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黄金海岸 1 1 0 0 0 2 布里斯班 1 1 0 0 0 3 阳光海岸 1 1 0 0 0 4 宽湾 1 1 1 0 0 5 罗克汉普顿 0 1 1 0 0 6 马尔堡 0 1 1 0 0 7 麦凯 0 1 1 1 1 8 普罗瑟派恩及近海群岛 0 0 1 1 1 9 汤斯维尔 0 0 1 1 1 10 英厄姆 0 1 1 1 0 11 凯恩斯 0 1 1 1 0 12 约克角 1 0 1 1 0 13 费尔角 0 0 1 0 0 14 海湾 0 1 1 0 0 15 昆士兰州内陆 1 0 0 0 0 16 北领地北部 1 1 0 0 0 17 达尔文 0 0 1 0 0 18 其余地区 北领地 0 0 0 0 0 19 库努纳拉-布鲁姆 1 0 1 0 1 20 皮尔巴拉 0 0 0 0 1 21 杰拉尔顿 中央海岸 1 1 1 0 0 22 珀斯 1 1 0 0 0 23 奥尔巴尼-班伯里 1 1 0 0 0 24 其余地区 西澳大利亚 1 0 0 0 0 47 北坡 0 0 0 0 0 48 中北海岸 1 0 0 0 0 49 远北海岸 1 1 0 0 0
不,费用将补充雄心勃勃的控制措施。费用将使低收入和中等收入国家能够通过缩小实施成本超过可用融资来源的融资差距来完全实施控制措施。具体来说,我们的分析在考虑实施北欧部长研究理事会提出的“全球规则情况”中确定的雄心勃勃的控制措施的成本时,评估了费用在缩小融资差距(2023)中提出的雄心勃勃的控制措施时的影响。通过产生重要且可预测的融资来源,该费用将使低收入和中等收入国家能够接受和实施雄心勃勃的控制措施,否则他们可能认为这太昂贵了。即使各国同意雄心勃勃的控制措施,该费用仍然是支付条约执行的重要工具。
4.3 咨询建议,在某些情况下,保费将不适用或在规定的时间内延期。这些情况如下: • 正在接受遗嘱认证的房产 - 政府建议这些房产应免除第二套住房和空置住房保费,最长 12 个月。一旦获得遗嘱认证或遗产管理书,例外情况就会开始。这不会影响 F 类市政税豁免或理事会在 F 类豁免到期后收取其确定的市政税率的能力; • 正在积极销售或出租的房产 - 政府建议此例外情况自积极营销开始之日起最多 6 个月,或直到房产已售出或出租(以较早者为准)。理事会在确定此豁免是否适用时,将需要以下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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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咨询建议,在某些情况下,保费将不适用或在规定的时间内延期。这些情况如下:• 正在接受遗嘱认证的房产 - 政府建议这些房产应免除第二套住房和空置住房的保费,最长 12 个月。该例外将在遗嘱认证或遗产管理书授予后开始。这不会影响 F 类市政税豁免或理事会在 F 类豁免到期后收取其确定的市政税率的能力;• 正在积极销售或出租的房产 - 政府建议此例外将适用于从积极营销开始之日起最多 6 个月,或直到房产已售出或出租(以较早者为准)。理事会在确定此豁免是否适用时将需要以下证据:
4.3 咨询建议,在某些情况下,保费将不适用或在规定的时间内延期。这些情况如下:• 正在接受遗嘱认证的房产 - 政府建议这些房产应免除第二套住房和空置住房的保费,最长 12 个月。该例外将在遗嘱认证或遗产管理书授予后开始。这不会影响 F 类市政税豁免或理事会在 F 类豁免到期后收取其确定的市政税率的能力;• 正在积极销售或出租的房产 - 政府建议此例外将适用于从积极营销开始之日起最多 6 个月,或直到房产已售出或出租(以较早者为准)。理事会在确定此豁免是否适用时将需要以下证据:
(a) 有证据表明该住宅正在通过公认的代理商积极推销或出租(证据可以包括与代理商签订的合同、公认的报纸或营销网站上的广告); (b) 若房屋由业主或房东自行营销,则要提供证据证明该房屋正在积极营销(证据可以包括在公认的报纸或出租网站上刊登广告); (c) 若房屋用于出售,则要提供证据证明该房屋是按照其所在区域住房大小和类型的真实市场水平出售的。若住房用于出租,则要提供证据证明该房屋的租金是按照其所在区域住房大小和类型的真实市场水平计算的。 以上所列并非详尽无遗,理事会保留要求提供进一步证据以支持任何豁免要求的权利。如果纳税人负有连带责任,则豁免仅适用于任何纳税人一次;以及 • 正在进行大修的空置房产 - 时间限制为 6 个月。政府建议,正在进行大修或结构改造的空置房产应获得保费豁免,一旦适用例外规定或工作完成(以较早者为准),则可获得最长 6 个月的保费豁免。只要理事会确信正在进行必要的维修工作,该豁免将在房产空置至少 12 个月后随时适用。与所有其他保费豁免一样,理事会将要求纳税人提供支持其申请所需的证据;
示例 4 – 专业服务雇主维持计划 D,这是一个日历计划年度计划。从计划开始到 2024 年 9 月 1 日,计划 D 从未拥有超过 25 名活跃参与者,并且不是 ERISA 第 4021 条规定的承保计划。2024 年 9 月 1 日,雇用了几名员工并成为该计划的承保对象,导致总活跃参与者人数为 26 人,因此该计划在该日期成为承保计划。无论该计划未来有多少活跃参与者,计划 D 都将继续成为承保计划。请注意,保费支付年度从 2024 年 1 月 1 日开始,即使该计划在该日期之后才成为承保计划。该计划首次保费申报的到期日为 2024 年 11 月 30 日(2024 年 9 月 1 日后 90 天),因为该日期晚于正常保费到期日(2024 年 10 月 15 日)。
4.3 咨询建议,在某些情况下,保费将不适用或在规定的时间内延期。这些情况如下:• 正在接受遗嘱认证的房产 - 政府建议这些房产应免除第二套住房和空置住房的保费,最长 12 个月。该例外将在遗嘱认证或遗产管理书授予后开始。这不会影响 F 类市政税豁免或理事会在 F 类豁免到期后收取其确定的市政税率的能力;• 正在积极销售或出租的房产 - 政府建议此例外将适用于从积极营销开始之日起最多 6 个月,或直到房产已售出或出租(以较早者为准)。理事会在确定此豁免是否适用时将需要以下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