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985年采用产品责任指令(PLD)时,委员会认为有必要对有缺陷的产品造成的损害进行协调的法律保护。PLD使用无基于故障的生产者责任对有缺陷的产品造成的损害的概念,引入了一套通用规则,可以使整个单一市场的消费者提供协调和平等的保护水平。无基于故障的责任意味着责任不取决于制造商的断层或过失(也称为“严格责任”,而生产者负责有缺陷的产品,而不管缺陷是否是错误)。这种形式的责任与基于故障的责任制度不同,在这些责任制度中,受伤人员可以通过通常证明其基于人的行为造成的损害索赔:(i)损害的存在,(ii)责任人的过错,以及(iii)(iii)该故障和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将根据PLD无能责任制度进行补偿,受伤人的举证责任仅在于显示:(i)产品有缺陷; (ii)损害受到损害; (iii)损害与产品的缺陷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2025年1月2日,财政部的长期野舍投资审查条例(法规)在发布最终规则后生效。财政部还于2024年12月13日发布了一套新的常见问题解答,以进一步阐明最终规则中讨论的法规的各个方面。1该制度,被称为“反向CFIUS”(在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禁止或禁止美国人对三个特定领域的某些投资提出通知要求:高级半导体,量子信息技术,量子信息技术以及某些强大的人工智能(AI)系统。此类投资只有在与“关注国家”有足够的联系时才被禁止或被通知,目前财政部仅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包括香港和澳门;集体,中国)。规定在很大程度上跟踪了拟议的规则,即财政部去年夏天发布的规则2,尽管财政部也阐明了某些定义,并确定了许多例外的投资,这些投资将免于该法规的要求。但是,仍然存在歧义的几个领域 - 重要的是,围绕相关“知识”标准的实际实施的解释余地,尚待提交通知的实际机制尚待推出。尽管法规适用于目前相当有限的投资宇宙,但我们希望他们仍然对美国投资者征收不可忽视的勤奋要求,并可能设定
●“通过设计安全”过程。设计实践的安全涉及开发人员和建筑师识别非功能安全要求,创建威胁模型并在编码之前合并安全考虑。●管理开源风险。虽然开源软件中脆弱性修补的实践近年来稳步改善,但开源软件中脆弱性引起的潜在责任提高了赌注。在选择遵守安全最佳实践的开源库时,组织将需要严格行使严格的行为,例如开源安全基金会最佳实践徽章计划。●审核步道。许多安全活动,例如威胁或开发人员教育,都是临时进行的。例如,安全领导者和软件开发人员可能会对所构建的软件有潜在的风险。最终结果是教育性的,但可能不会产生有关软件中哪些特定风险的任何后续成果。但是,如果软件制造商需要证明遵守行业所接受的最佳实践,则缺乏证据将是一个问题。
2026年倒计时:该指令将于2026年12月9日全面生效。企业有两年的时间来适应这些突破性的规则,确保合规并最大限度地降低责任风险。
新指令明确将软件归类为产品。无论软件是独立的还是集成到另一项目中,也无论软件如何提供(例如,它是作为云解决方案的一部分还是本地解决方案的一部分提供),都无关紧要。从指令的引述中可以清楚地看出,该定义还包括人工智能系统。但是,当免费和开源软件是在商业活动之外提供的时,责任不适用于它。相反,如果软件是为了交换个人数据而提供的,则被视为在商业活动过程中提供的,因此责任将由此类软件承担。
Sales of Bad Products,《纽约时报》(2010 年 10 月 26 日),https://perma.cc/6HFS-RKFH(上次访问时间为 2019 年 11 月 2 日)(报道制药巨头葛兰素史克在波多黎各经营的一家工厂生产受污染的抗抑郁药、糖尿病药物和胃酸反流药物)(存档于《华盛顿与李法律评论》)。5. 例如,参见 John LaMattina,《制药公司的声誉持续受损——可以做些什么来修复它?》 , F ORBES (2013 年 1 月 18 日,上午 8:27),https://perma.cc/X4PY-YLB8(最后访问时间为 2019 年 11 月 2 日)(将制药行业声誉不佳的原因归咎于公司活动缺乏透明度以及优先考虑利润而非公平定价行为)(存档于《华盛顿与李法律评论》)。