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和危险材料 本节从联邦、州和地方的角度介绍了危险物质的管理方式,并讨论了接触危险材料对人类健康和环境可能产生的不利影响。如果发现有重大影响,则应确定缓解措施以避免或将这些影响降低到不太严重的水平。 对于本 EIR,“危险材料”一词包括任何因其数量、浓度或物理、化学或生物特性而对人类健康或安全或环境造成相当大的现有或潜在危害的材料。它通常指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质和生物危害材料。 “危险废物”是危险材料的一个子集,是将被遗弃、丢弃或回收的材料,包括化学品、放射性废物和生物危害废物(包括医疗废物)。 5.9.1 现有环境中的危险材料 危险与风险 只要存在或将使用危险物质,工人和公众健康就可能面临风险。区分这些物质的“危害”和它们对人类健康和环境造成的“风险”的可接受性非常重要。任何可能对人类健康和环境造成损害的情况都是危害。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风险取决于接触危险物质的可能性和这种接触可能造成的危害的严重程度。除了物质固有的毒性外,接触的可能性和方式也决定了对人类健康的危险程度。当社会认为某项活动的风险与可察觉到的利益相比是可以接受的,那么该活动就被认为是安全的。接触方式接触危险物质的方式如下:(1) 在业务过程中不当处理或使用危险物质,特别是由未经培训的人员处理或使用;(2) 储存控制系统故障;(3) 不环保的处理/处置方法;(4) 运输事故;(5) 火灾、爆炸或其他紧急情况;或,(6) 监管机构允许释放危险物质。以下因素会影响接触有害物质对健康的影响:人体接触的剂量、接触频率、接触时间、接触途径(化学物质进入人体的途径)以及个人独特的生物敏感性。上述接触方式将决定有害物质被人体吸收的方式,从而影响受影响的身体器官或系统。有毒物质进入人体并被人体吸收的主要方式是通过口腔(摄入)、皮肤(渗透)或肺部(吸入)。有害物质如何进入人体
由巴塞尔公约的当事方会议采用了由包含,包含或污染的废物的环境合理管理的一般技术指南。7当事方进一步同意更新这些一般技术指南,并为斯德哥尔摩公约的附件A,B和C中列出的化学物质准备特定的技术指南。巴塞尔公约下的一个工作组已被任务更新和制定这些准则8。
在您审查本章时,请考虑引用附录B,该附录B提供了整个章节中大胆出现的各种术语的定义。还要注意,在某些情况下,多个机构使用相同的术语来描述另一个受监管的组。此类条款之后是破折号和定义机构或法规的首字母缩写。例如,美国运输部(美国DOT),《密歇根州防火法》,1941年第207号公共法案(第207号法案)和《密歇根州危险物质运输法》,1998年第368号公共法案(第368号法案)对“危险材料”一词的定义都不同。因此,美国点,第207号法案和第368号法案的危险材料定义将分别显示为“危险物质 - 用途”,“危险物质-Act 207”和“危险物质”和“危险物质”。
该文件题为“拟议的Rangiriri Solar Farm的危险物质和相关监管问题”是由Boffa Miskell Ltd(“客户”)帐户的Paul Heveldt博士(危险物质顾问(“顾问”)编写的。根据范围,客户的简介(如果有)以及文档中所述的其他限制以及顾问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中所述的其他限制,则反映了顾问的专业判断。文档中的意见是基于文档发布时存在的条件和信息。在准备文件时,顾问可能依靠他人提供给他们的信息。第三方对本文件的任何用途都是该第三方的责任。对于第三方使用,顾问或任何雇员或子咨询者不承担任何责任。质量语句
背景 联邦指令和州法律要求其机构使用事件指挥系统 (ICS) 作为石油和危险物质泄漏应急响应的应急管理系统。石油和危险物质泄漏应急响应管理进一步受国家应急计划 (NCP) 的管辖。行业应急计划持有者同样需要实施响应系统作为其整体响应计划的一部分。国家跨部门事件管理系统 (NIIMS) 版本的 ICS 是为野外消防开发的,经常被称为石油和危险物质泄漏应急响应的采用模型。然而,NIIMS ICS 不仅仅是一个应急管理结构,因为它包括标准化的订购系统、监督变更和修改的管理机构、培训、资格、呼叫和许多其他功能。这些标准要素尚未作为石油和危险物质泄漏应急响应 ICS 的一部分得到充分解决。溢油应急响应操作的一个主要区别是政府监督作用,这是任何责任方 (RP) 主导的事件的关键要素。多机构协调系统 (MACS) 是 NIIMS 的另一个概念,不能严格应用于石油溢油应急响应操作。因此,石油和危险物质溢油响应具有独特之处,需要修改 NIIMS 才能达到预期目标。因此,某些对石油和危险物质溢油响应感兴趣的各方组建了标准石油溢油响应管理系统 (STORMS) 工作组,以制定考虑到石油和危险物质溢油响应独特需求的 ICS,同时尽可能遵守 NIIMS。STORMS 工作组于 1996 年制作了第一版“油化” ICS 现场操作指南 (FOG)。阿拉斯加环境保护部 (ADEC) 于 1998 年编写了 FOG 的更新版本,其中纳入了阿拉斯加清洁海洋 (ACS) 技术手册的部分内容,并吸取了阿拉斯加溢油和演习的经验教训。1998 年 10 月,成立了全州石油和危险物质事故管理系统工作组(现称为阿拉斯加事故管理系统 (AIMS) 工作组),其中包括联邦和州机构的代表,以及代表
