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证实,同谋者在 2019 年 1 月从巴尔的摩港运出的一个集装箱中藏匿了 38 支枪支,其中 28 支的序列号已被抹去。这些枪支包括狙击步枪、SKS 突击步枪(部分配有刺刀)、其他步枪和几支手枪。还有 44 个大容量弹匣、两个步枪瞄准镜和超过 35,000 发子弹。证据证明,同谋者将枪支、弹药、步枪瞄准镜和其他物品藏在行李袋和密封压缩机内的厚重包裹中,将这些物品放入运往尼日利亚的集装箱中。根据审判证词和法庭文件,蒂塔在集装箱装载时在场,但他自己没有装载任何东西,因为蒂塔“不喜欢弄脏自己的手”。相反,蒂塔在其他人装载集装箱时给他们下达指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