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esidential Executive Order 11795 Presidential Homeland Security Directives 1 through 12 Governor of Kentucky Executive Orders 96-1120 and 2004-1314 Public Law 81-920, 88-352, 91-190, 91-606, 91-616, 91-646, 92-255, 92-385, 93-234, 93-288, 93-523, 94-68、96-511、99-499、100-707、101-121、107-296 2002年的肯塔基州肯塔基州修订了第39A章至39G第39章1954年的《原子能法》,《原子能法案》,PL 83-703(PL 83-703修订),《 Robert T. starkord灾难及紧急救济》和1969年的PLEFERT和1969-99-196-99-99-99-96-96-76-76-96-76-76-717 67 67 676-76-76-76-96-96-76-76-96-76-76-96-96-96-96-76-96-96-96-96-96-96-96-917-96-96。 1973年法案(PL 93-234)《减少地震危险法》(PL 95-124)1986年《超级基金修正案和重新授权法》,第三章(萨拉)(42 CFR)(42 CFR第116章)国家洪水保险改革法案(PL 103-325根据1974年《救灾救济法》 11988,洪水平原管理行政命令11990,保护湿地行政命令12656,紧急准备职责的分配总统指令决策39和62;这两者都涉及联邦政府FEMA全面准备指南的反恐反应(CPG)101,2010年11月,KRS 45.101预算与金融管理局200 KAR 2006 KAR 2:006员工报销旅行FAP 111-58-00(10C)采购持卡人和康复责任
放射与环境科学实验室 (RESL) 的政策是按照所有适用的美国出口管制法律和法规开展业务。RESL 的政策还要求其客户遵守美国出口管制法律和法规。因此,客户同意以下事项:1. 由于 RESL 向客户提供的产品、技术数据和技术援助(即服务)可能受美国出口管制法律和法规的约束,因此 (i) 与某些个人和公司的交易以及 (ii) 某些类型和级别的产品、技术数据和服务的出口或再出口是被禁止或限制的。这些法律包括但不限于《武器出口管制法》、《出口管理法》、《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原子能法》以及依据这些法律颁布的法规,包括但不限于《出口管理条例》(EAR)(15 CFR 第 730 至 774 部分)、《国际武器贸易条例》(ITAR)(22 CFR 第 120 至 130 部分)、《外国资产控制条例》(31 CFR 第 500 至 598 部分)以及核管理委员会和能源部出口法规(10 CFR 第 110 和 810 部分)。2. 客户承认其有责任自行遵守美国出口管制法律和法规。客户进一步同意,其有责任获取所有必要的美国出口许可证或其他美国政府授权,并承担未能获取此类授权的所有责任。 3. 客户承认出口管制要求可能会发生变化,未经出口许可证或其他适当的政府授权而出口或再出口 RESL 产品、技术数据和服务可能会导致刑事和/或民事责任。客户进一步承认,他们可以联系美国商务部、能源部、国务院和财政部以及美国核管理委员会,以获取有关适用许可要求和其他限制的指导。4. 本文所述的义务和要求应在 RESL 与客户之间的任何协议或合同到期或终止后继续有效。
