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SBS 具有特殊生物意义的区域 流域计划 中央海岸流域水质控制计划 BMP 最佳管理实践 CEQA 加州环境质量法案 CIP 首都改善计划 COC 关注社区 CWA 清洁水法案 DAC 弱势群体 DDD 二氯二苯二氯乙烷 FEMA 联邦紧急事务管理局 GIS 地理信息系统 GSI 绿色雨水基础设施 IRWM 综合区域水资源管理 IRWMG 综合区域水资源管理组 IRWMP 综合区域水资源管理计划 MS4 市政独立雨水下水道系统 MTC 大都会交通委员会 PCBs 多氯联苯 ROW 通行权 RWMG 区域水资源管理组 RWQCB 区域水质控制委员会 南县 南圣克拉拉县 SSURGO 土壤调查地理数据库 SWRP 雨水资源计划 TAC 技术咨询委员会 TDS 总溶解固体 TMDL 最大日负荷总量 USGS 美国地质调查局 谷地水 圣克拉拉谷水区 WAAP 废物负荷分配达标计划
简介 1982 年,县政府通过了南圣罗莎具体规划,这是一份根据州法律的具体要求制定的规划文件,旨在提供介于 1978 年总体规划和提交县政府批准的场地开发规划之间的中间详细程度。1978 年总体规划侧重于具有全县意义的政策,并使用通用图表来说明土地使用、开放空间和其他要素。1989 年,县政府通过了 1978 年总体规划的更新版。总体规划更新版提供了有关土地使用和开放空间的特定地块信息。总体规划更新版还包括“区域政策”,试图特别关注特定区域或地块。由于总体规划更新版的这种详细程度,监事会确定,包括南圣罗莎具体规划在内的几项具体规划与更新后的总体规划重复或相冲突。监事会进一步确定,如果具体计划提供的政策指导超出了总体规划更新的范围,则应审查和修订这些计划以关注这些政策,并重新采用“区域计划”。总体规划在政策 LU-1a 下的土地使用要素第 2.1.1 节中讨论了这些具体计划。本文件是根据总体规划政策 LU-1a 编写的。为了符合上述意图,1993 年对南圣罗莎地区计划的修订不包括对该计划中包含的政策或指定的详尽评估或重新考虑。修订范围仅限于实现总体规划一致性所需的范围。此外,在此过程中,许多原始背景语言被删除。这种删除不应被解释为削弱或降低了语言内容对原始计划的重要性。如果将来对修订计划中政策的意图或基础有任何疑问,规划部门应保留原始计划的副本以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