施确定打电话的人是否是执业医师。低剂量可待因制剂:低剂量可待因制剂不需要处方。但是,如果提供了处方,则适用所有与麻醉剂处方相关的要求。药剂师只有在有合理理由相信低剂量可待因制剂将用于公认的医疗或牙科目的时才可以销售该制剂。标签要求 6:A 类阿片类药物(参见阿片类药物清单 - A 部分):在分发给患者时,必须附上加拿大卫生部规定的警告标签和患者信息手册。低剂量可待因制剂:内标签和外标签必须警告,该制剂含有可待因,除非在医生、牙医或执业护士的建议下,否则不得给儿童服用。
或它们引起的感觉。1 常见的非医疗用处方药包括阿片类药物(例如羟可酮)、抗焦虑药(例如劳拉西泮)、镇静剂(例如唑吡坦)和兴奋剂(例如哌甲酯)。在美国,NMUPD 是一个严重的公共卫生问题,因为它具有有害影响,包括大量过量死亡(例如每年 >60,000 人)、2 急诊室就诊(例如 2016 年 358,247 人次)3 和巨大的经济负担(2013 年估计成本为 785 亿美元)。4 总体而言,年轻人和青少年是最有可能患上 NMUPD 的年龄组。 5 值得注意的是,最近的数据显示,许多美国年轻人在过去一年中开始使用 NMUPD,其中包括 290,000 名年轻人和 158,000 名青少年非医疗使用阿片类药物,290,000 名年轻人和 103,000 名青少年非医疗使用抗焦虑药物,以及 18,000 名年轻人和 77,000 名青少年首次非医疗使用镇静剂。5
阿片类药物的有害副作用,例如呼吸道抑郁,承受性,依赖性和滥用潜力,限制了阿片类药物在整个临床病史中的治疗效用。但是,以前没有尝试开发有效的疼痛药物,从而实质上可以改善这些作用,而当前的阿片类药物流行证实,它们比以往任何时候都对疼痛管理领域更大。最近对新阿片类药物开发的尝试通过最大程度地减少了在MU阿片类受体中的调节蛋白抑制蛋白3的参与来减少这些副作用,但这种方法引起了重大争议。在这里,我们讨论了开发更安全的阿片类药物及其相关历史背景所做的持续努力。我们提出了一个新的模型,该模型对先前假定的结果进行了调解,以解释MU-阿片受体中不同的信号传导轮廓如何有助于阿片类药物的耐受性和依赖性。我们的目标是让此框架告知寻找新一代较低责任阿片类镇痛药的新一代。
遭受癌症本身或癌症治疗的后果。例如,由于靶向癌症疗法的出现,从 2007 年到 2016 年,肾癌死亡率每年下降 1% (4)。尽管这些患者的病情稳定,但由于肿瘤侵入神经结构和躯体组织,疼痛可能依然是一个问题。据报道,癌症患者在治愈性治疗后的疼痛患病率为 39.3%;抗癌治疗期间为 55.0%;晚期、转移性或终末期疾病为 66.4%;在包括所有癌症分期的研究中为 50.7% (2)。此外,文献综述表明,31.8% 的癌症疼痛未得到充分治疗 (5)。由于对阿片类药物危害、阿片类药物滥用和依赖性 (6) 以及阿片类药物对肿瘤新生的影响 (7) 的担忧,长期使用阿片类药物控制疼痛受到质疑。此外,28% 的患者经历伴有神经性特征的癌痛,这种疼痛可能对阿片类药物有耐药性 (8)。即使治疗得当,仍有 10% 至 15% 的患者会出现难治性疼痛 (9)。事实证明,疼痛是缩短预期寿命的一个因素 (10)。因此,针对尽管按照 WHO 阶梯式治疗方案进行了良好管理,但仍然表现出剧烈疼痛或治疗不良反应的患者,提出了世界卫生组织 (WHO) 阶梯式治疗的第四步 (11)。第四步要求使用介入技术,包括靶向给药。尽管文献中越来越多的证据表明鞘内 (IT) 治疗的有效性、安全性和成本效益,但对于控制不佳的剧烈疼痛的癌症人群,该疗法仍未得到充分利用。
荷兰中心要求髋关节和膝关节置换患者携带所有药物到医生处进行为期六周的随访。在这次预约中,医生将与患者一起讨论疼痛管理和药物需求。如果不再需要止痛药,患者可以归还未使用的部分。任何归还的阿片类药物都会被锁起来,只有授权人员才能将其取走,以进行经过验证的处置。
• 官员们有意不制定该计划,不具体说明所涉及的物质类型。这是因为,尽管许多人在使用过量一词时可能会认为阿片类药物参与其中,但还有其他物质可能导致过量。同样,大多数过量涉及多种物质和/或酒精。这种方法还使该计划具有灵活性,以适应药物供应市场可能迅速发生的变化。
海洛因、二氢可待因或其他阿片类药物/阿片类药物、可卡因、安非他明或其他兴奋剂、大麻或合成大麻素、地西泮(安定)或其他苯二氮卓类药物、MDMA/摇头丸或其他致幻剂、氯胺酮、甲氧麻黄碱或其他解离剂、LSD 和其他迷幻药、溶剂/挥发性物质、处方药、非处方药建议和信息: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