在印度,有关建立和运行辐射源和装置的活动须按照《1962 年原子能法》的规定进行。为确保公众和职业工作者的安全,原子能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安全标准以及为此类活动制订规章制度。因此,委员会制定了安全标准、安全规范和相关的安全指南和安全手册来涵盖这些设施的监管方面。印度的辐射设施涵盖各种各样的放射源和辐射产生设备,涵盖从低危险到高危险潜在源和活动。为确保辐射工作者和广大公众的安全,这些设施必须遵守相关原子能管理委员会安全规范和标准中规定的设计和操作要求。此外,还要求对工作者在工作过程中进行人员监护。从事不同类型辐射设施的辐射工作人员的工作概况差异很大,这取决于辐射区的工作类型,即工作时间、辐射源的活动/强度、处理辐射源的距离。因此,职业暴露监测可以通过确定或估计辐射剂量来进行,具体取决于与实践类型、处理的辐射源/活动和工作概况等各种因素相关的潜在暴露。本文件提供了辐射设施中适当的人员监测的实践建议,其中考虑到操作安全方面、危险潜力和参与实践的辐射工作人员的工作概况。它有望帮助放射安全官员就人员监测、辐射工作人员培训和剂量记录维护向持牌人提供建议。为了制定这些指导方针,AERB 利用了其在辐射设施进行的多次监管检查和审查中获得的监管见解,以及来自公用事业、机构的放射安全官员和其他人员的反馈。 AERB 感谢 NODRS 团队、RP& AD、BARC 在制定本文档过程中提供数据和观点的支持。
2000 海军 P ENTAGON 华盛顿特区 20350-2000 OPNAVINST 6470.3C N4 2023 年 5 月 31 日 OPNAVINT 6470.3C 来自:海军作战部长 主题:海军辐射安全委员会 参考:(a) SECNAVINST 5100.10L (b) NUREG 1556,第 10 卷 (c) 海军主材料许可证 45-23645-01NA (d) OPNAVINST 6470.4A (e) EO 12344 1.目的。根据参考 (a) 建立海军辐射安全委员会 (NRSC),为海军部全面管理辐射安全,根据参考 (b) 建模。确定与海军和海军陆战队内放射性物质和工业辐射生产机器的规范使用相关的职责。本指令已进行行政修订,应全部审查完毕。2.取消。OPNAVINST 6470.3B。3.范围和适用性。本指令适用于海军和海军陆战队所有从事使用美国核管理委员会(NRC)特别许可的副产品材料、特殊核材料、源材料和加速器产生的放射性物质的活动,如参考文献(c)所述。它也适用于参考文献(d)中描述的非特别许可放射性物质的活动,包括对工业辐射生产机器计划的监督。它不适用于根据1954年《原子能法》第91B条从能源部转移到国防部的放射性物质。它也不适用于根据参考文献(e)建造、运行、维修或维护海军核推进装置时产生的放射性物质。4.讨论。美国核管理委员会已通过颁发主材料许可证 (MML) 授权海军部 (DoN) 对海军和海军陆战队活动中放射性物质的接收、持有、分配、使用、运输、转移和处置进行监管。成立 NRSC 是为了对海军和海军陆战队使用的放射性物质进行行政控制,但用于核推进、核武器和武器运载系统某些部件的放射性物质除外。海军作战部长办公室设施部主任 (OPNAV N4I) 颁发的 OPNAV 6470/1 海军放射性物质许可证 (NRMP) 用于维持这种控制。
第 .0100 节 - 一般规定 10A NCAC 15 .0101 范围 (a) 除非另有明确规定,这些规则适用于在北卡罗来纳州接收、拥有、使用、转让、拥有或获取任何辐射源的所有人。 (b) 在任何人受到美国核管理委员会监管的范围内,这些规则中的任何内容均不适用于任何人。 (c) 北卡罗来纳州对未达到临界质量的原材料、副产品材料和特殊核材料的监管,受“美国原子能委员会与北卡罗来纳州之间根据《1954 年原子能法》第 274 条修正案终止该州某些委员会监管和责任的协议”条款的约束,该协议依据公法 86-373 修正案和 10 CFR 第 150 部分的规定执行。