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社会经济影响较大的领域和任务中,如果人工智能的可解释性和质量保证不足,则很难直接使用其成果。 随着AI导入的进展,难以收集大量数据的任务将变得明显,预计AI将以更少的数据构建,并充分利用人类的知识。
以《利用资金等促进公共设施发展法》(1999年第117号法)为基础,制定基本计划、实施政策、具体项目选择、其目的是为招募项目和选择私营经营者所需的专业知识、协议、招标、项目选择委员会等提供支持服务。 [对象设施] ・新建宿舍 A A 标准 40 套 单人 B 标准 26 套 合计 66 套 ・新自行车存放设施 ・新停车场用地面积:约 4,500 平方米 ・新宿舍 B 建设 A 标准 38 套 单人 B 标准 20 套B规格 20台 D规格 1台 共计79台 ・新自行车停车场 ・新停车场建设用地面积:约6,200㎡ ・与上述相关的私利设施 ・宿舍C RC-4的拆除 总面积约975㎡×1栋及其他3栋(现场) ・宿舍D RC-4的拆除 总计面积约998㎡×1栋其他3栋建筑物(场地外) - 拆除与上述相关的附带设施【审议事项】 - 实施政策制定及公布相关事项・具体项目的评价、选拔、公布等事项 ・民间企业经营者的招募、选拔相关事项 ・签订协议等相关事项 ・与民间企业选拔相关的审查委员会的设置及运作方法的审议运算符组织
日立制作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立”)致力于通过在社会创新业务中适当利用人工智能*1,进一步提高社会、环境和经济价值,并促进建立基于人类尊严的社会。我们的目标是为实现舒适、可持续发展的社会以及提高世界各地人民的生活质量(QoL)做出贡献。为了实现这一目标,日立将100多年来一直致力于的高品质OT(运营技术)与50多年来积累的IT(信息技术)为基础的AI技术相结合,推动将这些知识与我们在神经科学研究和其他领域所培养的科学技术伦理知识相结合,开发人工智能的使用。日立制定了AI伦理原则,包括AI规划、社会推行、维持三个阶段的行为准则及各阶段共同的七项实用事项,并将在此原则的基础上运用AI。行为准则 I 我们规划人工智能的开发和利用,以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社会。
(1)一名翻译(能专职从事口译工作的人员)将陪同邀请项目来日,并在整个项目过程中提供日英(至少一人)及日英口译服务及简单材料的翻译。参与者的数量必须至少为两人,并且他们必须能够对程序之间正在进行的讨论进行解释。需要口译的任务详情请参阅附表。在这样做的时候,考虑到本次邀请项目是关于建筑设备维护方面的培训,我们将努力提供准确和适当的翻译,以便将演讲者想要传达的内容准确地传达给对方,如果不清楚,我们将确认演讲者的意图或要求演讲者重复该声明等,以确保参与者之间的信息和沟通可靠且顺畅地传递。 (2)拥有2级商务口译资格证书(TOBIS)或具备同等的日英翻译能力。 (3)取得日语能力测试一级证书,或具有同等日语能力。 (4)对翻译人员的要求是,其中至少有一人必须具备建筑设备维修领域的知识(特别是铲斗装载机和平地机),并具备该领域的日语和英语之间的翻译能力。 (5)至少有一人必须能够用巴布亚新几内亚的官方语言皮辛语进行交流。
D) 获得日本投资公司、日本中小企业和区域创新组织、日本区域经济振兴公司、农林水产基金增长公司、日本私人融资计划、公私创新计划、日本海外需求开发基金公司、日本绿色房地产促进组织的抗震环保房地产促进项目、日本政策投资银行的特别投资业务、日本交通和城市发展海外基础设施投资公司、日本科学技术振兴机构、日本信息通信技术基金公司、日本绿色金融组织的区域脱碳投资促进基金项目和脱碳支持公司的支持,或接受此类支持接受者投资,并且能够证明其在与竞争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领域的技术能力的人。 E) 获得国家研究开发机构支持的人(《科学、技术和创新振兴法》(2008 年第 63 号法律)第 2 条) (a) 根据本法第34条6分之1项的规定,接受本法第9项所规定的研究开发法人(指本法附录3所列者)的金钱投资,且能够证明在竞争相关商品或服务相关领域的技术能力的; (b) 接受日本国家研究开发机构医疗研究开发机构的“新药创投生态系统强化项目(风险投资认证)”或日本国家研究开发机构的新能源和产业技术开发组织“研发初创企业支持项目(风险投资等认证)”中选定的实体的投资,且能够证明在竞争相关商品或服务相关领域的技术能力的; (c) 接受公私合营计划(J-Startup或J-Startup的地区版本)中选定的创建全球性初创企业的商业实体,且能够证明在竞争相关商品或服务相关领域的技术能力的。 5.投标方式:中标人将以投标文件所载金额加上该金额的10%(或减1日元)的价格中标。
开发项目 55 亿日元 [经济] 节能型 AI 半导体及系统技术开发项目 50 亿日元 [经济] 构建小芯片设计基地技术开发项目 20 亿日元 [环境] 创新型二氧化碳减排
D. 产业创新投资公司、中小企业基础设施开发公司、地区经济振兴支援公司、农林水产成长产业化支援公司、民间资金利用事业推进公司、公私创新计划、海外需求开发支援公司、日本环境不动产振兴机构的抗震·环保房地产形成促进事业、日本开发银行特别投资业务、日本海外交通和城市建设事业支援公司、国家研究开发法受到日本科学技术振兴机构、日本海外电信广播和邮政服务支持公司、绿色金融促进组织的地区脱碳投资促进基金业务和脱碳支持公司支持的企业,或由该支持企业投资的企业,并且能够证明其在与参与竞赛的商品或服务相关领域的技术能力的企业(科学技术和创新振兴法(2008年第63号法))第九项所定研究开发法人中,同法附表三所列者,指公司依本法第三十四条之六第一项规定进行财务投资之公司或该投资公司投资之公司,并能证明与参与竞争之商品或服务相关领域之技术能力。是新能源产业技术综合开发机构(新能源产业技术综合开发机构)选定的“研究开发创业支援项目(风险投资等认证)”企业的投资业务者,能够证明与参赛商品或服务相关领域的技术能力。 6. 入选J-Startup(地区版)的经营者,能够证明其在与参赛商品或服务相关的领域内的技术能力。 6.投标方式:确定中标时,按投标文件中注明的金额加上相当于投标金额10%的金额(不少于1日元)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