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 本文件旨在为国家和省级项目经理提供具体指导,以便他们在 COVID-19 疫情背景下支持一线工作人员安全实施挨家挨户的脊髓灰质炎免疫接种运动。请注意,这是一份临时指导,将根据吸取的教训和经验分享进行更新。必须强调的是,本补充指导假设国家工作队已经查阅了现有的技术指导材料,这些材料概述了进行风险评估和决策过程以启动补充免疫活动的过程。它假设国家工作队在全面的风险评估基础上,根据世卫组织和其他利益攸关方(包括全球根除脊髓灰质炎行动 (GPEI))现有技术文件(2、3、6、7、10)中的指导,决定可以安全地实施挨家挨户的脊髓灰质炎疫苗接种运动。附件 1 中还提供了支持准备工作的附加决策指南。该附加指南旨在补充现有的脊髓灰质炎运动指南,强调在 COVID-19 期间开展挨家挨户脊髓灰质炎疫苗接种活动的其他注意事项。其目的是让规划团队遵循现有国家脊髓灰质炎运动指南中概述的运动准备阶段,同时考虑到本文件中建议的指南,该文件列出了 COVID-19 背景下的建议实践标准。
• 整个行业之前尚未定义具体的“首次联系解决率”测量标准。安大略能源委员会指示所有电力分销商审查和制定这些领域的测量标准,并在 2014 年 7 月 1 日之前开始跟踪。OEB 计划在未来几年审查电力分销商提供的信息,并在未来为这些领域实施共同定义的测量标准。因此,在 OEB 提供有关共同定义的测量标准的具体指导之前,每个电力分销商可能都有不同的绩效测量标准。 • 对于 NPEI,首次联系解决率的测量标准是基于 NPEI 代表审查从客户那里接到的上一次电话。在确认来电依据时,代表会收集信息以确定当前来电是否与现有/之前记录的问题相关;如果是,则将电话联系起来,并将该电话视为非首次电话解决。此统计数据的计算方法是将代表完成的与之前或当前问题无关的请求数除以代表处理的传入和传出请求总数。 • NPEI 在 2023 年的首次联系解决率为 98.48%,与 2022 年(98.67%)相当。NPEI 将继续实施和跟踪首次联系解决率。• 计费准确性
去识别化是应用于数据集的过程,目的是防止或限制个人、受保护群体和机构的信息风险,同时仍允许进行有意义的统计分析。政府机构可以使用去识别化来降低与收集、处理、存档、分发或发布政府数据相关的隐私风险。此前,NISTIR 8053《个人信息的去识别化》[51] 对去识别化和重新识别化技术进行了调查。本文件为希望使用去识别化的政府机构提供了具体指导。在使用去识别化之前,机构应评估其使用去识别化的目标以及去识别化可能造成的潜在风险。机构应决定去识别化发布模型,例如发布去识别化数据、发布基于已识别数据的合成数据或提供包含去识别化的查询界面。机构可以成立一个披露审查委员会来监督去身份识别过程。他们还可以采用具有可衡量绩效水平的去身份识别标准,并进行重新识别研究,以评估与去身份识别相关的风险。有几种具体的去身份识别技术可供选择,包括通过删除标识符和转换准标识符以及使用正式隐私模型进行去身份识别。执行去身份识别的人
陆军质量保证计划程序 致指挥官:MARIA R. GERVAIS 美国陆军中将 副指挥官/参谋长 官员:WILLIAM T. LASHER G-6 副参谋长 历史。 本出版物是美国陆军训练与条令司令部的新小册子。 摘要。 本小册子为实施陆军质量保证计划及其五大功能(陆军认证、监督与治理、支持者评估、内部评估和外部评估)所使用的概念和流程提供指导。 它包含有关质量保证评估员发展的具体指导,包括质量保证评估员能力、专业发展和认证;陆军企业认证标准;进行陆军认证;以及管理学习机构质量保证计划,包括主评估计划、进行内部和外部评估、准备自学和自我评估、进行支持者评估以及进行教员行动审查。 本小册子支持 TRADOC 条例 11-21 中规定的政策。适用性。本手册适用于陆军学校系统的所有陆军学习机构,该系统由正规军、陆军国民警卫队、美国陆军预备役和陆军民事机构培训系统组成,但美国军事学院除外。提议者和例外权力。本手册的提议者是美国陆军训练和条令司令部陆军质量保证计划主任。提议者有权批准符合控制法律和法规的本手册例外或豁免。