历史记录说明:授权 GS 104E-2;104E-7、104E-10104E-7(a)(2);104E-12(a);1980 年 2 月 1 日生效;从 10 NCAC 3G .2201 转移并重新编纂,1990 年 1 月 4 日生效;修订生效。 1993 年 6 月 1 日;从 15A NCAC 11 .0101 转移并重新编码,自 2015 年 2 月 1 日起生效。10A NCAC 15 .0102 遵守法律这些规则中的任何内容均不免除任何人遵守其他相关北卡罗来纳州法律和规则的责任。历史记录:授权 GS 104E-7;1980 年 2 月 1 日生效;从 10 NCAC 3G .2202 转移并重新编码,自 1990 年 1 月 4 日生效;修订,1993 年 5 月 1 日生效;从 15A NCAC 11 .0102 转移并重新编码2015 年 2 月 1 日。10A NCAC 15 .0103 故意暴露本章第 .0100 至 .1000 节中的任何内容不得解释为限制为医学诊断和治疗目的故意将患者暴露于辐射。历史记录注释:授权 GS 104E-7;自 1980 年 2 月 1 日起生效;从 10 NCAC 3G .2203 转移和重新编码,自 1990 年 1 月 4 日生效;从 15A NCAC 11 .0103 转移和重新编码,自 2015 年 2 月 1 日起生效。10A NCAC 15 .0104 定义在本规则中,适用以下定义。
执行摘要 本报告满足了 1954 年原子能法修正案 (AEA) 第 170p 节的法定要求,即 42 USC § 2210(p),向国会提供了能源部 (DOE) 的审查结果和建议,内容涉及继续执行或修改适用于能源部的普莱斯-安德森法 (PAA) 条款的必要性。1 根据法定指示,本报告介绍了核工业的现状、私人保险的可用性、核安全考虑因素和其他相关因素。报告阐述了 PAA 的立法背景,自 1998 年 DOE 根据第 170p 节向国会提交上一次报告以来发生的主要事件,并解释了在发生核事故或预防性撤离时根据 PAA 提供的 DOE 赔偿的主要属性。此外,本报告还总结了能源部在征求公众意见以协助编制报告时收到的评论。最后,本报告总结了能源部对能源部赔偿的经验和应用的分析,以及对公众意见的审查,以得出其结论并向国会提出关于继续、废除或修改《补充赔偿法案》条款的必要性的建议。能源部向国会提出的建议是:(1) 应继续实施《补充赔偿法案》 (2) 能源部赔偿应继续实施并扩大其广泛和强制性的覆盖范围 (3) 《补充赔偿法案》应以符合《核损害补充赔偿公约》的方式继续生效。能源部坚信并得出结论,继续实施《补充赔偿法案》和能源部赔偿,不作重大修改,正如其 1998 年向国会提交的报告所总结的那样,“符合能源部、其承包商、分包商和供应商以及公众的最佳利益。”无论是现在还是将来,能源部赔偿都是能源部实现其法定使命能力的一个长期且关键的组成部分。能源部赔偿的可用性支持了能源部或代表能源部执行的合同活动中的核安全实践和成果;通过 PAA 的专门系统为受害方提供法律和财务保护来保护公众;对联邦政府来说具有成本效益;并且没有同等且充分的替代方案。
赖特委员对 SECY-24-0083 的评论:根据 2024 年 ADVANCE 法案第 501(a) 款更新使命声明的选项 在与同事交谈后,我提议考虑以下核管理委员会新使命声明的措辞。NRC 通过高效可靠的许可、监督和监管,确保民用核能技术和放射性物质的安全使用和部署,从而保护公众健康和安全,促进国家共同防御和安全,造福社会和环境。国会通过 ADVANCE 法案 1 向 NRC 发出了一个明确的信息,即现在是成为现代风险知情监管机构的时候了。这个国家的核能和放射性物质的未来正处于十字路口,NRC 应该将自己定位为未来解决方案的一部分。国会已指示 NRC 成为核技术的推动者,同时坚持《原子能法》(AEA)中规定的核心原则。 2 NRC 的核心使命是保护美国人民的健康和安全免受放射性危害。NRC 是一个安全监管机构,其职责是保护国家健康和安全。