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言................................................................................ 国际原子能机构(IAEA)................................................ 国际遗传工程和生物技术中心(ICGEB).............................................................. 国际贸易中心(ITC).............................................................. 国际电信联盟(ITU)................................................ 联合国拉丁美洲和加勒比经济委员会(UN ECLAC)........................................................ 联合国西亚经济社会委员会(UN ESCWA)...................................................................... 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UNCTAD)............................................................................. 联合国教育、科学及文化组织(UNESCO)............................................................. 联合国儿童基金会(UNICEF)............................................. 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UNIDO) 联合国外层空间事务办公室(UNOOSA).................... 联合国人口基金(UNFPA)............................................. 世界粮食计划署(WFP).............................................................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 妇女地位委员会第 67 届会议....................
* 法学教授;耶鲁大学法学院信息社会项目 (ISP) 研究员;以色列小野学术法学院 (OAC) 高级教职人员;福特汉姆大学法学院客座教授;沙洛姆比较法律研究中心 (SCLRC)、OAC 创始人兼主任。感谢 Nestor M. Davidson、Joel Reidenberg、Samuel Estreicher、Gideon Parchomosvsky 和 Avi Bell,以及耶鲁大学法学院信息社会项目 (ISP),特别感谢 Jack Balkin、Rebecca Crootof、Michael Fischer、Bonnie Kaplan 和 Christina Spiesel。我非常感谢瑞士日内瓦世界知识产权组织 (WIPO) 的 Michele Woods、Michal Svantner 和 Victor Lopez Vazquez,感谢瑞士洛桑瑞士比较法研究所,特别是 Lukas Heckendorn Urscheler、Alberto Aharonovitz、Ilaria Pretelli、Karen Druckman 和 Sadri Saieb 为开展这项研究提供的支持。我感谢福特汉姆法学院超越知识产权课程的组织者和参与者对这项研究的重要反馈。还要感谢耶鲁法学院、ISP 和以色列 OAC 的 SCLRC、意大利乌尔比诺大学、日内瓦 WIPO 以及伦敦英国国际比较法研究所 (BIICL) 关于“3A 时代后一天的先进技术和人工智能挑战”的研讨会,感谢他们对这项研究进行的富有成效的讨论。最后但同样重要的一点,感谢福特汉姆法学院知识产权研究所研究员 Samuel Moorhead,以及我的天才研究助理和杰出的法律编辑:Alina Lindblom、Iulia Padeanu、Sophie Hogan、Marie Matousek 和 Sean Hallisey。
1。鉴于在1月31日至2024年2月2日举行的第16届执法咨询委员会(ACE)期间进行的讨论,该委员会在委员会在促进和保护全球范围内以及促进和保护知识产权(IP)权利以及促进创新,创造力和经济发展中的诸如环境发展的损失,损失的全球发展方面的关键性作用,促进和保护知识产权(IP)权利(IP)权利(IP)权利(IP)权利(IP)权利(IP)权利(IP)权利(IP)权利(IP)权利(IP)权利(IP);与文档WIPO/ACE/16/19(主席的摘要),Grulac提交了ACE第十八届会议的活动提案的关键要素,将包括在四个商定的工作计划项目中的第二个,以在委员会的第十七届会议上进行讨论。
1。鉴于在1月31日至2024年2月2日举行的第16届执法咨询委员会(ACE)期间进行的讨论,该委员会在委员会在促进和保护全球范围内以及促进和保护知识产权(IP)权利以及促进创新,创造力和经济发展中的诸如环境发展的损失,损失的全球发展方面的关键性作用,促进和保护知识产权(IP)权利(IP)权利(IP)权利(IP)权利(IP)权利(IP)权利(IP)权利(IP)权利(IP)权利(IP)权利(IP);与文档WIPO/ACE/16/19(主席的摘要),Grulac提交了ACE第十八届会议的活动提案的关键要素,将包括在四个商定的工作计划项目中的第二个,以在委员会的第十七届会议上进行讨论。