为进行成本效益分析提供了一般指导。它还提供了用于评估联邦计划的折现率的具体指导,这些计划的效益和成本随时间分布。一般指导将作为一份清单,以检查机构是否已考虑并妥善处理了所有合理的成本效益分析要素。2. 撤销。本通函取代并撤销了 1972 年 3 月 27 日发布的管理和预算办公室 (OMB) 通函第 A-94 号“用于评估时间分布成本和效益的折现率”和 1986 年 6 月 1 日发布的通函第 A-104 号“评估资本资产租赁”,后者已被撤销。租赁购买分析仅在决定购买资产服务后才适用。租赁购买分析的指导方针在第 8.c.(2) 节和第 13 节中提供。3. 权力。本通函根据美国法典第 31 篇第 1111 节和经修订的 1921 年《预算和会计法》的权力发布。4. 范围。本通函并不取代法律、行政命令或其他相关通函规定或依据其制定的机构惯例。建议在行政部门机构的内部规划中使用本通函的指导方针。在向 OMB 提交的所有分析中都必须遵循这些指导方针,以支持符合 OMB 通函第 A-11 号“准备和 S
免责声明 除本文件所含的法定和监管要求外,本文件的内容不具有法律效力,也不对公众具有约束力。本文件仅旨在向公众阐明法律或机构政策下的现有要求。本文件旨在作为儿童和学生的社交、情感和行为支持以及其他心理健康服务的资源。此外,除了简要提到残疾学生作为一个子群体外,本文件不提供有关联邦残疾法的具体指导,这些法律包括要求学校为残疾学生提供教育并采取个性化的方式提供服务,与根据《残疾人教育法》(IDEA)B 部分制定的学生个性化教育计划(IEP)或根据《1973 年康复法》第 504 条制定的计划(以下简称“第 504 条和 504 计划”)相一致。附录 D 提供了与《初等和中等教育法案》(ESEA)、IDEA 和第 504 条中的社会、情感和行为支持以及心理健康服务相关的立法和政策资源摘要。有关这些计划、残疾儿童和学生的权利以及学校在这些联邦法律下的义务的信息,请参阅美国教育部中小学教育办公室、特殊教育和康复服务办公室和民权办公室下的安全与支持学校办公室提供的信息。另请参阅美国教育部针对学校、学生和家庭的 COVID-19 资源。
本空军指令 (AFI) 实施空军政策指令 (AFPD) 1《空军文化》,并就所需的行为、绩效和纪律标准提供具体指导。本指令适用于正规空军、空军预备役和空军国民警卫队的制服成员。本出版物不适用于美国太空部队或文职雇员。文职雇员的专业和个人标准受 AFI 36-703《文职行为和责任》的管辖。确保根据本出版物中规定的流程生成的所有记录均遵守空军指令 (AFI) 33-322《记录管理和信息治理计划》,并根据空军记录处置时间表进行处置,该时间表位于空军记录信息管理系统中。使用空军部 (DAF) 表格 847《出版物变更建议》将建议的变更和有关本出版物的问题提交给主要责任办公室 (OPR);通过适当的指挥链将 DAF 表格 847 从现场路由。本指令不得在任何级别进行补充,并包含来自其他指令出版物的合规要求集合。在这些其他指令出版物中可以找到更详细的标准。请参阅各自层级权限的原始出版物,以放弃 DAF 合规项目的联队/三角洲/单位级别要求。有关与层级编号豁免请求程序相关的权限的描述,请参阅空军部指令 (DAFI) 90-160《出版物和表格管理》和空军部手册 (DAFMAN) 90-161《发布流程和程序》。本出版物中使用任何特定制造商、商业产品、商品或服务的名称或标记并不意味着空军的认可。
