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摘要 5 致谢 6 缩写 7 第 1 章:引言 8 1.1 研究背景 8 1.1.1 世界贸易组织 8 1.1.2 国际法院 10 1.2 研究目标 12 1.3 论文组织 16 第 2 章:国际法中的争端解决方法 18 2.1 引言 18 2.2 谈判 19 2.3 调查和事实查明 24 2.4 调解和斡旋 29 2.5 和解 35 2.6 仲裁 42 2.7 每种争端解决形式的相对优点及其未来潜力 48 2.7.1 谈判 48 2.7.2 调解;斡旋;调查和事实认定 48 2.7.3 和解;调解;仲裁 50 2.7.4 仲裁 52 2.7.5 比较讨论 53 2.7.6 未来潜力 54
“网络安全不仅是技术风险;需要采取一些人,过程和基础设施措施来减少网络威胁并在实现时做准备。这自然需要一个网络卓越的中心,但不能孤立起作用。董事会级别的问责制对于资源和确定整个组织的变革的任务是必不可少的,尤其是在管理人员和供应链文化的情况下,” Bange说。“董事会级别的培训应进行刷新,以便解决网络风险对适合目的的网络准备生态系统具有有意义,有效和积极影响。这不是董事会的一次性练习,因为该责任制必须像威胁参与者一样复杂和最新。”
推荐引用推荐引用Dougan,Heather R.(2024),“世界贸易组织争议解决和中国:系统是否破坏,有缺陷或完全按书面形式工作?16,第11条。可用:https://digitalcommons.pepperdine.edu/ppr/vol16/iss1/11
国际法始终以维护和平为其主要目的(Shaw 2008,第 1010 页)。这一目标在国际关系演变为国际法的历史中得到了清晰的体现。它也反映在《联合国宪章》中,根据该宪章,所有国家都有直接和明确的义务以和平方式解决争端。这一国际法指导原则旨在维护和平与国际安全,同时确保国际正义,以防单方面武装袭击或多边侵略危及国际正义。虽然所有国家间争端都属于国家友好解决的义务范围,但《联合国宪章》第六章规定,在争端直接危及国际和平与安全的情况下,应采取额外保障措施。根据《联合国宪章》第 33 条,
中非共和国 经济、计划与合作部长 Richard Filakota 先生经济、计划与合作部长办公室经济、计划与合作部 BP 696 Rue Martin Luther King Bangui 中非共和国
国际法院 (ICJ) 的成立是因为人们认为需要国际司法解决,而世界贸易组织 (WTO) 的成立则是为了通过降低关税和其他贸易壁垒来促进国际贸易。还考虑了每个机构的替代结构,以及通过案件解决争端的旧仲裁程序。当双方就问题达成一致但需要外部援助才能进一步进行时,双方自愿提交争端。作为一种司法解决,它具有约束力,可以允许第三方或非国家参与,是国际法庭的前身。在 WTO,一个目标是使用案例来测试概念点。将讨论争端解决的具体方面,包括规则和程序的应用以及实施和流程。将详细分析上诉机构 (AB) 的工作程序。另一个目标是尽可能与国际法院进行比较。将讨论管辖权、推理的司法方面、举证责任和证明标准等法律概念。将分析上诉机构 (AB) 对专家组建议和裁决的审查标准。比较两个组织之间的遵守和执行情况。当与本研究相关时,还将涉及经济和政治考虑。在国际法院,将评估司法克制和积极主义等概念的应用,包括在不同案件中发现的不一致程度。将研究可能导致或已经导致国际法院管辖权的国家之间不同类型的协议的含义,并评估其影响。将详细研究临时措施的模糊性。还将评估国际法院与联合国安理会的关系。考虑缺乏监督或执行,以及没有规定的遵守时间表。本论文将以各种未来建议结束。
• VCLT(解释的一般规则):上诉机构表示,VCLT 第 31 条规定的解释的一般规则已达到习惯法或一般国际法规则的地位,因此构成“解释国际公法的习惯规则”的一部分,上诉机构根据 DSU 第 3(2) 条的规定,在寻求澄清《总协定》和《WTO 协定》其他“涵盖协议”的规定时,应适用这些规则。它还表示,VCLT 第 31 条中“解释的一般规则”的必然结果是“解释必须赋予条约所有条款以意义和效力”,解释者不得采用会导致条约的整个条款或段落变得多余或无用的解读。
3. 欧洲共同体 - 影响生物技术产品批准和营销的措施:欧盟的现状报告 (WT/DS291/37/ADD.189) • 美国感谢欧盟提交的现状报告和今天的声明。 • 我们继续就这些问题与欧盟进行接触,并继续就欧盟如何解决其批准程序中不必要的拖延提供建议。 • 美国已在 DSB 每月和半年一次的美欧生物技术磋商中详细描述了这些问题,并指出了我们对欧盟生物技术批准程序的担忧,下一次磋商暂定于 2024 年 11 月举行。 • 我们赞赏 1 月份宣布的一项批准和两项续签,并期待委员会在常设委员会和上诉委员会无法做出决定时继续取得进展。 • 尽管取得了这些进展,我们仍然再次要求欧盟对所有已在欧洲食品安全局完成科学风险评估的产品(包括已提交常设委员会和上诉委员会的产品)颁发最终批准。
• Devas Multimedia Private Ltd 诉 Antrix Corporation Ltd(国际商会案件编号 18051/CYK)。该争议因 Antrix(印度国际空间研究组织的商业部门)撤销一项租赁两颗卫星空间段容量的协议而起,该协议旨在建立结合一颗卫星和一系列地面站的混合卫星-地面通信系统。Devas Multimedia 是一家在德国和毛里求斯有利益的公司,它与 Antrix 达成协议,根据该协议,Antrix 将建造、发射和运营两颗卫星,并将卫星上的 S 波段容量租赁给 Devas,用于通过印度提供宽带无线接入和音频视频服务。印度内阁安全委员会终止了该协议,理由是印度政府将宝贵的 S 波段频谱给了 Devas 而不是印度军方。2015 年,国际商会仲裁院裁定 Antrix 错误地拒绝了该协议,并判决 Devas 赔偿 5.62 亿美元及利息。该争端还引发了针对印度的相关投资条约索赔,以及一系列正在进行的执法行动。2022 年,印度最高法院裁定 Devas-Antrix 卫星合同受到欺诈的污染,此后,包括在最近的 2023 年 3 月的一项裁决中,德里高等法院撤销了 ICC 裁决(请参阅法律更新,德里高等法院维持以欺诈和与印度公共政策相冲突为由撤销 ICC 裁决)。这些裁决对 ICC 奖励的各种正在进行的执法行动的影响仍有待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