在此背景下,本第6条将其视为其基准,许多国家已经制定了立法,或者很快就会在TPM上立法以遵守WIPO下的国际义务,或者涉及具有强大内容行业的国际自由贸易协定,该协议具有强大的内容行业,例如美国因此,我们面前的直接问题不再是保护数字工程的第二和第三层是合适的还是可行的。相反,在此阶段,应注意替代设计选择,这些选择仍在面临起草或重新审查旨在保护TPM的法律制度的挑战的国家。因此,本文的目的是确定不同的立法和监管方法,并根据以前的经验进行讨论
• CCFN 协调了对各种正在进行的欧盟自由贸易协定谈判的回应,包括:o 澳大利亚 - 欧盟自由贸易协定:出席并参加了 2021 年 3 月 30 日举行的虚拟利益相关者简报活动。向主办此次活动的官员提交了问题,以确认澳大利亚将遵守其先前关于地理标志和通用用途的国际承诺。o 智利 - 欧盟自由贸易协定:CCFN 于 2021 年 5 月参加了智利政府国际经济关系副秘书处组织的利益相关者会议,向公众通报正在进行的欧盟-智利自由贸易协定中地理标志谈判的现状。CCFN 提交了有关该协议下将提供的异议和取消程序的问题,以及有关通用术语的规定或指南。o 越南 – 欧盟自由贸易协定:CCFN 致函越南国家知识产权局,抄送工业和贸易部和科技部,敦促越南进一步明确和采取行动,说明如何实施欧盟-越南自由贸易协定中与祖父级通用名称使用者有关的某些规定。• CCFN 继续与国际组织接触,在新任总干事及其团队担任领导期间,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 (WIPO) 一起提高了通用食品名称的知名度。CCFN 的通讯概述了 WIPO 可采取的步骤,以在其规划中更好地平衡地理标志问题,并导致 2021 年 9 月全球地理标志研讨会上有一半的发言者讨论了通用名称使用者的问题。CCFN 的参与重点是地理标志对通用名称使用的限制对当地产业和贸易伙伴的影响。评论还强调了加强全球通用名称保护的必要性,并指出缺乏一致的政策和正当程序保护,限制了通用名称使用者的权利。大约有 300 名参与者观看了小组讨论。• CCFN 参与并合作开展教育活动,以提高国外市场对地理标志可能对当地产业和贸易伙伴构成的潜在贸易壁垒的认识。CCFN 于 2020 年 11 月与来自不同国家和行业的 72 名参与者一起参加了 WIPO 里斯本体系发展工作组。CCFN 还在 2021 年 4 月的世界知识产权论坛上就地理标志、如何在其国际保护中实现适当平衡发表了演讲。来自 30 多个国家的 1,500 多人参加了此次会议。此外,CCFN 还是 2021 年 6 月非洲地区知识产权组织 (ARIPO) 地理标志研讨会的小组成员,该网络研讨会旨在教育非洲的知识产权官员了解地理标志问题以及确保依赖通用术语的生产者保留使用它们的能力的重要性;来自 ARIPO 19 个国家地区的约 60 名参与者参加了此次活动。
64. 从材料到数据的历史范式转变——当前的知识产权制度是否有效,或者我们是否需要特殊的保护? ,2019 年 4 月 10 日,国际会议“遗传资源数字测序 – 需要监管?”,veranstaltet vom Zentrum für Life Sciences- Recht (ZLSR) der Juristischen Fakultät der Universität Basel in Kooperative mit dem dem dem Schwedischen Patentamt(专利和注册办公室,PRV),瑞典斯德哥尔摩和der Weltorganization für Geistiges Eigentum(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Genf,瑞士,巴塞尔大学,Juristsche Fakultät der(Tagungsleitung mit Patrick Andersson,PRV),巴塞尔
伯尔尼公约 2002 年《生物多样性法》 1992 年《生物多样性公约》 1957 年《版权法》 2012 年《版权(修正案)法》 2000 年《外观设计法》 1999 年《商品地理标志(注册和保护)法》 2000 年《信息技术法》 商业秘密相关法律 巴黎公约 专利合作条约 1970 年《专利法》 2003 年《专利规则》 2017 年《专利(修正案)规则》 2001 年《植物品种保护和农民权利法》 2000 年《半导体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法》 1999 年《商标法》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 联合国教育、科学及文化组织 世界版权公约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 (WIPO)
申请号:WIPO ST 10/C PL441690,2022 年 7 月 8 日,标题为“分离和纯化黄腐酚的方法”。PCT 程序下的申请,编号为 WO 2023/283418 A1,2023 年 1 月 12 日,标题为“用于治疗癌症的异戊烯基查尔酮和类黄酮组合物”。主要合作伙伴 Pikralida(波兰)——配方工艺开发,Selvita(波兰)——耐药性白血病体外研究,SciencePharma(波兰)——设计临床研究和研究者手册,比亚韦斯托克大学(波兰)——分析和物理化学研究项目构想的简要说明我们的项目旨在验证一种新型候选药物的可行性,该药物可穿过血脑屏障 (BBB) 并选择性地靶向恶性脑肿瘤。这
专利受国家法律管辖,允许持有专利的发明者通过出售其发明而获利,方法是禁止任何其他个人或公司在特定期限内(通常为 20 年)制造、使用、进口或销售其发明。为了获得专利,发明者必须提供详细的技术信息来证明他们的产品或工艺是新颖的、是创造性的结果并且能够找到工业应用。通常,发明人首先向主要专利授予机构之一(美国专利商标局或欧洲专利局)提交专利申请。然后,发明人根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 (WIPO) 的《专利合作条约》(PCT) 提交国际专利申请。最后,他向希望保护其发明的各个国家(例如加拿大)提交了专利申请。 PCT 本身并不能使人获得专利,但是它有助于在多个国家授予专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