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医护人员在其职业生涯中可能会接触到化学、物理和生物危害。在医疗实践中,受感染的针头和锐器是医护人员感染的主要传播途径 [1]。超过 20 种血源性病原体通过受污染的 BBF 暴露传播,包括 NSI 和粘膜暴露。其中最重要的是乙型肝炎病毒、丙型肝炎病毒和人类免疫缺陷病毒 (HIV) 等感染 [2,3]。这些病原体通过 NSI 传播的风险分别为 6-30%、3-10% 和 0.4% [2,4-7]。最近发表的一项研究表明,每年有超过三分之一和三分之二的医护人员接触血源性病原体。全球汇总数据显示,医护人员在其职业生涯中接触 BBF 的患病率为 56.6% [8]。根据世界卫生组织 (WHO) 的区域数据,东南亚地区是 BBF 暴露发生率最高的地区,其次是西太平洋地区,欧洲地区的发生率最低 [8]。该数据表明,医护人员职业暴露于 BBF 的发生率很高,并强调需要改善全球医疗保健系统的职业健康和安全服务 [8]。已发表的研究提到,NSI 发生率最高的是护士,其次是医学生、实验室工作人员、顾问和清洁工 [4,9,10]。在已发表的研究中,护理学生中 NSI 的患病率为 1.60-91.85% [11]。与 NSI 相关的因素包括设备设计、手术类型、工作条件、针头处理、工作人员
结果:研究共纳入 223 名医护人员。其中近一半(50.2%)为女性。她们的年龄介于 23 岁至 60 岁之间,平均标准差 (SD) 为 38.0 岁 ± 9.2 岁。总体而言,42.9% 的参与者表示对宫颈癌、人乳头瘤病毒及其疫苗的知识不足。参加过任何宫颈癌预防和筛查培训活动的参与者表示知识不足的可能性低于同龄人(调整后的优势比“aOR”=0.30;95% 置信区间“CI”:0.16-0.51,p<0.001)。学士学位持有者和受过高等教育的人表示知识不足的可能性小于中级文凭持有者(分别为aOR=0.54;95% CI:0.29-0.94,p=0.048和aOR=0.09;95% CI:0.03-0.26,p<0.001)。大多数(82.1%)参与者对宫颈癌和HPV疫苗持积极态度。随着参与者年龄的增长,对宫颈癌和HPV疫苗持消极态度的可能性下降15%(aOR=0.85;95% CI:0.80-0.91),p<0.001)。55.2%的参与者报告曾接种过HPV疫苗。女性未接种HPV疫苗的风险显著增加(aOR=8.06;95% CI: 4.17-15.57,p<0.001)。参加过任何宫颈癌预防和筛查培训活动的参与者未接种HPV疫苗的风险比未参加此类课程的参与者低74%(aOR=0.27;95% CI: 0.14-0.53,p<0.001)。
主要结果将是通过感知压力量表 (PSS) 测量的压力变化。要收集的次要结果包括失眠症状清单(失眠严重程度指数,ISI)和焦虑症(广泛性焦虑症-7,GAD-7)。探索性测量包括抑郁症(流行病学研究中心抑郁量表,CES-D)、创伤应激(平民创伤后应激障碍检查表,PCL-C)、总体生活质量 (QOLS)、社会支持 (ISEL-12)、认知功能的多项能力自我报告问卷 (MASQ)、疲劳严重程度量表 (FSS) 和心理健康(抑郁、焦虑和压力量表,DASS-21)。将收集有关 COVID-19 状态、互动、工作场所参与度、医疗保健利用率和暴露的详细信息。干预前后生理参数(心率、心率以及通过心率变异性评估的自主心血管调节指标)的数据收集也将被评估为探索性结果。
自 2011-2012 年流感季节以来,HPSC 一直在监测 LTCF 中医护人员 (HCW) 的流感疫苗接种情况。对于 2024-2025 年季节,暂定
• 麻疹 • 腮腺炎 • 风疹 • 水痘 • 乙型肝炎 • 百日咳 • SARS-CoV-2 (COVID-19) • 流感 BC 省的医护人员 (HCW) 包括为患者提供医疗保健或在为患者提供护理的机构中工作的人员(例如,医生、护士、急救人员、牙科专业人员、实验室技术人员;医学、牙科、护理和实验室技术人员学生;医院志愿者;以及医疗机构中的行政、家政和其他支持人员)。HCW 因接触患者或感染患者的物质而面临接触传染病的风险。HCW 还照顾可能因感染传染病而面临严重后果风险的个人。维持对疫苗可预防疾病的免疫力是医疗机构职业健康计划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免疫剂的最佳使用有助于保障工作人员的健康,并保护患者免受某些传染病的侵害。所有医护人员的首要任务是确保所有常规免疫接种,包括持续按需提供加强剂量。在没有书面免疫记录的情况下对医护人员进行常规血清学检测以确定免疫力是不切实际的,而且许多疫苗可预防疾病没有血清学保护相关性和市售检测。但是,对于某些疾病,自然感染的实验室证据、免疫的实验室证据和/或出生年份可被视为免疫力的证明。有关更多信息,请参阅《医护人员疫苗具体注意事项》和第 4 部分 - 生物制品。
