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引入了原产地(GO),以提高欧洲生产的绿色电力的透明度,并故意授权最终消费者参与可持续的能源过渡。电力的分离和GO贸易导致了一个繁荣的GO市场,但是,该市场的特征是非透明和机会主义行为。历史性的价格发展一直是不透明的,因此不能用于预测未来的价格。本文首先提供了欧洲GO市场的详尽概述,并对历史价格发展进行了分析;其次,它提出了一种模型,即同类的第一个模型,用于确定截至2040年不同国家/地区不同国家的欧洲GO的未来价格发展。对于家庭消费者而言,确定价格是基于文献的意愿估算的,而对于非房屋的消费者,该模型引入了一种新颖的方法来确定愿意支付绿色电力的意愿。使用了四种不同的方案(现状,可持续发展,完整的协调和理想的发展)和年度GO数据。发现的发现可以预计未来几年的价格将平均上涨,价格从2040年的1.77欧元到3.36欧元/兆瓦。灵敏度分析表明,“ WTP百分比”对GO价格的影响最高。可以得出结论,由于预期的供应和需求驱动的市场增长会影响不同国家 /地区不同GO的市场均衡价格,即使在复杂模型的支持下,未来的GO价格也将仍然具有挑战性。
清洁能源委员会(CEC)欢迎有机会回应澳大利亚政府关于可再生能源认证的方法,这是澳大利亚原产地框架保证的一部分。CEC是澳大利亚清洁能源行业的峰值机构。我们代表并与1000多家在澳大利亚在太阳能,风能和水力发电,能源存储和可再生氢的企业合作。我们的任务是加速澳大利亚的清洁能源过渡。脱碳承诺正在全球收集步伐,对绿色和低排放产品的需求不断增加。拟议的原产地保证代表了一项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政策提案,该提案将为澳大利亚提供一种基本机制,以证明我们生产的产品的环境证书,用于国内外消费。本提交的重点是设计和实施拟议的可再生能源原产地保证(REGO),这将是原产地架构总体保证的子集。新的Rego认证方案的基本原理是两倍:
提升。介绍Luxfelt。为性能和舒适而创建了一个新的Bentley地毯背衬系统。通过最大程度地减少磨损,将面部纤维的外观延长高达50%,从而在地毯瓷砖选择中添加Luxfelt可提高纹理外观保留等级(TARR)结果。实际上,空间的整个体验都被卢克斯特(Luxfelt)提高了 - 吸收声音,冬季的环境温度提高,用户疲劳减轻以及脚下的舒适度更高。
我们的部门认可这个国家的原住民以及他们与文化和国家的持续联系。我们承认原住民是世界上最古老现存文化的传统所有者、监护人和知识守护者,并向他们的前辈、现任和未来的先辈致敬。
布鲁塞尔,2022 年 8 月 29 日 尊敬的欧洲议会议员们, 我们写信向您提议一项关于《可再生能源指令》第 19.2 条原产地保证 (GO) 的新解决方案,欧洲议会可以在即将举行的关于该指令的三方会谈中采用该解决方案。 一个非常积极的发展是,议会支持消费者要求更细粒度(每小时)的 GO 的选项,这对于开发全天候运行可再生能源的能源系统至关重要,特别是通过激励存储和灵活性。 1 然而,我们对 ITRE 委员会就不向受益于支持计划的可再生能源项目发放 GO 所持的立场感到担忧。 如果通过,这项政策将抑制自愿可再生能源市场的增长,而自愿可再生能源市场是实现欧盟气候和能源目标的关键。 RE-Source 平台是欧洲领先的可再生能源采购联盟,多年来一直倡导对当前的 GO 框架进行现代化改造。企业可再生能源采购市场正在整个欧洲迅速扩张,2021 年签订了近 8 吉瓦的可再生能源产能合同。仅就风能而言,2021 年融资的新风电场产能中有 10% 由企业购电协议 (PPA) 提供支持。正如欧洲新能源战略 REPowerEU 所强调的那样,PPA 是加强欧洲能源安全的关键。欧洲 PPA 市场发展的主要障碍之一是新项目的可用性。政府必须优先加快许可程序并消除电网和熟练劳动力瓶颈。然而,还有另一个障碍阻碍了 PPA 变得更加流行:没有为所有可再生电力发电签发 GO。这些类型的能源证书对于 PPA 至关重要,因为它们为承购商提供了发电量的可追溯性。它们证明了电力生产和消费之间的联系,因此是此类长期能源合同的基础。从系统角度来看,这种“捆绑式”的政府采购协议是真正确保可再生能源索赔的唯一方法。换句话说,政府采购协议是欧盟可信和透明的可再生电力市场的基石。没有政府采购协议,就没有电力购买协议。如果电力购买协议市场的增长速度没有比现在快得多,欧盟将无法实现 2030 年温室气体减排目标。欧盟委员会最初提议对 RED III 第 19.2 条进行修订,规定应为所有可再生能源生产(应生产商的要求)提供原产地保证,包括属于支持计划的项目。
