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听证会参加者.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87
该文件计划于 2025 年 1 月 24 日在《联邦公报》上公布,并可在线查阅:https://federalregister.gov/d/2025-01712 和 https://govinfo.gov
我们手工收集并标准化了 1971 年至 2018 年期间司法部 (DOJ) 提起的所有 3,055 起反垄断诉讼的信息。使用美国人口普查局提供的受限机构级微观数据,我们将司法部反垄断诉讼所针对的州中非贸易行业的经济结果与未针对的其他州中同一行业的结果进行了比较。我们记录了司法部的反垄断执法行动永久性地使就业率增加了 5.4%,企业成立率增加了 4.1%。使用事件研究设计,我们发现 (1) 工资单的急剧增长超过了就业率的增长,这意味着司法部的反垄断执法提高了平均工资,(2) 销售额的经济增长较小,在统计上不显著,以及 (3) 劳动力份额的精确增加。虽然我们无法单独衡量产出的数量和价格,但生产投入(就业)的增加,加上销售额的相对较小的增长,强烈表明司法部的反垄断执法行动增加了产出数量,同时降低了产出价格。我们的结果表明,政府反垄断执法导致目标行业的经济活动水平持续提高。
2021 年最后一个季度是中国反垄断领域极为积极的一个季度,对数字平台的反垄断审查显然没有减弱。在执法方面,中国最大的在线食品配送平台美团成为第三家因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而被罚款的科技公司(仅次于阿里巴巴和 Sherpa's),罚款金额为人民币 3,442,439,866 元(540,677,523 美元),占美团 2020 财年收入的 3%。在合并控制方面,阿里巴巴、百度、京东、滴滴和美团等中国科技公司和数字平台在第四季度因未申报交易而受到中国反垄断机构(“市场监管总局”)的处罚。在政策支持方面,市场监管总局成立了竞争政策与大数据中心,开展竞争政策研究,特别是针对平台经济带来的反垄断问题。此外,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两套有关网络平台分类和网络平台义务履行的指南,供大家参考。此外,行业协会中国标准化协会与学术机构和律师事务所联合发布了一套非约束性的《平台企业反垄断合规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以促进数字平台全面遵守中国的反垄断规则。同样,地方反垄断机构发布了反垄断合规指南,以协助平台参与者建立内部反垄断合规制度。
数字经济正在改变全球经济和社会。它正在开拓新的市场,使消费者能够了解新闻、分享创意内容并与世界各地的人们建立联系。无论是与平台、应用商店、云计算还是人工智能 (AI) 相关的技术发展,以及相关的数据和隐私问题,都继续加剧竞争争论。在数字经济中活跃的公司的竞争动态和行为引起了竞争管理机构的一些担忧。在某些情况下,竞争管理机构已经介入以保护竞争和创新,他们担心这些可能会被拥有市场力量的公司扼杀。这导致了越来越多的合并审查、市场研究和反垄断执法案件,以及竞争领域的一些政策和立法变化。
大型数字平台的增长导致一些观察人士声称合并政策过于宽松,无法保护消费者福利,这为反垄断政策改革提供了前提。我们通过探讨过去的合并对五大平台(谷歌、亚马逊、Facebook、苹果和微软)当前价值的相对重要性来解决这个问题。我们发现,与其他大型科技公司相比,合并对这些平台的规模并不那么重要。即便如此,也可以说这些平台的合并损害了效率。列出经常用来支持这一观点的组合,我们发现改革倡导者引用的此类合并往往与竞争或良性结果有关,而不是与垄断的形成相关的不利影响。进一步的分析(和政府诉讼)可能会为这种观点提供信息。
非常重要的是,标准涵盖了允许我们的设备互操作的技术组。蓝牙和 WIFI 是标准,汽车中的 OBD II 和智能手机上的 LTE 也是标准。由于标准化,所有设备的传输和数据处理方法都是相同的,因此设备制造商是谁并不重要。Apple 或三星的手机将能够访问相同的 WIFI 连接,福特或法拉利的检查引擎灯可以在同一家当地维修店读取。使用标准化技术对消费者、创新者和制造商都有广泛的好处,而实现这些好处的关键是专利制度。许多重要的高科技标准都是由来自许多公司的专家在标准制定组织 (SSO) 的支持下制定的。
1 Lancieri 是苏黎世联邦理工学院法学与经济学中心的博士后研究员,也是芝加哥大学布斯斯蒂格勒中心的研究员;Zingales 是罗伯特·C·麦考马克杰出创业服务教授,也是芝加哥大学布斯斯蒂格勒中心的教职主任;Posner 是芝加哥大学法学院的 Kirkland & Ellis 杰出教授。他在本文的早期草稿发布后加入了司法部;该版本和最终版本不一定反映司法部的观点。作者要感谢 Bill Kovacic、Tina Miller、Marc Winerman、Andrew Gavil、Daniel Crane、Fiona Scott Morton、Matt Stoller、Stefan Bechtold、Amit Zac、Gerard Hertig、Inge Graef、Jens Prufer、Giorgio Monti、Anna Tzanaki、Jens-Uwe Frank、Andrew Vivian、Frederic Marty、Vardges Levonyan 以及由《反垄断法杂志》、蒂尔堡法学院、曼海姆大学、《全球竞争评论》、Cote d'Azur 大学、CRESSE 和 ASCOLA 组织的研讨会和会议小组的参与者对本文不同阶段的评论。我们还要感谢 Lee Epstein 分享她的商业友好度评分数据;感谢 Simcha Barkai 分享他的司法部反垄断诉讼数据;感谢 Erik Peinert 与我们分享他在里根图书馆中发现的几份备忘录;感谢 Dino Christenson 分享法庭之友陈述数据。最后,我们感谢 Sima Biondi 和 Grant Strobl 提供的出色研究协助。
在当代美国科技领域,苹果、亚马逊、谷歌、Meta 和微软等公司通过提供表面上的“免费”服务发挥着无与伦比的影响力。本文质疑这种“免费”模式的真实性,认为消费者通过提供个人数据实际上是一种交换。我们批判性地审查了消费者福利标准在反垄断法中的应用,该标准使这些公司能够在不触发传统反垄断审查的情况下积累巨大的市场力量。法院一直避免将现有的反垄断原则应用于这些公司,主要是因为在消费者福利标准下过度依赖消费者价格作为竞争损害的试金石。我们认为,这种错误应用加剧了市场集中度,从而抑制了创新并对脆弱的消费者群体和小型企业造成不成比例的影响。为了纠正这种解释上的失误,我们主张将数据重新概念化为一种货币。这种理论转变将改善消费者福利标准应用中普遍存在的不协调现象,为监管机构和州检察长提供更细致的反垄断和消费者保护执法指标。本文分为四个部分