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对于促进科学进步和创新至关重要。然而,目前的外层空间专利框架不恰当地阻碍了美国专利权人获得专利。重要的是,这些不利因素可能会阻碍与太空有关的重要技术的创新。本说明解释了为什么国际合作对于解决这个问题是必要的,以及美国如何激励国际社会支持太空专利制度。具体而言,本说明提倡一种由一套实体和程序专利法组成的专利制度,以管理独特的太空领域。首先,第一部分介绍了当前太空专利法的背景。接下来,第二部分解释了现行法律如何阻碍专利,以及国际专利制度如何改善这些问题。最后,第三部分使用理性选择理论来解释美国如何平衡其他国家的竞争利益,为美国专利持有者创建一个有效的专利制度。
摘要 TRIP 协议确认成员国可以将某些类型的发明排除在专利保护范围之外,并可以拒绝授予用于人类的方法发明专利,包括授予用于人类的生物技术领域的发明专利。印度尼西亚在专利法中规定了对生物技术的专利保护,强调不能授予用于人类的生物技术过程发明专利。然而,随着技术的发展,将生物技术领域的发明应用于人类基因被认为对人类有巨大的好处。因此,本研究将通过法规方法采用教义规范方法,讨论 TRIP 协议和印度尼西亚的专利法如何规范用于人类基因的生物技术产品专利,以及授予用于人类的生物技术发明专利保护的紧迫性,以便人们知道授予用于人类的生物技术发明专利是印度尼西亚法律禁止的,但在国际法下是自由的,需要进一步研究和全面研究以应对未来的贸易自由化流动。关键词:Paten、CRISPR-Cas9、Manusia、TRIP's、Bioteknologi
这项程序对创新者、专利权人和专利从业者来说很有趣,它也可能揭示加拿大知识产权局对人工智能创造的发明表面上不一致的方法。正如我们在过去的评论中所指出的,就像《版权法》没有定义作者一样,《加拿大专利法》也没有定义发明人。然而,从历史上看,发明人被认为是一个通过构想产生发明并将该构想定型为明确和实际形状的人。尽管人工智能有可能在理论上对一项发明做出贡献(或自主产生一项潜在的发明),但该局拒绝承认人工智能为发明人,因为“机器似乎不可能根据加拿大法律拥有权利或将这些权利转让给人类”,这是《专利法》第 27(2) 款和《专利规则》第 54 条规定的。可以说,这种推理也适用于禁止《版权法》规定的人工智能作者身份,但该局得出了相反的结论。
人工智能 (AI) 能够创造出自然人无法想象的发明,至少在专利法中对构思的传统理解中是如此。这些发明可以称为“AI 发明”,即 AI 系统对构思做出贡献的发明,如果 AI 系统是一个人,则会导致该人被命名为发明人。将此类发明视为不可获得专利将破坏专利制度核心的激励机制,使社会无法充分利用 AI 系统在创新方面的巨大潜力。但将 AI 系统命名为发明人并在此基础上允许获得专利也是有问题的,因为它涉及授予计算机程序的产权。本文提出了一种不同的方法:AI 发明应可获得专利,在广义的构思视角下,发明人应归属于 AI 背后的自然人。更具体地说,构思应包括通过人与作为其思维延伸的工具之间的协作而形成的想法。这些想法的“形成”应归因于人,包括当发明背后的想法首先通过用于增强其创造力的工具表达并随后传达给他们时。以这种方式重新概念化概念将对现有法律的破坏最小,因为它不需要对《专利法》的文本进行任何更改。它将促进对人工智能的投资,以此作为补充和增强人类创造力的一种手段,并避免与允许非人类发明者相关的许多问题。本文描述的重新思考与人工智能相关的概念的提议补充了越来越多的学术和政策对人工智能与专利法交叉点的关注。一些作者认为人工智能发明 1 根本不值得获得专利保护。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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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申请处理办公室 (OPAP) 会审查申请文件,以确定新申请是否有权获得申请日期。请注意,根据 2012 年 12 月 18 日颁布的《2012 年专利法条约实施法案》(PLTIA)、公法 112-211,以及为实施 PLTIA 第 II 章中《专利法条约》(PLT) 的规定而对专利法进行的修订,2013 年 12 月 18 日或之后提交的申请的申请日期要求与 2013 年 12 月 18 日之前提交的申请的申请日期要求不同。除设计申请外,2013 年 12 月 18 日或之后提交的非临时申请的申请日期为专利局收到说明书(含或不含权利要求)的日期。有关更多信息,请参阅 MPEP § 601.01(a)。同样,在 2013 年 12 月 18 日或之后提交的临时申请,即使申请中没有附图,也可能获得提交日期。有关更多信息,请参阅 MPEP § 601.01(b)。外观设计申请的提交日期,除根据 37 CFR 1.53(d) 提出的继续审查申请 (CPA) 外,为 35 USC 112 所要求的说明书(包括至少一项权利要求)及任何所需附图到达专利局的日期。请参阅 MPEP § 600.01(a)。此外,对于在 2013 年 12 月 18 日或之后提交的申请,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申请除外)无需包含任何附图即可获得提交日期。但需要注意的是,35 USC 111(a)(2) 仍要求申请书中包含 35 USC 113 规定的图纸,该规定要求在理解申请专利的主题所需的情况下提供图纸。因此,在提交申请时,应随申请书一起提交理解发明所需的任何图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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