本出版物实施空军政策指令 (AFPD) 11-2《机组人员操作》,并通过为 C-5 飞机的操作制定具体指导,支持空军指令 (AFI) 11-200《机组人员培训、标准化/评估和一般操作结构》和 AFMAN 11-202 第 3 卷《飞行操作》。这是一本专门的出版物,旨在供已完成与本出版物相关的技术培训的飞行员使用。本指令适用于所有指挥官、操作主管和机组人员,他们被分配或隶属于操作 C-5 飞机的指挥部的所有飞行活动。本出版物适用于正规空军和空军预备役。本出版物不适用于美国太空部队和空军国民警卫队。确保本出版物中规定的流程生成的所有记录均符合空军指令 33-322《记录管理和信息治理计划》,并按照空军记录信息管理系统中的空军记录处置计划进行处置。使用空军部 (DAF) 表格 847《出版物变更建议》将建议的变更和有关本出版物的问题提交给主要责任办公室 (OPR);通过适当的职能指挥链将 DAF 表格 847 从现场路由。本出版物可以在任何级别进行补充,但所有补充都必须在认证和批准之前发送到本出版物的 OPR 进行协调。本出版物中放弃联队/单位级别要求的权限在合规声明后以层级(“T-0、T-1、T-2、T-3”)编号标识。有关与等级编号相关的权限的描述,请参阅空军部手册 (DAFMAN) 90-161《发布流程和程序》。通过指挥链提交豁免请求
如何使用本书《法律培训学生手册》主要依据制定了第四、第五和第六修正案法律的最高法院案件。手册正文中嵌入了法律的关键原则,并频繁引用相关案例。这本参考书通过列出这些重要判决的事实、问题、判决和理由,提供了进一步洞察、澄清和理解法律的机会。目录中按主题列出案例,本书后面的案例表中按名称列出。这本参考书也有助于准备法律考试。每个案例的事实可以模仿构成多项选择题的材料。每个案例摘要中的问题可以作为测试问题。学生可以在阅读最高法院的答案和理由之前尝试回答问题中提出的问题,以此作为测试从课程作业和手册中获得的知识的方法。最后,还安排了司法部和国土安全部就以下问题提供的具体指导和政策,以供快速参考:种族使用、法律道德、自愿监视、武力使用、公共安全例外、刑事案件中的发现、联邦刑事案件中电子通信的使用、保存和披露、电子记录陈述、使用基站模拟器技术、采访政府雇员、进行照片阵列的程序、无人机系统的使用、随身摄像机政策、锁喉和颈动脉约束;敲门和通告要求、人口贩运指标和有限的英语水平资源。
1. 本手册经批准供国防部所有部门和机构使用。 2. 本手册中包含的标准是定性的。有关具体标准的更具体指导和背景,可在本手册引用的联合服务规范指南 (JSSG) 和第 14 章《联邦法规》中找到。另请注意,每个部分都包含一个典型认证源数据列表,可用于评估系统是否符合该部分的标准。标准中使用的术语(例如“可接受”)是参数,其具体定义必须由实施办公室根据每个独特的航空系统确定和记录。 3. 请注意,在电子版中,手册第 4 至 19 节中以蓝色突出显示的段落标题或文本是指向附录技术联系人表中书签的内部超链接。单击蓝色上的鼠标光标将跳转到表中引用的位置。要从技术联系人表格返回到手册中的跳转点,请使用菜单栏上的后退箭头 � 键(启用 View-Toolbars-Web 以获取后退箭头工具)。文档中灰色阴影的内部交叉引用执行类似操作。4. 有关本文档的评论、建议或问题应发送至(ASC/ENOS,2530 Loop Road West,Wright-Patterson AFB OH 45433-7101)或发送电子邮件至(Engineering.Standards@wpafb.af.mil)。由于联系信息可能发生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