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世界卫生组织 (WHO) 于 1977 年发布了第一份基本药物清单 (EML),并每两年更新一次。人们可能合理地认为,EML 上的药物之所以存在,是因为它们对于有效的、循证的患者护理和干预至关重要。然而,人们可能无法合理地猜测,某种药物的供应链漏洞会导致其存在短缺风险,从而促使其被列入 EML。这篇关于案例的评论首先介绍了 WHO 制定 EML 的原因,并提出了在修订和更新 EML 时考虑药物短缺风险的重要性。这篇评论还指出,区分“基本”药物和“易受影响”药物可以增强供应链的弹性,并减轻药物短缺对患者护理的干扰。案例 C 医生是一家学术医疗中心的肿瘤科医生,行医已有 15 年。C 医生的病人是 JJ,一个刚被诊断出患有癌症的儿童。现在,C 医生又收到医院药房的第二份通知,用于治疗 JJ 癌症的标准化疗干预药物顺铂供应不足。C 医生开始提前计划,并思考是否以及如何调整 JJ(可能还有其他病人)的护理计划,也许是省略 JJ 的至少一个化疗周期,或者通过修改其他病人的治疗计划来限制他们获得药物,这样 JJ 的护理计划就不会改变。1,2 评论假设 C 医生以前多次遇到过这个问题,因为几种肿瘤药物的短缺已经持续了几十年,3 并且记得对病人的影响——以及对她无法为病人提供最佳护理的影响——各种肿瘤药物的短缺。因此,她决定调查为什么她的病人的治疗方案中至关重要的药物经常无法获得。确切原因难以查明,但她了解到,过去药品短缺的主要原因是供应链问题,包括制造工艺问题、需求增加以及必要活性药物成分的短缺。但最终,她只知道许多抗癌药物的供应链需要加强。这些供应链不应该如此频繁地断裂,以免损害她的病人的利益,而她的病人是病情最严重的人群之一。
关于人工智能 (AI) 伦理的争论十分激烈,涉及多个方面。一些作者指出了人工智能系统的设计、使用和部署方面的伦理问题,以及它们对商业和社会的影响 (Coeckelbergh, 2021 ; Martin, 2019 ; Tollon, 2021 )。其他人则讨论了应赋予机器什么样的道德地位 (Awad et al., 2019 ; Smith & Vickers, 2021 ),以及在没有明确一方对人工智能系统所执行的操作负责的情况下如何处理“责任差距” (Orr & Davis, 2020 )。其他贡献者讨论了人机交互 (Losbichler & Lehner, 2021 ; Miller, 2019 )、隐私保护 (Guha et al., 2021 ; McStay, 2020 ) 所带来的挑战,或对特定领域(如商业战略)的影响。后者的一个例子是 Callanan 等人(2021 年),他们专注于数据挖掘和自动预测策略。这些文献的不断增长可以归因于人工智能和 4.0 革命工具在商业和整个社会日常生活中的不断普及(Schwab,2016 年;世界经济论坛,2023 年)。虽然这些技术及其改进从许多角度来看都是有益的,但它们也不可避免地引起我们对它们可能引起的问题和担忧的关注。鉴于人工智能伦理中的主题和观点的数量和多样性,对这一庞大的知识体系进行系统化是一项特别可取的贡献。因此,许多有价值的努力都致力于获得文献的净系统化。然而,他们中的大多数倾向于将重点放在对与特定领域相关的伦理问题进行分类(Borges 等人,2021 年;Hunkenschroer 和 Luetge,2022 年;Morley 等人,2020 年)或指导原则(Jobin 等人,2019 年;Khan 等人,2021 年)。但这些贡献未能提出处理这些问题的解决方案,或者即使提出了,也忽略了对支撑这些问题的伦理方法的任何分析。这种分析很重要,因为它代表了学术研究和商业实践之间的桥梁,利用人工智能技术改善社会和人类福祉。此外,通过理解潜在的道德哲学,我们可以就人工智能伦理进行更有意义、更连贯的讨论,它可以帮助我们识别和解决现有方法中的弱点,使它们更有效地应对人工智能复杂的伦理挑战。出于这些原因,本文进行了系统的文献综述,以调查普遍存在的担忧、拟议的解决方案和突出的伦理方法,旨在加强解决人工智能伦理中伦理问题的方式。因此,本文所述的工作实现了三重目的。首先,它确定了人工智能文献中最相关的伦理问题。其次,它描述了现有学术文献中处理这些问题的主要建议和解决方案。第三,本文探讨了这些解决方案所基于的伦理方法。为了实现这些目标,本文遵循系统文献综述的方法,分析了 1986 年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 309 篇文章。本文围绕 Rowley 和 Slack (2004) 建议的阶段进行:(i) 给出主题的基本定义;(ii) 阐明为什么该主题令人感兴趣;(iii) 阐述已经对该主题进行了哪些研究;(iv) 清晰地总结从文献综述中得出的研究机会和目标。按照这种结构,第 2 节简要介绍了人工智能伦理的定义和重要性。然后,它讨论了现有的关于人工智能伦理的评论,以确定研究差距。接下来是对本文采用的协议、搜索、标准和质量评估的分析。第 3 节对样本中的 309 篇学术文章进行了定量和主题分析,描述了在文献中发现的管理人工智能相关伦理问题的解决方案。它还考察了——作为文献中的一项新内容——道德