6. 例如,请参阅 Clifton Leaf 的《药物研发中的创新有多陈旧?想想:五年前的酸奶》,《财富》(2018 年 3 月 6 日),https://perma.cc/Y9A6-NDDN(最后访问时间为 2019 年 11 月 2 日)(指出,平均而言,30 家大大小小的生物科技公司 2017 年的收入中只有 11% 来自过去五年内开发的药物)(存档于《华盛顿与李法律评论》);另见下文第 IV.D.1 部分(讨论投资者对新抗生素开发创新有限的失望)。 7. 这场危机尚未体现出该行业的责任感。参见 B ARRY M EIER,P AIN K ILLER:欺骗帝国与美国类固醇流行病的起源,第 155–72 页 (2018 年第 2 版)(证实了这一主张);另见 Rebecca L. Haffajee 和 Michelle M. Mello,Drug Companies' Liability for the Opioid Epidemic,377 NEW E NG. J. M ED。 2301, 2305 (2017)(观察到“阿片类药物诉讼尚未对每年 130 亿美元的阿片类药物行业造成经济损失”,且阿片类药物诉讼“胜利均以和解的形式达成”)。另请参阅 Richard C. Ausness, 《阿片类药物诉讼的现状》,70 SCL R EV . 565 (2019)(对“阿片类药物诉讼”类案件进行了全面、最新的回顾,完全忽略了人身伤害诉讼,仅涉及政府发起的诉讼);Anita Bernstein, 《沙利度胺的形成:大规模侵权行为作为毒性暴露的虚假治疗方法》,97 C OLUM . L. R EV . 2153 (1997)(得出结论,政府部门比人类原告更安全,他们的审慎和收钱权利不会受到攻击);Jef Feeley,制药商不愿为解决阿片类药物泛滥提供资金;指望法庭胜诉,I NS . J.(2018 年 5 月 4 日),https://perma.cc/4AUP-YJST(上次访问时间为 2019 年 10 月 12 日)(解释说“制药公司并不急于为解决阿片类药物泛滥提供资金”,宁愿“在法庭上碰运气,也不愿支付数十亿美元来和解指责他们上瘾的诉讼”)(存档于《华盛顿与李法律评论》)。8. 参见 Alison Kodjak,民意调查:美国人支持政府采取行动抑制处方药价格,NPR(2019 年 3 月 1 日),https://perma.cc/K6EN-8SC8(上次访问时间为 2019 年 11 月 2 日)(讨论一项无党派民意调查,该调查的结论是“
主要是对先前存在的普通法的编纂。该法案规定,产品责任索赔可以基于以下四种理论之一:制造或施工缺陷;10 设计或配方缺陷;11 警告或说明缺陷,12 以及未符合陈述。13 法院此前已承认了这些理论。例如,基于设计缺陷的诉讼原因要求实际上反映了以前的侵权严格责任法。与以前的法律一样,要在产品责任索赔中胜诉,原告必须通过大量证据证明产品在离开制造商控制时存在缺陷,并且该缺陷是寻求赔偿的损害的近因。14
(1) 在针对个人或团体的医疗事故索赔中,由于所有被告的疏忽而导致所有原告可获的非经济损失赔偿总额不得超过 280,000.00 美元,除非由于一名或多名被告的疏忽,法院根据第 6304 条确定下列一项或多项例外情况,在这种情况下非经济损失赔偿金不得超过 500,000.00 美元:(a) 原告是偏瘫、截瘫或四肢瘫痪,导致一肢或多肢完全永久性功能丧失,原因如下:(i) 脑损伤。(ii) 脊髓损伤。 (b) 原告的认知能力永久性受损,无法做出独立、负责任的生活决定,也无法独立进行正常的日常生活活动。 (c) 生殖器官永久性丧失或受损,导致无法生育。经修订的 1961 年《公共法》第 236 号法案第 1483 条第 4 款(MCL 第 600.1483 条)规定如下:
法院还必须在专利诉讼中解决计算机程序的无形性问题。计算机公司一直受到程序“盗版”的困扰,即公司未经授权复制并实际上窃取程序。28 过去,法院拒绝允许对计算机程序进行多种形式的专利保护。29 尤其是在程序没有产生“物理结果”的情况下。30 法院已开始放宽原则,允许对某些程序进行专利保护。最高法院最近裁定,作为橡胶硫化贸易过程的一部分,程序可以申请专利。31 虽然法院不一定完全肯定程序可以申请专利,但这一判决再次表明,法院认为无形性障碍不那么重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