这是我们的北极星,我们不能忽视这一点。这就是为什么我的使命宣言提案以“保护公众健康和安全”为首。然而,这并不意味着 NRC 可以因追求绝对安全而变得麻木不仁。AEA 第 2011 条规定:“原子能的开发、使用和控制应以对公共福利做出最大贡献为目标。” 3 根据 1974 年《能源重组法》成立 NRC 时,这一标准没有改变。 4 NRC 可以而且必须做好准备,确保核能和放射性物质的安全使用,为国家提供最大的支持。正如我过去所说,合理保证充分保护公众健康和安全是我们的打击区。但就像裁判对投掷在好球区内的任何球判为好球一样,一旦确定已实现合理保证,NRC 必须准备做出安全裁定,不多也不少。《先进核能法案》第 501 条指示委员会更新使命宣言“以包括以高效的方式对放射性物质和核能的民用进行许可和监管……”5 委员会于 1991 年通过了良好监管原则,概述了对独立、开放、高效、清晰和可靠的关注。6 效率原则指出,“美国纳税人、纳税消费者和被许可人都有权获得监管的最佳管理和行政管理
普莱斯-安德森修正案 (PAAA) 第 A 条(商品接收方应提供商业级物品)(2008 年 2 月)(a) 本协议包含具体产品描述、规格和/或要求。未能按照这些要求提供产品可能会使卖方受到根据 10 CFR 820 采取的普莱斯-安德森修正案执法行动。(b) 本协议纳入了 DEAR 952.250-70《核危害赔偿协议》(2005 年 10 月)第 (a) 至 (k) 段,如下所示。为了纳入的目的,分包商是指下级分包商。如果本协议在 2005 年 8 月 8 日之前生效,且包含 DEAR 952.250-70(1996 年 6 月)或更早版本,则该条款仍为本协议的一部分。 DEAR 952.250-70(1996 年 6 月)第 (d)(1) 段的赔偿仅限于 1988 年《普莱斯 - 安德森法案修正案》规定的针对 2005 年 8 月 8 日之前发生的任何适用该赔偿的核事故的赔偿。DEAR 952.250-70(2005 年 10 月)第 (d)(1) 段的赔偿适用于 2005 年 8 月 8 日或之后发生的任何核事故。如果本协议在 2005 年 8 月 8 日之前生效,则卖方根据本协议对违反 1954 年《原子能法》的责任为 2005 年 8 月 8 日之前生效的责任。DEAR 952.250-70 核危害赔偿协议(2005 年 10 月)(a)权力。本条款根据经修订的 1954 年《原子能法》(以下简称《法案》)第 170d 款的授权纳入本合同。(b)定义。《法案》中规定的定义适用于本条款。(c)财务保护。除非能源部此后以书面形式允许或要求,否则承包商无需提供或维持任何形式的财务保护以承担下文第 (d)(2) 款所述的公共责任,也不会由政府出资提供或维持此类财务保护。但是,能源部可随时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商提供和维持能源部认为适合承担此类公共责任的类型和金额的财务保护,但前提是能源部应向承包商偿还此类财务保护的费用。(d)(1) 赔偿。如果承包商和其他受赔偿人未获得能源部允许或要求的任何财务保护的补偿,能源部将对承包商和其他受赔偿人进行赔偿,使其免于 (i) 本条款 (d)(2) 子段所述的公共责任索赔;以及 (ii) 经能源部批准的承包商和其他受赔偿人的法律费用,但能源部的责任(包括此类法律费用)不得超过本法案第 170d 条规定的金额,因为该金额可能会根据第 170t 条的规定增加。每次发生在美国境内的核事故或预防性撤离的赔偿总额为 10 亿美元,或每次发生在美国境外的核事故的赔偿总额为 5 亿美元,不论与本合同相关的获得赔偿的人数有多少。 (2) 本条 (d)(1) 款所述的公共责任是《法案》中定义的公共责任,其 (i) 因本合同项下的活动(包括运输)而产生或与之相关;以及 (ii) 因核事故或预防性撤离而产生或导致,这些术语在《法案》中有定义。 (e)(1) 放弃辩护。如果发生《法案》中定义的因核废料活动而产生的核事故,承包商代表其自身和其他获得赔偿的人员同意放弃有关慈善或政府豁免的任何问题或辩护。 (2) 如果发生下列异常核事件:(i) 由生产或利用设施的建设、拥有或操作过程中引起、导致或发生;或(ii) 由原材料、副产品材料或特殊核材料进出生产或利用设施的运输过程中引起、导致或发生;或(iii) 由承包商或分包商在合同活动过程中拥有、操作或使用利用特殊核材料或副产品材料的设备引起、导致或发生;或(iv) 由核废料活动过程中引起、导致或发生,承包商代表其自身和其他受赔偿人同意放弃:(A) 关于索赔人的行为(包括索赔人通过其获得诉讼原因的人员的行为)或受赔偿人的过错的任何问题或辩护,包括但不限于:1. 疏忽; 2. 共同过失;3. 承担风险;或 4. 不可预见的中间原因,无论是涉及第三人的行为还是天灾;(B)有关慈善或政府豁免的任何问题或辩护;以及(C)基于任何诉讼时效的任何问题或辩护,如果诉讼是在索赔人首次知道或合理地可以知道其受到的伤害或变化及其原因之日起 3 年内提起的。对任何此类问题或辩护的放弃均应有效,无论此类问题或辩护是否被视为管辖权问题或与诉讼原因的某个要素有关。索赔人可根据放弃的条款对获得赔偿的人进行司法强制执行。(2) 本条款第 (d)(1) 款所述的公共责任是《法案》中定义的公共责任,该责任 (i) 因本合同项下的活动或与本合同项下的活动有关而产生,包括运输;(ii) 因核事故或预防性撤离而产生或导致,这些术语在《法案》中有定义。 (e)(1) 放弃辩护。如果发生《法案》中定义的因核废料活动引起的核事故,承包商代表其自身和其他获得赔偿的人同意放弃任何与慈善或政府豁免有关的问题或辩护。 (2) 如果发生以下特殊核事件:(i) 因生产或利用设施的建造、拥有或运营而产生、导致或发生在该过程中;或 (ii) 因将源材料、副产品材料或特殊核材料运往或运出生产或利用设施而产生、导致或发生在该过程中;或 (iii) 在合同活动过程中,由于承包商或分包商持有、操作或使用利用特殊核材料或副产品材料的装置而产生或导致的;或 (iv) 在核废料活动过程中产生、导致或发生,承包商代表其自身和其他受赔偿人同意放弃:(A) 对索赔人的行为(包括索赔人通过其产生诉讼原因的人员的行为)或受赔偿人的过错的任何问题或辩护,包括但不限于:1. 疏忽;2. 共同过失;3. 风险承担;或 4. 不可预见的中间原因,无论是涉及第三人的行为还是天灾;(B) 对慈善或政府豁免的任何问题或辩护;以及 (C) 任何基于诉讼时效的争议或抗辩,如果诉讼是在原告首次知晓或合理地可以知晓其所受伤害或变化及其原因之日起 3 年内提起的。放弃任何此类争议或抗辩均应有效,无论此类争议或抗辩是否被视为具有管辖权或与诉讼原因的要素有关。原告应根据其条款对受赔偿人进行司法强制执行。(2) 本条款第 (d)(1) 款所述的公共责任是《法案》中定义的公共责任,该责任 (i) 因本合同项下的活动或与本合同项下的活动有关而产生,包括运输;(ii) 因核事故或预防性撤离而产生或导致,这些术语在《法案》中有定义。 (e)(1) 放弃辩护。如果发生《法案》中定义的因核废料活动引起的核事故,承包商代表其自身和其他获得赔偿的人同意放弃任何与慈善或政府豁免有关的问题或辩护。 (2) 如果发生以下特殊核事件:(i) 因生产或利用设施的建造、拥有或运营而产生、导致或发生在该过程中;或 (ii) 因将源材料、副产品材料或特殊核材料运往或运出生产或利用设施而产生、导致或发生在该过程中;或 (iii) 在合同活动过程中,由于承包商或分包商持有、操作或使用利用特殊核材料或副产品材料的装置而产生或导致的;或 (iv) 在核废料活动过程中产生、导致或发生,承包商代表其自身和其他受赔偿人同意放弃:(A) 对索赔人的行为(包括索赔人通过其产生诉讼原因的人员的行为)或受赔偿人的过错的任何问题或辩护,包括但不限于:1. 