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取警告信中所述的措施(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以恢复对许可证的遵守。在不影响命令第 34 条的情况下,不遵守此条件可能导致本许可证被撤销或暂停,直到出口商能够证明其遵守情况并让 DBT 满意为止。出口商将以书面形式收到此类暂停或撤销以及此类暂停或撤销的初始期限的通知。如果在初始期限结束时,出口商仍未证明其遵守情况并让 DBT 满意,则暂停或撤销的期限可以延长。出口商将以书面形式收到此类延期通知; (7) 国务卿有权随时更改或撤销出口许可证。如果您未在 24 个月内将此许可证用于本许可证允许的出口,则您使用该许可证的权利将在该 24 个月期限结束时自动到期,并且您的注册详细信息将从 SPIRE 中删除。但是,如果您想在注册结束后使用此许可证,可以再次注册。 (8) 您必须在 SPIRE 中更新“开放许可申报表”,包括每年进行的所有出口或贸易。您必须最迟在次年 1 月的最后一天之前更新申报表(例如,您需要在次年 1 月底之前更新 1 月至 12 月的申报表),并包含所有所需信息。您不必报告技术转让。
如果出口商收到国务卿代表发出的警告信,其中指明未遵守本许可证或适用出口管制法律的规定,则出口商应采取该警告信中指明的措施(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以恢复对许可证的遵守。在不影响命令第 34 条的情况下,不遵守此条件可能导致本许可证被撤销或中止,直至出口商能够证明其遵守情况并使 DBT 满意。出口商将以书面形式收到此类中止或撤销以及此类中止或撤销的初始期限的通知。如果在此初始期限结束时,出口商仍未证明其遵守情况并使 DBT 满意,则中止或撤销的期限可能会延长。出口商将以书面形式收到此类延期通知。
如果出口商收到代表国务卿发出的警告信,其中指明未遵守本许可证或适用出口管制法律的规定,则出口商应采取该警告信中指明的步骤(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以恢复对许可证的遵守。在不影响命令第 34 条的情况下,不遵守此条件可能导致本许可证被撤销或暂停,直到出口商能够证明其遵守情况并满足 DBT 的要求。将以书面形式通知出口商任何此类暂停或撤销以及此类暂停或撤销的初始期限。如果在此初始期限结束时,出口商仍未证明其遵守情况并满足 DBT 的要求,则暂停或撤销的期限可能会延长。将以书面形式通知出口商此类延期。
i. 就从英格兰、威尔士和苏格兰出口而言,属于 2012 年 3 月 14 日实施《联合国枪支议定书》第 10 条的理事会条例 (EC) No 258/2012(EUR 2012/258,经修订)的范围。ii.就从北爱尔兰出口而言,属于 2012 年 3 月 14 日实施《联合国枪支议定书》第 10 条的理事会条例 (EC) No 258/2012(EUR 2012/258,经修订)的范围以及关于控制获取和持有武器的理事会指令 91/477/EEC(OJ No.L 256,1991 年 9 月 13 日,第 51-58 页,经修订)的范围,因为这些文书根据《温莎框架》生效。iii.具有某些信息安全功能或特征;或具有英国官方敏感或更高级别的分类,除非出口商获得国防部的书面批准
阿富汗、阿尔巴尼亚、安哥拉、阿根廷、亚美尼亚、阿塞拜疆、白俄罗斯、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布基纳法索、布隆迪、中非共和国、中国(包括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刚果联邦共和国、刚果民主共和国、厄瓜多尔、埃及、厄立特里亚、埃塞俄比亚、格鲁吉亚、几内亚、海地、印度尼西亚、伊朗、伊拉克、以色列、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黎巴嫩、利比亚、巴勒斯坦被占领土、马里、摩尔多瓦、蒙古、黑山、缅甸、尼泊尔、尼日尔、尼日利亚、朝鲜、北马其顿、秘鲁、俄罗斯、卢旺达、塞尔维亚、塞拉利昂、索马里、南苏丹、斯里兰卡、苏丹、叙利亚、塔吉克斯坦、坦桑尼亚、土库曼斯坦、乌干达、乌克兰、乌兹别克斯坦、委内瑞拉、越南、也门和津巴布韦。
阿富汗、阿尔巴尼亚、安哥拉、阿根廷、亚美尼亚、阿塞拜疆、白俄罗斯、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布基纳法索、布隆迪、中非共和国、中国(包括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刚果联邦共和国、刚果民主共和国、厄瓜多尔、埃及、厄立特里亚、埃塞俄比亚、格鲁吉亚、几内亚、海地、印度尼西亚、伊朗、伊拉克、以色列、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黎巴嫩、利比亚、巴勒斯坦被占领土、马里、摩尔多瓦、蒙古、黑山、缅甸、尼泊尔、尼日尔、尼日利亚、朝鲜、北马其顿、秘鲁、俄罗斯、卢旺达、塞尔维亚、塞拉利昂、索马里、南苏丹、斯里兰卡、苏丹、叙利亚、塔吉克斯坦、坦桑尼亚、土库曼斯坦、乌干达、乌克兰、乌兹别克斯坦、委内瑞拉、越南、也门和津巴布韦。
背景 这项提议活动是 ET-215(军用飞机发动机的热和环境屏障涂层)的主要成果,它源自 AVT-250 第 4 章的发现和结论。AVT-250 专注于飞机燃气涡轮发动机的环境颗粒 (EP) 异物损坏 (FOD)。AVT-250 技术团队的结论和建议使增强的发动机设计和测试方法能够减轻 EP-FOD 的影响,以及更强大的工具、模型和其他产品,为在 EP 环境中飞行建立最佳实践。
德国军事航空局 (GMAA) 第 1 处通过其关于实施《航空法》、国际协议和德国军事航空局规定的政策文件,确定了德国军事航空的监管框架以及 GMAA 第 2、3 和 4 处的技术工作。在此过程中,第 1 处吸收了这些处的技术专长和实际应用经验。该处的另一项职责是代表国家军民机构以及国际组织和工作组中有关军事航空的战略和基础立场,并可能与德国军事航空局协调,以推进军事航空事务。第 1 处以其独特的法律专业知识审查和评估 GMAA 技术任务范围内的所有法律问题,向 GMAA 的领导人员和组织部门提供这方面的法律咨询,并就其为德国联邦国防军分配的任务范围内的航空法问题做出决定。GMAA 第 1 处由以下五个部门 1a 至 1e 组成。
俄罗斯制裁国际工作组旨在为世界各国政府和公司提供专业知识和经验,协助制定制裁提案,以增加俄罗斯入侵乌克兰的成本,削弱俄罗斯继续入侵乌克兰的能力,并支持民主的乌克兰捍卫其领土完整和国家主权。我们的工作组由来自许多国家的独立专家组成。我们与乌克兰政府和实施制裁的政府进行协调和磋商。这一磋商过程有助于我们形成自己的观点,但我们的成员表达的是独立持有的意见,不接受乌克兰政府或任何其他政府或实体的指示或要求。该工作组的所有成员均以私人身份参与。与该工作组编写的其他文件一样,我们的目标不是编写一份共识文件,而是提供一份可能的额外措施清单,供各国政府、多边机构和私人行为者考虑。每项制裁的影响尚未得到彻底分析,而且并非每个人都一定同意所提议的每一项具体制裁或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