116 和 117) 适用,并且 IMBC_A=(MQ-MS)*DAM 清算价格=>借记/贷记至 FOSE IMBC_B=(MQ-MS)*(不平衡价格 - DAM 清算价格) 借记/贷记至 DAPEEP/ELAPE 自 2020 年 11 月 1 日推出目标模型以来,
是否原产以及简要和一般性理由。在任何情况下,出口方都不得与进口方交换以下敏感数据:制造工艺描述、生产所用原材料的清单或描述、原材料的价值或重量、原材料供应商的信息等。欧盟-日本 EPA 中引入的新模式是不可接受的,因为它危及了机密商业信息的保护:欧盟-日本 EPA 第 3.21 条第 2 款中的信息要素列表可以向进口商索取,特别是如果他们根据进口商知情程序要求优惠。如果进口商没有这些问题的答案,或者没有能力在公司内部组织下提供这些问题的答案,优惠原产地的证明就在出口商一方。除了保密问题之外,新模式还产生了向外国海关提供此类信息的额外行政负担和成本,这可能会阻止出口商利用 EPA 的利益。此外,由进口国当局核实优惠原产地的计划导致出口商要面对许多当局,而不是只有一个海关联络点。
附件 3-B 产品特定原产地规则 A 节:引言 1.就本附件而言: 章 指 协调制度 税则分类编号的前两位数字; 标题 指 协调制度 税则分类编号的前四位数字; 子标题 指 协调制度 税则分类编号的前六位数字; CC 指章节变更(即用于生产货物的非原产材料必须归入与货物分类不同的章(两位数字); CTH 指标题变更(即用于生产货物的非原产材料必须归入与货物分类不同的标题(四位数字); CTSH 表示子标题变更(即用于生产货物的非原产材料必须归入与货物分类不同的子标题(六位数字));而 RVC(40) 表示货物的区域价值成分必须不低于 40%,按照第 3.4 条计算。2.适用于子标题的产品特定原产地规则紧邻子标题。3.产品特定原产地规则适用于在生产过程中使用了非原产材料的货物,如第 3.2(c) 条所规定。4.如果特定产品原产地规则以税则归类改变标准定义,并附有“除外”一词,则应理解为特定产品原产地规则要求排除的材料必须为原产,货物才为原产货物。5.如果货物适用包含多项要求的特定产品原产地规则,则只有满足所有要求,该货物才为原产货物。
附件 3-B 特定产品原产地规则 A 节:引言 1.就本附件而言: 章指协调制度税则分类编号的前两位数字; 标题指协调制度税则分类编号的前四位数字; 子标题指协调制度税则分类编号的前六位数字; CC 指章节改变(即,用于生产该货物的非原产材料必须归入与该货物分类不同的章(两位数字); CTH 指标题改变(即,用于生产该货物的非原产材料必须归入与该货物分类不同的标题(四位数字); CTSH 指子标题改变(即,用于生产该货物的非原产材料必须归入与该货物分类不同的子标题(六位数字);而区域价值成分(40)则意味着,按照第三条第四款的规定计算,该货物的区域价值成分不得低于40%。2.适用于某一子目的特定产品原产地规则在其紧邻部分列出。3.根据第三条第二款(c)的规定,特定产品原产地规则适用于在生产过程中使用了非原产材料的货物。4.当特定产品原产规则以税则归类改变标准并附有“除外”一词时,应解释为该特定产品原产规则要求,被排除的材料必须是原产的,该货物才具有原产资格。5.如果某货物适用包含多项要求的特定产品原产地规则,则该货物只有满足所有要求,才为原产货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