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九洞比赛时间:凌晨 1:30;十八洞比赛时间:凌晨 3:00 2. 幼树保护/规则 1-4/ 如果站位、挥杆路径或球位受到干扰,幼树保护可享受免罚救济。必须按照规则 24-2b 捡球并抛球,不受处罚。如果球位于水障碍区中,则最近的补救点必须位于水障碍区中,并且球必须在水障碍区中发射。球员可以根据规则 26 进行比赛。球在举起时可以被解围。幼树苗:a) 不超过木棍长度的 2 倍 b) 由支撑销保护的树苗。 3. 土壤异常状况/规则 25-1/ 对于根据规则 25-1 进行修复的土地,无需罚款的救济。 a) 砾石场和标有白线或蓝针的地方 b) 法式排水沟(覆盖有细砾石的排水井) c) 位于“比赛场地”区域的草地、临时草坪修复等。 4. 场地边界 /规则 27-1/ a) 赛道编号2、5、6、7 - 左侧的白色桩 b) 球道 9 - 果岭后面的白色桩 5. 距离/球道上的彩色目标,洒水器上的数字/表示到果岭起点的距离。目标:红色 50m,蓝色 100m,黄色 150m。孔位置/由附加标志指示/:蓝色 - 前面,黄色 - 中间,红色 - 后面。 6. 移动障碍物/规则 24-1/ a) 沙坑中的石头 b) 用于标记水障碍物的耙子、钉子和易于拆卸的游乐场设备 7.固定障碍/规则 24-
理由:1. 在 2020 年 12 月 4 日的诉讼中,原告寻求法院保护,以防止被告的非法干预,事实是,在原告于 2020 年 11 月 18 日要求被告发布 15 个空缺职位后,被告并未发布这些职位,工作地点为 Hanwha Advanced Materials Europe, sro,Příborská 280, 739 42 Frýdek-Místek,工作期限为 2021 年 1 月 5 日至 2021 年 4 月 4 日,职位编号为 CZ ISCO 82199。被告反而要求原告补充目前与用户的框架协议、员工临时派遣协议以及员工名单。尽管原告确信没有任何法规授权被告采取有关行动,但原告除了临时转让协议外,还向被告发送了这些文件,因为后者当时尚不存在。被告随后于2020年12月4日通知原告,不会发布该职位空缺。原告辩称,他的报告(报告)符合第 37 号法案规定的所有要求。 435/2004 Coll.,关于就业,经修订,且同一法案第 38 条关于不公布工作机会的条件均未得到满足。因此他建议法院禁止被告继续不发表上述作品,若其后续发表,则请求法院宣告该干涉行为违法。
确定研究生物细胞中DNA量的努力出现在20的上半年。世纪,即早在确认DNA是基因调整信息的载体之前(1952年)并揭示其结构(1953年)。开创性的作品除其他外,还表明,同一体细胞组织中的核DNA量是-DINCE是恒定的,基因组GA -Met(精子)的大小为一半。另一个重要的发现是,启示了Geno大小的大量中间差异,而DNA的量与生物体的复杂性或其在分类系统中的位置无关。为此,据报道了c-评估神秘的指定(c-value-未建立的ha-flat基因组的大小,在碱基对的数量中或作为DNA的重量中的DNA中的重量; 1 pg为10 -12 g)。最初认为基因组的大小与基因数量密切相关,因此更先进的生物将具有较高的核DNA含量。明显的悖论后来设法点燃了底部的特征,其中只有一小部分双螺栓(人类中的少于2%)编码蛋白质,而大多数SO -SO -Called非编码部分(重复序列,内含子,假元,调节序列或非编码RNA的基因)。进行比较,最简单的是,通过当前的大约3.2 mi- lials的碱基对相对应,这与CA 3.25 pg DNA相对应。性细胞中DNA纤维的总长度超过1 m,在2 m以上的细胞中弱。目前,最小的已知真核生物属于蘑菇部(Zygo-Mycot)的脑肠道肠道孢子虫。仅包含约225万对碱基(0.0023 pg DNA)。这是一个非常降低状态的内部寄生虫(例如缺乏生活在包括人在内的动物细胞质中的线粒体。
Radoslav Ivančík, Jana Müllerová 虚假信息作为一种通过社交网络传播的混合威胁 1 摘要:虚假信息是当今非常严重的混合威胁,近年来社交网络的动态发展和大规模使用加剧了其严重性。在当今现代信息社会,它们已成为敌对混合活动、争夺人心的激烈战场。在这个战场上,人们可以观察到各种军事和非军事战略、战术和工具(例如虚假信息)的使用。因此,该研究作者的首要目标是在使用相关科学方法的跨学科科学研究框架内指出,滥用社交网络传播虚假信息作为旨在影响人们思维的混合威胁的危险和行为并危及先进民主国家的民主进程。关键词:虚假信息、社交网络、混合威胁、互联网、技术。引言 在新千年的头二十年里,随着信息和通信技术的普及和日益深入的使用,人类社会的生活方式和特征以及各领域的运作发生了巨大变化,2政治、社会、经济、安全。随着社会网络化、计算机化程度的不断提高,快速发展、海量
简介 这些标准合同条款是为希望获得外部供应商开发的人工智能系统的公共组织制定的。这些标准条款基于阿姆斯特丹市于 2018 年制定的算法系统公共采购标准条款(https://www.amsterdam.nl/innovatie/digitalisering-technologie/algoritmen-ai/contractual-terms-for-algorithms/)。所提到的标准合同条款主要基于《人工智能条例》草案*(“人工智能法案”)第三章中对高风险人工智能系统的要求和义务。该提案尚在进行谈判,因此需要修改条款以考虑到所做的任何更改,并使其与理事会和欧洲议会通过的最终法规完全一致。鉴于拟议的人工智能法案仍在谈判中,决定使用标准合同条款的公共组织可以自愿这样做,并逐案评估这些标准合同条款的各个部分是否足以且适合采购特定的人工智能系统。标准合同条款全文特别关注第 6 条含义内被归类为“高风险”且被列入拟议人工智能法案附件 II 和 III 所涵盖的领域之一的人工智能系统。对于非高风险的人工智能,这些要求的应用并不是《人工智能法案》强制要求的,而是为了增加公共组织获得的人工智能应用的可信度而建议的。该标准合同条款的简化版本主要针对非高风险的人工智能系统。在适当和合理的情况下,根据系统对个人和社会的影响,公共组织可以将这些条款(完整版本或简化版本)的适用范围扩展到不一定符合“UI”资格的其他算法系统,以涵盖更简单的基于规则的软件系统,同时考虑到它们在公共部门的使用在某些情况下可能也需要增加问责制、控制和透明度。标准合同条款仅包含与人工智能系统和拟议人工智能法案涵盖的事项有关的规定,不包括可能由相关适用法律(例如《通用数据保护条例》)产生的其他义务或要求。此外,这些标准合同条款并不构成完整的合同安排。例如,这些标准合同条款不包含任何有关知识产权、接受、付款、交货时间、适用法律或责任的条款。标准合同条款旨在作为已对这些事项作出规定的合同的附件。 * 欧洲议会和欧洲理事会条例提案,制定有关人工智能的协调规则并修改某些联盟立法法案,COM(2021) 206 最终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