根据《综合环境反应、补偿和责任法案》(CERCLA),即通常所说的联邦“超级基金”法,美国环境保护署 (EPA) 负责应对向环境中释放或威胁释放的危险物质、污染物或污染物,阻止进一步污染的发生,并负责清理或以其他方式处理已经发生的任何污染。EPA 已记录在伊利诺伊州哈特福德的 Chemetco 超级基金场地(场地)发生了此类释放。EPA 已花费或正在考虑花费公共资金来调查和控制场地的危险物质释放或潜在危险物质释放。根据目前可用的信息,EPA 已确定您可能根据 CERCLA 负责场地的清理或 EPA 在清理场地时产生的费用。
危险和危险材料 本节从联邦、州和地方的角度介绍了危险物质的监管方式,并讨论了接触危险材料对人类健康和环境可能造成的不利影响。如果发现重大影响,则确定缓解措施以避免或将这些影响降低到不太严重的水平。对于本 EIR,术语“危险材料”包括任何由于其数量、浓度或物理、化学或生物特性而对人类健康或安全或环境造成相当大的现有或潜在危害的材料。它通常指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质和生物危害材料。“危险废物”是危险材料的一个子集,是要被遗弃、丢弃或回收的材料,包括化学品、放射性和生物危险废物(包括医疗废物)。5.9.1 现有环境中的危险物质 危险与风险 每当存在或将要使用危险物质时,工人和公众健康都可能面临风险。区分这些物质的“危险”和它们对人类健康和环境造成的“风险”的可接受性非常重要。危险是指任何有可能对人类健康和环境造成损害的情况。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风险取决于接触危险物质的可能性以及这种接触可能造成的危害的严重程度。接触的可能性和方式,以及物质的固有毒性,决定了对人类健康的风险程度。当社会认为一项活动的风险与感知到的利益相比是可以接受的,则该活动被认为是安全的。接触方式 接触危险物质可能以以下方式发生:(1) 在业务过程中不当处理或使用危险物质,特别是未经培训的人员;(2) 储存控制系统故障;(3) 不环保的处理/处置方法;(4) 运输事故;(5) 火灾、爆炸或其他紧急情况;或 (6) 监管机构允许释放危险物质。以下因素会影响接触危险物质对健康的影响:人接触的剂量、接触频率、接触持续时间、接触途径(化学物质进入人体的途径)以及个人独特的生物易感性。危险物质如何进入如上所述,接触方式将决定有害物质被人体吸收的方式,从而影响受影响的身体器官或系统。有毒物质进入人体并被人体吸收的主要方式是通过口腔(摄入)、皮肤(渗透)或肺部(吸入)。
附件 17 MEPC.269(68) 号决议(2015 年 5 月 15 日通过) 2015 年危险物质清单制定指南 海洋环境保护委员会, 忆及《国际海事组织公约》第 38(a) 条关于防止和控制船舶造成海洋污染的国际公约赋予海洋环境保护委员会的职能, 还忆及 2009 年 5 月举行的国际安全与环境无害化拆船大会通过了《2009 年香港国际安全与环境无害化拆船公约》(《香港公约》)及六项大会决议, 注意到《香港公约》附则第 5.1 和 5.2 条要求船舶应在船上备有危险物质清单该指南的制定和核实应考虑到本组织制定的导则,包括这些导则中包含的任何阈值和豁免, 还注意到 MEPC.197(62) 号决议,该决议通过了《危险物质清单制定导则》(简称《导则》)并决定对其进行不断审查, 认识到需要改进前述导则中包含的关于阈值和豁免的指导, 在其第 68 届会议上审议了污染预防和响应分委会在其第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建议案, 1 通过载于本决议附件的 2015 年危险物质清单制定导则; 2 请成员国政府尽快或最迟在公约生效时应用 2015 年导则; 3 同意根据应用过程中获得的经验不断审查 2015 年导则; 4 取代 MEPC.197(62) 号决议通过的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