摘要 人工智能 (AI) 系统正在成为我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影响着我们的工作、互动和决策方式。随着人工智能系统的不断发展,确保它们不仅技术精湛,而且具有社会意识和责任感至关重要。本文提出了人工智能系统社会化的能力模型,旨在定义和培养人工智能系统在以人为本的环境中合乎道德、有效和和谐地运行所需的技能和属性。能力模型基于多学科方法,借鉴了人工智能伦理、机器学习、人机交互和行为心理学。它概述了开发具有以下关键领域能力的人工智能系统的框架。本文详细讨论了每个能力领域,并为其开发和评估提供了实用的策略和技术。它强调了人工智能研究人员、伦理学家、心理学家和设计师之间的跨学科合作的重要性,以创建符合人类价值观和社会需求的人工智能系统。通过实施人工智能系统社会化能力模型,我们旨在推动人工智能系统的发展,这些系统不仅在技术能力上表现出色,而且还有助于打造更具社会责任感、用户友好和道德的人工智能格局。该模型为研究人员、开发人员和政策制定者提供了指导,以促进人工智能负责任地融入我们的社会。
本演讲将从变性社区的角度探讨CRISPR基因编辑技术的承诺和危险。演讲将特别关注CRISPR在高科技转换实践中的潜在作用和与个性化过渡相关的干预措施,然后再对炒作伦理进行一些思考。
实施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关于神经技术负责任创新的原则;美国正在考虑对脑机接口实施出口管制。在此背景下,我们首次审查和分析了近期由著名政府、私人和学术团体发布的神经伦理指导文件,重点关注明确目标的共性和差异;不同利益相关者群体的预期角色和责任;以及公众的建议角色。借鉴其他新兴技术治理的经验教训,我们建议实施和评估策略,以指导从业者和政策制定者在研究、商业和政策环境中实施这些道德规范。
本研究是一项试点文献综述,旨在比较神经伦理学家和神经科学家的兴趣。 它旨在确定哲学神经伦理学期刊和神经科学期刊中讨论的神经伦理问题之间是否存在显著差距。 我们从两本专业神经伦理学期刊(《神经伦理学》和《AJOB 神经科学》)中检索了 614 篇文章,从三本专业神经科学期刊(《神经元》、《自然神经科学》和《自然评论神经科学》)中检索了 82 篇以神经伦理为重点的文章。 在将哲学神经伦理学中讨论的神经伦理问题与神经科学家讨论的神经伦理问题进行比较之前,我们根据所讨论的神经伦理问题对这些文章进行了分类。 一个值得注意的结果是它们之间存在相似性,这是一种普遍趋势。神经科学文章涵盖了哲学伦理学家讨论的大多数神经伦理问题,反之亦然。 随后,两类神经伦理学文献之间存在显著差异。例如,哲学-神经伦理学文章更深入地讨论了道德提升的伦理问题以及神经科学发现对我们人格概念的哲学含义等理论问题。相反,神经科学文章往往强调实际问题,例如如何成功地将伦理观点融入科学研究项目和涉及动物的神经科学研究的合理实践中。这些观察将有助于我们确定新兴神经科学“伦理整合”尝试的共同起点,从而有助于更好的治理设计和神经伦理实践。
背景:神经科学和神经技术的进步为人类带来了巨大的好处,尽管可能会出现未知的挑战。我们应该使用新标准以及现有标准来应对这些挑战。新颖的标准应包括适合推进神经科学和技术的道德,法律和社会方面。因此,韩国神经伦理学指南是由与神经科学和神经技术有关的利益相关者制定的,包括专家,政策制定者和大韩民国的公众。方法:该准则是由神经伦理学专家起草的,在公开听证会上被披露,随后通过各种利益相关者的意见进行了修订。结果:指南由十二个问题组成;人类或人类的尊严,个人个性和身份,社会正义,安全,社会文化偏见和公众交流,技术的滥用,对神经科学和技术使用的责任,根据使用神经技术,自治,隐私和个人信息,研究和增强的特殊性。结论:尽管指南可能需要在神经科学和技术的未来进步或社会文化环境变化之后进行更详细的讨论,但韩国神经伦理学指南的发展是神经科学和神经科学持续发展的科学界和社会的里程碑。
背景:神经科学和神经技术的进步为人类带来了巨大的好处,尽管可能会出现未知的挑战。我们应该使用新标准以及现有标准来应对这些挑战。新颖的标准应包括适合推进神经科学和技术的道德,法律和社会方面。因此,韩国神经伦理学指南是由与神经科学和神经技术有关的利益相关者制定的,包括专家,政策制定者和大韩民国的公众。方法:该准则是由神经伦理学专家起草的,在公开听证会上被披露,随后通过各种利益相关者的意见进行了修订。结果:指南由十二个问题组成;人类或人类的尊严,个人个性和身份,社会正义,安全,社会文化偏见和公众交流,技术的滥用,对神经科学和技术使用的责任,根据使用神经技术,自治,隐私和个人信息,研究和增强的特殊性。结论:尽管指南可能需要在神经科学和技术的未来进步或社会文化环境变化之后进行更详细的讨论,但韩国神经伦理学指南的发展是神经科学和神经科学持续发展的科学界和社会的里程碑。
神经科学正在迅速发展,并随着工程,人工智能(AI),纳米技术和量子计算而融合[1]。技术创新正在使神经科学超出人类缺陷和认知下降的恢复之外[2,3]。跨学科研究必须解决道德和法律问题。包括生物伦理学和AI伦理在内的现有伦理规范必须扩展以管理需要新观点的问题。这些技术创新要求我们整合神经科学和道德研究[5]。如果神经科学技术增强了大脑,它将导致重要的法律和道德问题,要求治理能够实现适当的结果并解决道德问题。这个复杂而具有挑战性的过程必须通过使用社会机构来灵活地对社会做出反应[6]。韩国于1998年颁布了《大脑研究促进法》(BRPA),认识到神经科学的重要性。此后对BRPA进行了修订,以反映技术和切实的变化,并在需要的情况下进行,例如神经科学的定义和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