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南非专利局(SAPO,由公司和知识产权委员会主持运营)授予一项专利,该专利的发明人是一个人工智能系统,这一消息一出,这一问题迅速变成了现实。1-3 该人工智能系统名为 DABUS(“统一感知的自主引导设备”的首字母缩写),由美国人工智能企业家 Stephen Thaler 博士创建。DABUS 发明了一种新型食品容器,这就是该专利申请的主题。4 在专利申请中,Thaler 被列为专利所有者,DABUS 是唯一发明人。这项专利申请并不局限于南非。Thaler 还在其他各个司法管辖区提交了同样的食品容器专利申请。鉴于 DABUS 的食品容器专利申请已被世界领先的专利局(即欧洲专利局 (EPO) 5 和美国专利商标局 (USPTO) 6 )拒绝,SAPO 决定授予 DABUS 作为发明人的专利,知识产权 (IP) 界对此既着迷又难以置信。1,7,8 事实上,一些评论员甚至认为 SAPO 的决定是一个错误,或者是南非专利申请形式(而非实质性)审查制度的疏忽。7-9 在本评论中,我们认为 SAPO 的决定 - 无论是有意还是无意 - 从法律角度来看都是正确的决定。
(第三世界网络)A。引言在谈判之后超过二十年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的成员国即将完成旨在保护遗传资源(GR)和相关传统知识(ATK)的国际法律文书。根据基本建议的仪器目标是:(a)提高专利系统在与遗传资源相关的遗传资源和传统知识方面的功效,透明度和质量,以及(b)以防止专利对与遗传资源相关的遗传资源和传统知识的新颖性或创造性的发明错误地授予专利。这些目标基本上是通过使专利申请人宣布原籍国或GR的来源或原籍国或ATK来源的必不可少的。根据该工具的第3条,专利申请人不必根据GR或ATK对所有类型的专利申请进行强制性披露。对于基于GR的专利申请,仅在GR的背景下,披露才能以物理形式进行。这意味着使用遗传材料的数字序列信息基于GR的专利申请不必披露。此外,在专利申请中提及GR或ATK并不会触发披露。本政策简介提供了一些基于GR的专利申请的示例,这些申请成功地避免了强制性披露,从而突出了当前系统中的漏洞。披露只有“在专利申请中声称的发明是基本/基于遗传资源直接的,”这范围缩小了触发器的范围,并且是一个重要的关注领域,因为它通过促进大量专利申请的逃避披露要求,严重破坏了披露要求的有效性。通过介绍这些示例,政策摘要强调了对更广泛和更具包容性披露触发器的需求。此类措施将确保所有相关的专利申请均受到相同水平的审查和透明度,从而防止滥用GR和ATK。
针对 PD-L1 和 PD-1 相互作用是一种相对较新的癌症治疗策略。PD-1/PD-L1 抑制剂包括多肽、小分子化合物和抗体。几种针对 PD-1 或 PD-L1 的抗体已获批并已获得专利,在临床实践中对各种癌症类型均有良好的疗效。在当前抗体疗法面临发展瓶颈的同时,一些公司已尝试开发 PD-L1 伴随测试以选择具有更好诊断潜力的患者。同时,许多公司最近合成了 PD-1/PD-L1 相互作用的小分子抑制剂,并专注于寻找新型生物标志物来预测抗 PD-1/PD-L1 药物的疗效。本综述总结了与 PD-1/PD-L1 靶向治疗相关的临床研究和专利申请,并讨论了 PD-1/PD-L1 抑制剂的进展。
图 1. 与其他专利相比,过去二十年中绿色领域的专利申请数量显著增加 10 图 2. 绿色专利申请高度集中在少数经合组织地区 13 图 3. 绿色专利申请在国家内部和国家之间表现出巨大差异 14 图 4. 丹麦和挪威的地区在绿色专利方面具有特别强的专业化 15 图 5. 根据绿色专利申请对绿色创新中心进行分类 17 图 6. 绿色创新中心将其 GDP 的更大比例用于研发活动 20 图 7. 人均绿色专利数量越多,绿色就业岗位占比越高 22 图 8. 与其他大型经合组织地区相比,大哥本哈根经济区在绿色专利总数方面排名第八,人均绿色专利数量排名第十二 26 图 9. 气候变化缓解是大哥本哈根经济区的主要绿色专利领域 27
专利受国家法律管辖,允许持有专利的发明者通过出售其发明而获利,方法是禁止任何其他个人或公司在特定期限内(通常为 20 年)制造、使用、进口或销售其发明。为了获得专利,发明者必须提供详细的技术信息来证明他们的产品或工艺是新颖的、是创造性的结果并且能够找到工业应用。通常,发明人首先向主要专利授予机构之一(美国专利商标局或欧洲专利局)提交专利申请。然后,发明人根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 (WIPO) 的《专利合作条约》(PCT) 提交国际专利申请。最后,他向希望保护其发明的各个国家(例如加拿大)提交了专利申请。 PCT 本身并不能使人获得专利,但是它有助于在多个国家授予专利。
2022 年 8 月 5 日,联邦巡回上诉法院(联邦巡回法院)在 Thaler v. Vidal(Thaler)案中裁定,专利申请中指定的发明人必须是自然人。1 问题始于申请人 Stephen Thaler 提交了两项专利申请,将 AI 系统统一感知的自主引导设备 (DABUS) 列为唯一发明人。在预审查处理期间,美国专利商标局驳回了 Thaler 提出的两项将 DABUS 列为发明人的请求,因为发明人仅限于自然人。这些决定得到了美国弗吉尼亚东区地方法院的支持,随后也得到了联邦巡回法院的支持。因此,专利申请中的发明人或共同发明人必须是自然人。2 但重要的是,联邦巡回法院并未解决人工智能辅助发明是否有资格获得专利保护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