1.0 简介 从乌克兰 1 等其他国家进入欧盟/欧洲经济区寻求国际保护的流离失所者可能容易感染传染病,包括疫苗可预防的疾病,因为他们的原籍国各种传染病发病率增加,在他们流离失所之前或期间的生活条件受到干扰,可能会增加传播风险(例如住所恶劣、过度拥挤、通风不良),以及抵达时或之后难以获得医疗保健。从其他国家进入爱尔兰的流离失所者分散在社区中,或住在聚集场所,例如酒店、度假村、健身房、学校和社区中心。聚集环境发生传染病爆发的风险更高。乌克兰的疫苗覆盖率在常规儿童免疫接种和 COVID-19 疫苗接种方面不理想。确保来自其他国家的儿童和成人在爱尔兰接种疫苗并及时接种所有推荐的疫苗是一项公共卫生优先事项。世界卫生组织 (WHO) 和欧洲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ECDC) 均将新冠肺炎、麻疹和脊髓灰质炎疫苗接种列为特别优先事项,因为这些疫苗在最脆弱人群中存在出现严重临床后果的风险,而且有可能引发疫情。
我的雇主或附属医疗机构建议我接种疫苗,以保护我自己、我的病人和医院里的同事。我承认我了解以下事实:• ____________________ 是一种严重的疾病,会对健康造成严重后果。• 建议我和所有其他医护人员接种 _________________ 疫苗,以保护本机构的病人和工作人员免受 ------------ 健康并发症的影响,在某些情况下甚至会死亡。• 如果我感染了这种疾病,我很有可能将 --------------- 传播给病人、我的同事和我的家人。• 我明白我不会因 ___________ 疫苗而感染 --------------------。• 拒绝接种疫苗的后果可能会对我的健康以及与我有接触的人的健康产生危及生命的影响,包括
推荐引用 推荐引用 Plumb, Ian D.; Mohr, Nicholas M.; Hagen, Melissa; Wiegand, Ryan; Dumyati, Ghinwa; Harland, Karisa K.; Krishnadasan, Anusha; Gist, Jade James; Abedi, Glen; Fleming-Dutra, Katherine E; Chea, Nora; Lee, Jane; Barter, Devra; Brackney, Monica; Fridkin, Scott K.; Wilson, Lucy E.; Lovett, Sara A.; Ocampo, Valerie; Phipps, Erin C.; Marcus, Tiffanie M.; Smithline, Howard A.; Hou, Peter C.; Lee, Lilly C.; Moran, Gregory J.; Krebs, Elizabeth; Steele, Mark T.; Lim, Stephen C.; Schrading, Walter A.; Chinnock, Brian; Beiser, David G.; Faine, Brett; Haran, John P.;Nandi, Utsav;Chipman, Anne K.;LoVecchio, Frank;Talan, David A.;以及 Pilishvili, Tamara,“2021 年 10 月至 2022 年 7 月,信使 RNA 疫苗加强剂对美国医护人员预防 2019 年冠状病毒病的效果”(2023)。急诊医学系教职员工论文。论文 234。https://jdc.jefferson.edu/emfp/234
揭穿神话——区分事实和神话——是卫生组织常用的方法。根据这种方法,来自卫生组织本身以外的其他来源的每一条信息都被标记为“神话”,而源自卫生组织本身的信息则被标记为“事实”(3)。一些研究指出了这种策略的使用存在问题,它会导致适得其反的效果(4-6);除非有科学证据支持,否则公众不会接受这些信息(7-9)。此外,研究发现,卫生组织重复“神话”会使信息更加熟悉,也更有可能是真实的(6)。因此,在 COVID-19 疫情期间进行的研究发现,卫生组织继续使用相同的揭穿神话和恐惧诉求策略(2、10)。
通过健康电子响应数据系统提交流感疫苗接种报告。无论哪种情况,必须在 2024 年 6 月 28 日之前报告数据。请查看 www.health.ny.gov/FluMaskReg 上的《医护人员流感疫苗接种报告:常见问题》,以确保您正确报告。有关向国家医疗保健安全网络报告的问题,请联系:nhsn@cdc.gov,并在电子邮件的主题行中注明“HPS 流感摘要”以及您的机构类型。有关加入国家医疗保健安全网络纽约州卫生部流感小组的问题,应直接联系卫生部医疗保健相关感染局 (518) 474-1142。有关健康电子响应数据系统医护人员流感疫苗接种报告的问题,应直接联系卫生部疫苗卓越部 (518) 473-4437 或 immunize@health.ny.gov。有关本报告或健康电子响应数据系统使用的技术问题,请直接联系健康应急准备计划,电话:(518) 408-5163,或发送电子邮件至 hseppny@health.ny.gov。有关《纽约法规、规则和条例》第 10 章第 2.59 节(“流感口罩”条例)的问题,请直接发送至 flumaskreg@health.ny.go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