疏忽;2. 共同过失;3. 风险承担;或 4. 不可预见的中间原因,无论是涉及第三人的行为还是天灾;(B) 对慈善或政府豁免的任何问题或辩护;以及 (C) 任何基于诉讼时效的争议或抗辩,如果诉讼是在原告首次知晓或合理地可以知晓其所受伤害或变化及其原因之日起 3 年内提起的。放弃任何此类争议或抗辩均应有效,无论此类争议或抗辩是否被视为具有管辖权或与诉讼原因的要素有关。原告应根据其条款对受赔偿人进行司法强制执行。同意放弃关于慈善或政府豁免的任何问题或辩护。 (2) 如果发生下列特殊核事件: (i) 在建造、拥有或操作生产或利用设施的过程中引起、导致或发生;或 (ii) 在将原材料、副产品材料或特殊核材料运往或运出生产或利用设施的过程中引起、导致或发生;或 (iii) 在合同活动过程中,承包商或分包商拥有、操作或使用利用特殊核材料或副产品材料的设备引起或导致;或者 (iv) 因核废料活动而产生、导致或在核废料活动过程中发生,承包商代表其自身和其他受赔偿人同意放弃:(A) 有关索赔人的行为(包括索赔人通过其产生诉讼原因的人员的行为)或受赔偿人的过错的任何问题或辩护,包括但不限于:1. 疏忽;2. 共同过失;3. 承担风险;或 4. 不可预见的中间原因,无论是涉及第三人的行为还是天灾;(B) 有关慈善或政府豁免的任何问题或辩护;以及 (C) 基于任何诉讼时效的任何问题或辩护,如果诉讼是在索赔人首次知道或合理地可以知道其受到的伤害或变化及其原因之日起 3 年内提起的。放弃任何此类问题或辩护均应有效,无论此类问题或辩护是否被视为具有管辖权或与诉讼原因的要素有关。根据弃权条款,索赔人可向受偿人以司法方式强制执行弃权。同意放弃关于慈善或政府豁免的任何问题或辩护。 (2) 如果发生下列特殊核事件: (i) 在建造、拥有或操作生产或利用设施的过程中引起、导致或发生;或 (ii) 在将原材料、副产品材料或特殊核材料运往或运出生产或利用设施的过程中引起、导致或发生;或 (iii) 在合同活动过程中,承包商或分包商拥有、操作或使用利用特殊核材料或副产品材料的设备引起或导致;或者 (iv) 因核废料活动而产生、导致或在核废料活动过程中发生,承包商代表其自身和其他受赔偿人同意放弃:(A) 有关索赔人的行为(包括索赔人通过其产生诉讼原因的人员的行为)或受赔偿人的过错的任何问题或辩护,包括但不限于:1. 疏忽;2. 共同过失;3. 承担风险;或 4. 不可预见的中间原因,无论是涉及第三人的行为还是天灾;(B) 有关慈善或政府豁免的任何问题或辩护;以及 (C) 基于任何诉讼时效的任何问题或辩护,如果诉讼是在索赔人首次知道或合理地可以知道其受到的伤害或变化及其原因之日起 3 年内提起的。放弃任何此类问题或辩护均应有效,无论此类问题或辩护是否被视为具有管辖权或与诉讼原因的要素有关。根据弃权条款,索赔人可向受偿人以司法方式强制执行弃权。共同过失;3. 承担风险;或 4. 不可预见的介入原因,无论是涉及第三人的行为还是天灾;(B)有关慈善或政府豁免的任何问题或辩护;以及(C)基于任何诉讼时效的任何问题或辩护,如果诉讼是在索赔人首次知道或合理地可以知道其受到的伤害或变化及其原因之日起 3 年内提起的。对任何此类问题或辩护的放弃均应有效,无论此类问题或辩护是否被视为管辖权问题或与诉讼原因的某个要素有关。索赔人可根据放弃的条款对获得赔偿的人进行司法强制执行。共同过失;3. 承担风险;或 4. 不可预见的介入原因,无论是涉及第三人的行为还是天灾;(B)有关慈善或政府豁免的任何问题或辩护;以及(C)基于任何诉讼时效的任何问题或辩护,如果诉讼是在索赔人首次知道或合理地可以知道其受到的伤害或变化及其原因之日起 3 年内提起的。对任何此类问题或辩护的放弃均应有效,无论此类问题或辩护是否被视为管辖权问题或与诉讼原因的某个要素有关。索赔人可根据放弃的条款对获得赔偿的人进行司法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